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小涛履历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张小涛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所担任职务要
求。
本次公司副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张小涛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马彦平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