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909,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权益分
派按总股本 502,506,87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909,000 股后的 496,597,871 股为基
数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 股,即 89,387,467.80 元=496,597,871 股×1.799997 元÷10 股;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89,387,467.80 元÷502,506,871
股= 0.177883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7883 元/股。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
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
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61999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昌红转债;
债券代码:123109)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晓芬、程筱玥
咨询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电话:0755-8978559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