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2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 月13 日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13 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446,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
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 0.7033%;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 57,428,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
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429,5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16,6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并在董事会报告后,
向与会股东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5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5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
表决结果:同意5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
表决结果:同意5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0,4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730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2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
。
表决结果:同意1,290,4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0,4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7300%;反对1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2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额56,139,120股,为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
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
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