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020)(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5月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会议审议的事项遗漏了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现将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的相
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公司在2021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由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4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4项、第5项、第6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更正后: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公司在2021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由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 5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的议
案》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更正前: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
制度的议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更正后: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
制度的议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除上述更正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附件。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第二工厂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公司在2021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由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5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5项、第6项、第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公司证券投资部
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肖俊
联系电话:021-57930288传真:021-57293234
邮编:201515
邮箱:stock@hps-sh.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51000,投票简称:肇民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
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具体 的身份 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5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肇民科技(301000)
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持有股数: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七项
制度的议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