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2,592,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49%。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3097 号)。2021 年 10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瑞士银行(UBS
AG)、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吕大龙发行股份 12,592,518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表:
发行股份数 限售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量(股) (月)
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 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592,518 -
上述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变更
后公司总股本由 468,977,393 股增至 481,569,911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UBS AG、吕大龙。
关于所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
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本次可实际上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号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绍兴韦豪企业管理 绍兴韦豪企业管理
限合伙) 限合伙)
合计 12,592,518 12,592,518 12,592,518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9,373,271 14.41 0 69,373,271 14.41
首发后限售股 16,866,783 3.50 -12,592,518 4,274,265 0.89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481,569,911 100.00 0 481,569,911 100.00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
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京君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