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
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