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证券代码:300727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
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
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DMC、MM 等。公司已加强对主要原材料国
内外行情走势的监控与分析,紧密关注并合理把握原材料价格波动节点,加强与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加深与核心供应商合作及新供应商引入。公司实行以
订单为导向,紧密跟踪主流市场报价信息平台,结合原材料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
采取灵活的采购策略,根据各供应商实时报价情况灵活选择,以确保能够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进行采购。
生不利波动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
价格短期内持续快速上涨或波动频繁,而公司不能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影
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构成不利影响。
(二)扩产产品、新增产品产能消化风险以及新增产品产品开发、品质或
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延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扩产产品乙烯基硅油,达产后如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出现
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品含氢环体、特种硅树脂、缩合型硅胶以及加成型硅
胶,达产后如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出现产能消化风险。
随着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市场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存
在产品开发、品质或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延
期的风险。
(三)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毛利率波动风险
计收入、成本计算出的综合毛利率。公司报告期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是公司所有产
品的综合毛利率。公司有上百种细分产品。根据不同产品的应用领域、市场情况、
供需关系以及市场情况的不同,每种产品的毛利率在不同时间均有所差异。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效益测算毛利率与报告期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差异
主要为细分产品差异所致。
司的毛利率,如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未能
达到效益测算时的毛利率,将对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造成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新增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的比例可能较
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公司新增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高。
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预计于第 4
年开产,于第 5 年 100%达产;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预计于第 3 年开产,
于第 4 年 100%达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在第 5 年 100%达产。结合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额在项目
投资建设的第 3-10 年(注:项目投资建设第 1-3 年为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一期)建设期,项目投资建设第 1-2 年为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建设
期,建设第 4 年折旧摊销额达到最大)对公司现有及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
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b)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新增营业收入(c) 11,115.04 57,705.31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d=b+c) 131,858.26 178,448.53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a/d) 0.23% 1.19% 1.12% 1.12% 1.12% 1.12% 1.11% 1.11%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e)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新增净利润(f) 476.46 4,997.58 6,814.01 6,814.01 6,814.01 6,815.20 6,835.41 6,835.41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g=e+f) 9,386.11 13,907.23 15,723.66 15,723.66 15,723.66 15,724.85 15,745.06 15,745.06
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重(a/g) 3.30% 15.26% 13.50% 13.50% 13.50% 13.49% 13.30% 13.30%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2020 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
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延期的风险
鉴于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一涉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情形,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修正)》的相关规
定,九江润禾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九江润
禾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项目一尚在建设当中。若九江润禾不
能在正式生产前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产能释
放进度延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84%、20.62%和 21.07%;纺织印染助剂
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28%、30.09%和 24.86%。如果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竞争优
势逐渐丧失导致产品售价调整,或产品售价调整幅度小于成本变动幅度,则会影
响该系列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该产品的毛利并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本次疫情带来业绩下滑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从 2020 年 1 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本公司积极
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供应保
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支持国家战疫。
本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
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全球防控
政策的实施情况。
(八)汇率变动风险
自 2005 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产
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不断拓展,汇率的大幅变动可能影响公司外销业务
的顺利开展,并可能会导致较大额汇兑损失的产生。
(九)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风险
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偿债能力指标呈下滑趋势,发行人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动
力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以及业务产品的拓展。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开展票
据池业务等方式获得外部资金以满足经营需求,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导
致负债规模的持续增加。发行人收入和负债规模增长的原因均具有合理性,其相
关增长的逻辑不同,收入增长不依赖于负债规模的增加。发行人收入持续增长与
负债增加无明显匹配关系,系发行人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安排下综合的影响。
(十)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
好等多种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
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
担和资金压力。
(十一)募投项目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若因政策变动、资本市场变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利因素发生,可能会导致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经营
积累、银行贷款、寻求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解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但采取其他
途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周期或者承担较高融资成本,可能导
致部分或全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或者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进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若如本节所述的风险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
同时发生,特别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业绩将可能出现下滑,
并可能出现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况。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
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可能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
益产生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进行分配。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尤其是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 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
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应考
虑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现处于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不时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可提出调整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利润分配尤其
是现金分配政策、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应交由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2)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
