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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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付红玲女士、蔡承儒先生、张晶女士、李成忠先生、
闫瑞女士、梁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薛锦达先生、
祝伟先生、赵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的
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
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祝伟先生自 2019 年 7 月离任公司
独立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祝伟先生自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
司股票。现基于祝伟先生个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以及此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量,董事会同意在祝伟先生离任未满三年内再次提
名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事,2003 年 9 月-2010 年 3 月任徐州云意电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发
展”)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4 月-2017 年 4 月任公司总经理,2007 年 4 月-2021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战略官,云意科技董事长兼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红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70,000 股,其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 45.80%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52,098,880 股),
与董事李成忠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付红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3 月任富士康集团品保经理,2007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州德
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贸易”)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承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东德展
贸易 26.36%股权(注:德展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40,985,660 股),蔡承儒先生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9 月-2003 年 8 月任云意科技销售部经理,2003 年 9 月-2008 年 12 月任云意发
展董事,201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云
意科技 19.60%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52,098,880 股),张晶女士与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2000 年 9 月-2003 年 8 月任云意科技供应部经理,2003 年 9 月-2008 年 12
月任云意发展采购部经理、董事,2007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0 年 5 月-2011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5 月-2019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85,045 股,其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云意科技 13.68%股权(注: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52,098,880 股),
与实际控制人付红玲女士为夫妻关系。李成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2 月-2006 年 8 月曾任徐州财发铝热传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 年 9 月-2008
年 12 月任云意发展财务部经理,2009 年 1 月-2011 年 6 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瑞女士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条件。
年 2 月-2014 年 12 月任公司调节器与整流器事业部研发经理,2015 年 1 月-2019
年 7 月任公司调节器与整流器事业部研发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市场战略管
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超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条件。
附件二: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高级经济师职称。1980 年 12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上海汽车传动轴厂技术科技术
员;1988 年 9 月至 1993 年 4 月历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工艺
部工程师;
副总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
董事、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
合资) 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锦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
册会计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
所、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仲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
执业律师。2007 年至今任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2011 年至今任北京市君泽
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春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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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意电气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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