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T 龙净 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净环保”)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
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过《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
金矿业”)非公开发行 118,785,03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318.03 万
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2 年 3 月 18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
相关各方沟通论证,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与
紫金矿业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
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暨独立意见,表示:该议案系综合考虑公司
内外部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与紫金矿业签署《终止协议》。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年报及资金占用事项的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年审会计
师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说明,并要求对非标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
步核查。独立董事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决策及具体执行过程从未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
也从未告知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无法知悉相关事项的具体起因、审批、决策、资
金往来及具体执行等情况。
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计师说明其高度怀疑上市公司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
情形,但其无法获取相关资金流水,因此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对公司
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更加充分
适当的证据,并采取进一步的调查和审计措施。同时责成控股股东进行自查,并
配合审计师的审计工作。
造成的原因以及未来的改进措施做出充分合理的解释。公司独立董事肯定了龙净
环保在主营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但出现内控重大缺陷,已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
响,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递交了“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等决议事项的问询函,同时就拟发表
独立董事声明一事与公司进行了沟通,要求公司尽快就问询函的有关事项做出书
面回复。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