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应当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3)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所涉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重视监事会的意见,根据章程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
董事会应在专项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
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配方案、
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
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
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30.08万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586.00万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903.2万元(含税)。
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83.47%
润的比例
六、发行人持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
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
认购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出具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润禾控股、
协润投资、叶剑平、俞彩娟;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叶剑平、柴
寅初、朱建华、刘丁平、杨晓勇、郑曙光、段嘉刚、郑卫红、吴行钢、任富清、
俞彩娟、易有彬、许银根、徐小骏。
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除发行人的 3 名独立董事杨晓勇、郑曙光、
段嘉刚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外,其余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
高管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二)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
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六个月内,发行人持股 5%
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叶剑平之母麻金翠曾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
司股份 124.21 万股);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以来未发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六个月内,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不
存在减持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2)截至本募集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存在的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内容 减持情况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2021 年 10
润禾控股、叶剑平、
月 1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计划目前有效,润禾控股、
俞彩娟、麻金翠、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 协润投资、叶剑平、俞彩娟尚
协润投资、咏春投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12,800 股 未减持
资
(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
(三)相关承诺
发行人独立董事共计 3 名,为杨晓勇、郑曙光、段嘉刚,发行人 3 名独立董
事均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已出具承诺:
“本承诺人承诺不参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
行认购。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除发行人 3 名独立董事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以下承诺: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承诺人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
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
承诺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承诺
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
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润禾材料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诺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发行人独立董事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除发行人 3 名独立
董事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就参与期间减持计划或安排不
会违反《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短线交易要
求作出了承诺。
目 录
六、发行人持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
十四、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十八、近五年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34
六、关注发行人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
七、有机硅胶黏剂新产品的人员储备、技术储备、客户开拓情况 .........257
四、会计师对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6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润禾材料/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叶剑平、俞彩娟夫妇
发行人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
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受托管理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
受托管理协议 指 托管理人)《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润禾有限 指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德清润禾 指 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润禾 指 浙江润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九江润禾 指 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润禾研究院 指 杭州润禾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香港润禾 指 润禾(香港)有限公司
润禾金属 指 浙江润禾金属化学品有限公司
同和新材 指 宁波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小禾材料 指 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
协润投资 指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咏春投资 指 宁海咏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林投资 指 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盈和合金 指 宁波盈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管理办法》 指
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行业术语
含有 Si-C 键、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基是直接与硅原
子相连的化合物,习惯上把通过氧、硫、氮等使
有机硅 指
有机基与硅原子相连接的化合物也当作有机硅化
合物
主要是指以硅粉和氯甲烷、氯化苯等为原料,经
过直接合成法或热缩合法等工艺制得的有机氯硅
有机硅单体 指
烷。甲基氯硅烷是最重要的有机硅单体,用量占
有机硅单体总量的 90%以上
以有机硅单体为原料,经过水解、裂解等工艺制
有机硅中间体 指
得的中间产物,主要为各种聚硅氧烷
由有机硅单体及中间体出发,经不同反应,或添
加各类填料及助剂,进一步加工制成的深加工产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指
品。主要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和硅烷偶联
剂
室温下保持液体状态的线性聚硅氧烷产品,是有
硅油 指
机硅深加工产品中消费量第二大的产品
硫化前为高摩尔质量的线性聚硅氧烷,硫化后成
硅橡胶 指 为网状结构的弹性体,是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中消
费量第一大的产品
硅树脂 指 具有高度交联网状结构的有机硅氧烷聚合物
一类在分子中同时含有两种不同化学性质基团的
硅烷偶联剂 指
有机硅化合物
作为纺织印染工序中的添加剂,用以改善纺织品
的外观和服用性能,赋予纺织品特殊功能,提高
纺织印染助剂 指
纺织品附加值,是纺织品精加工过程的重要组成
部分
一类纺织印染助剂,应用于纺织印染的前处理工
序,主要功能为除去纺织品上天然的与人为的杂
前处理助剂 指 质,使其充分发挥纺织品的优良特性,以适应后
续工艺的需要。主要包括润湿剂、渗透剂、漂白
剂、净洗剂等
一类纺织印染助剂,应用于纺织印染的染色印花
工序,是除染料和涂料外还要使用的一系列助剂。
染色印花助剂 指 主要包括分散剂、匀染剂、固色剂、拔染剂、防
染剂、剥色剂、促染剂、防泳移剂、印花粘合剂、
增稠剂等
一类纺织印染助剂,应用于纺织印染的后整理工
序,主要是通过物理和化学的加工,改进纺织品
外观与内在质量,改善手感、稳定形态、提高服
后整理助剂 指
用性或赋予纺织品某些特殊功能,如柔软、防水、
防缩、防皱、阻燃、抗静电、防霉防菌、防污防
油等
SAGSI 指 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专有术语
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计息年度 指 可转债发行日起每 12 个月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润禾材料可转债相应的债
权按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本公司股权的过
转股、转换 指 程;在该过程中,代表相应债权的润禾材料可转
债被注销,同时本公司向该持有人发行代表相应
股权的普通股
持有人可将润禾材料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转股期 指
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时,持有人
转股价格 指
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赎回 指 发行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可转
回售 指
债卖给发行人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Runhe High-Tech Materials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股票简称:润禾材料
股票代码:300727
注册资本:12,68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上市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有机硅新材料、纺织、印染助剂的研发、制造、加工,自产产品
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
案。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可转债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
(二)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235.00 万元(含 29,235.00 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六)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国泰君安的监督。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国泰君安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
