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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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后对以下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章周虎先生的个人简历,章周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章周虎先生的任
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任职资格合法,其提名、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章周虎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王新、彭颖红、王泽霞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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