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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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概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1.59        4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
     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和
科尔沁左翼中旗境内。风电基地总规划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其中科尔沁左翼中
旗珠日河规划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扎鲁特旗道老杜规划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每
个子风电场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站和新建 1 座现场检修中心,均位于 220kV
升压站附近。风电基地计划安装 294 台单机容量 3.4MW 风电机组,推荐布置方
案年上网电量为 3,052.81G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3054h。
     项目总投资 59.59 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8.00 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子公司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动通辽市 100 万千瓦风电外送
项目建设,公司拟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出
资设立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风电项目。公司以持有的
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及货币资金出资,持有内蒙古青格洱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1.00%股权。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
方式出资,持有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9.00%股权,相关事项尚在
推进过程中。
   (1)做大做强主业,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装机规模为 100 万千瓦,建设容量较大,
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优势,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提高电力业务的
营收水平,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项目
对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效益提升,实现“绿色效益再翻番,低碳
智慧创双一”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所在地风能资源丰富,项目开发优势明显
   内蒙古通辽市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开发优势明显。通辽市 100 万千瓦风外送
电基地项目场址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和科尔沁左翼中旗境内,其中扎鲁特旗规划
容量为 50 万千瓦,科尔沁左翼中旗规划 50 万千瓦。区域风能资源相对丰富,大
部分区域 90m 高度风速超过 7.0m/s。
   (3)开展生态能源示范,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本 风 电 场 装 机 容 量 为 100 万 千 瓦 , 建 成 后 全 年 总 供 电 量 ( 上 网 ) 达
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7,227.64 吨,氮氧化物为 9,581.96 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为
   (4)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
益率均满足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要求,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假设按照限电 5%测算,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
风电基地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6.3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
率 9.8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12.48 年(税后),经济效益良好。
  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已于 2019 年 10 月取得通辽市自然资源
局出具的《关于通辽市 100 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
(通自然预审字【2019】34 号)、于 2019 年 12 月取得通辽市能源局的项目核准
批复(通能源批字【2019】34 号)、于 2020 年 12 月取得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
于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千瓦风电外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通环审【2020】26 号)、于 2021 年 12 月取得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1)
扎鲁特旗不动产权第 0008458 号”的土地使用权、于 2022 年 1 月取得不动产权
证号为“蒙(2022)科尔沁左翼中旗不动产权第 0000354 号”的土地使用权。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持续增长
的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1)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保障
  公司主营的煤炭、电解铝、电力业务具有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特点,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加快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和业务转型速度,公司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逐步增加。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将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总体呈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
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为公司进
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公
司业务布局,提高电力业务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从而提高股东回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充实,净资产大幅提高,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募投项
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
司的经营规模及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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