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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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2022
年5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59,5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848,413股减少至782,788,87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2,848,413元减少至782,788,873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
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事会办公室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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