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48,01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45,920,57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8,014,4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 号
咨询联系人:夏晓波
咨询电话:0535-4631769
传真电话:0535-463117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