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
泰君安担任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甲方、乙方、
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
亦视同可转债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审计、验资) 【】
资信评级费用 【】
发行手续费用 【】
公告、推介费用 【】
合计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九)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所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
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停牌交易
【】 T-2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网上路演;
【】 T-1 正常交易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 T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日
【】 T+1 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对应的网下配售比例
【】 T+2 正常交易
和网上中签率;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 T+3 根据中签结果,网上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 正常交易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资金,网下申购资金如
有不足,不足部分需于该日补足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
【】 T+4 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 正常交易
解冻未中签的网上申购资金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
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
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
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
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公告的募集
资金用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
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债券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转换公司债券;
换公司债券本息;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
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书面提议召开时;
定性;
议》的主要内容;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券持有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或者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机构或人士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之日起 15 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履行
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6)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
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
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
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
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于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9)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或主要办公地。
会议场所由公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10)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
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11)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
定;
(12)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
者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
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13)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14)下述债券持有人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会议上参与讨论并发
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出席张数:
(15)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
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
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
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时,不得对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
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16)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
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17)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
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
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与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
见证表决过程。
(18)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
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19)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对所投票数
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
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20)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
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与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
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
决权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每项审
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内容。
(23)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人、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债券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张数占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或说明等内容;
录的其他内容。
(2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
表)、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25)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
可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
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6)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
就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235.00
万元(含 29,235.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
期)”、“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合计 38,342.70 29,235.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
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润禾材料主体
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
(十三)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
事项。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
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
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
协议》相关约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董事会秘书:徐小骏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电话:0574-65333991
传真:0574-6533628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保荐代表人:顾维翰、梁昌红
项目协办人:王声宇
项目组成员:施韬、朱广屹、黄振东、陆东临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钱大治、王博
办公地址:地址上海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四)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晓奇、琚晶晶、牛晓咪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经办人员:崔濛骁 杨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 17 层(100022)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七)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有机硅深加工行业所涉及下游行业较广,受宏观经济及市场供需状况的影响,
会随着整体经济状况或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出现一定的波动。
公司生产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下游用户主要为日化用品、电子器件、有色
金属压铸、环氧树脂工艺品、LED 封装、纺织印染和其他有机硅深加工等领域,
其终端应用领域覆盖化妆品、5G 通讯、电子、家电、汽车、新能源、纺织等行
业。虽然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及上述主要下游领域持续保持正向增长,但是也面临
着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情况不能持续向
好或出现波动,可能会导致有机硅深加工行业的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给公司
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二)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是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产品消费大国,随着下游市场的不
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吸引参与竞争。当前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和纺织印染助
剂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充分,常规型、通用型产品竞争日趋激烈,但
差异化产品市场仍具备较好的竞争环境。
面对市场竞争压力,公司通过及时、全面地响应客户多样化产品及服务需求,
