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修订《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内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
相关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
于部分修订<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说明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
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秉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基于慎重
考虑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修订<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决定取
消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中的参数事项。除上述内容外,其他修订
内容不做变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鉴于公司内部进行组织架构及人事调整:全球销售总部总裁由庞欣元变更为
黎明;日用电机事业群总裁由黎明变更为张红信;特种电机事业群更名为机电事
业群。因此,自 2022 年考核期起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分别为公司大型驱动事
业群总裁万创奇、工业驱动事业群总裁莫宇峰、日用电机事业群总裁张红信、机
电事业群总裁周军以及全球销售总部总裁黎明。
(2)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之奖励基金提取中的相关表述
修订前:
业绩核算主体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大型驱动事业群 12% 13% 14%
工业驱动事业群 10% 11% 12%
日用电机事业群 14% 15% 16%
特种电机事业群 13% 14% 15%
修订后:
业绩核算主体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大型驱动事业群 12% 13% 14%
工业驱动事业群 10% 11% 12%
日用电机事业群 14% 15% 16%
机电事业群 13% 14% 15%
(3)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相关考核目标的描述
修订前: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事业群业
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
的标的股票额度分两期解锁至持有人,每期解锁间隔 12 个月。若各事业部当年
实际达成业绩达到解锁前一年度该考核目标,持有人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比
例如下:第一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 50%;第二期解锁
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剩余 50%。各持有人最终解锁份额将
根据考核达成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修订后: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事业群业
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
的标的股票额度分两期解锁至持有人,每期解锁间隔 12 个月。若第一期考核当
年该事业群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考核当年的净资产回报率目标值,第一期解锁可
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 50%;若第二期考核当年该事业群净资
产回报率不低于考核当年的净资产回报率目标值,第二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
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 50%。各持有人最终解锁份额将根据考核达成情况由管
理委员会确定。
(4)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中的敏感期
修改前: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修改后: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此处修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中
敏感期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新。
除上述及其相关内容的修订外,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
容不变。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经过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修订更新稿)》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更新稿)》及其他相
关文件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已做出同步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