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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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5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天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
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向 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22.50 万份股票期权,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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