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
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oa.emtco.cn)
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除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外,
还于公司 OA 办公系统(oa.emtco.cn)网站上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