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关于<今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