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相关议案
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
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吕梁、亢伟、牛战旗、朱飞
鹏、叶波、朱亮 6 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十届非独立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任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高向东、王如伟、杨岚 3 人作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任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况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标准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
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相关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