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改造以生产出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同
质化竞争。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科研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或及时开发
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此外,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产品价格不断下降,这些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的建设,借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契机,
公司将继续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建设区域营销
中心,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开拓和维护区域内的新老客户,提供从产品展示到售
后服务的全程服务,提高公司应对区域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对客户采
购的吸引力,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同时,区域营销中心还承担及时、
全面了解并反馈客户需求信息的功能,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发项目的储备提
供有效支持。然而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营销网络的管理、营销策略的设计
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状况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DMC、MM 等。公司已加强对主要原材料国
内外行情走势的监控与分析,紧密关注并合理把握原材料价格波动节点,加强与
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沟通,加深与核心供应商合作及新供应商引入。公司实行以
订单为导向,紧密跟踪主流市场报价信息平台,结合原材料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
采取灵活的采购策略,根据各供应商实时报价情况灵活选择,以确保能够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进行采购。
生不利波动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
价格短期内持续快速上涨或波动频繁,而公司不能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影
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构成不利影响。
(二)扩产产品、新增产品产能消化风险以及新增产品产品开发、品质或
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延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扩产产品乙烯基硅油,达产后如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出现
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品含氢环体、特种硅树脂、缩合型硅胶以及加成型硅
胶,达产后如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出现产能消化风险。
随着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市场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存
在产品开发、品质或量产进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闲置、项目延
期的风险。
(三)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毛利率波动风险
计收入、成本计算出的综合毛利率。公司报告期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是公司所有产
品的综合毛利率。公司有上百种细分产品。根据不同产品的应用领域、市场情况、
供需关系以及市场情况的不同,每种产品的毛利率在不同时间均有所差异。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效益测算毛利率与报告期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差异
主要为细分产品差异所致。
司的毛利率,如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未能
达到效益测算时的毛利率,将对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造成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成后,新增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的比例可能较
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公司新增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高。
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动,将对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预计于第 4
年开产,于第 5 年 100%达产;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预计于第 3 年开产,
于第 4 年 100%达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在第 5 年 100%达产。结合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额在项目
投资建设的第 3-10 年(注:项目投资建设第 1-3 年为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一期)建设期,项目投资建设第 1-2 年为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建设
期,建设第 4 年折旧摊销额达到最大)对公司现有及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
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b)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120,743.22
新增营业收入(c) 11,115.04 57,705.31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68,658.19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d=b+c) 131,858.26 178,448.53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189,401.41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重(a/d) 0.23% 1.19% 1.12% 1.12% 1.12% 1.12% 1.11% 1.11%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e)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8,909.65
新增净利润(f) 476.46 4,997.58 6,814.01 6,814.01 6,814.01 6,815.20 6,835.41 6,835.41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g=e+f) 9,386.11 13,907.23 15,723.66 15,723.66 15,723.66 15,724.85 15,745.06 15,745.06
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重(a/g) 3.30% 15.26% 13.50% 13.50% 13.50% 13.49% 13.30% 13.30%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2020 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
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延期的风险
鉴于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一涉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情形,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修正)》的相关规
定,九江润禾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九江润
禾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项目一尚在建设当中。若九江润禾在
正式生产前不能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产能释
放进度延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疫情带来业绩下滑风险
自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从 2020 年 1 月起在全国爆发以来,本公司积极
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供应保
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支持国家战疫。
本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
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全球防控
政策的实施情况。
(七)主要产品集中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依靠在相关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公司已在部分细分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市
场竞争地位。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8.54%、61.62%和 60.99%。如果由于宏观经济波动、
行业不景气或出现替代产品导致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则公司的财务
状况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八)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选择是在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
及公司自身的技术、市场、管理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
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助力公司增强盈利能力、提高
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但由于募投项目所属行业与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果发生募集资金不能
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募投项目的实
际运营情况将无法达到预期状态,可能给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导致项
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与公司预估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差距, 从而出现短期
内无法盈利的风险或募投项目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共计划投入“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8kt/a 有机
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两个项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
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在技术、营销渠道、市场开拓、人员储备等方面做好了一
系列准备工作。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达产后也需经过
一段消化期后才可实现盈利,如果这一期间外部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
司前期调研和分析出现偏差,将可能导致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从而对公司盈
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管理层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
争力,始终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致力于打造“全
流程控制”的管理理念;公司还拥有一批稳定、高素质的技工队伍,能够熟练掌
握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技术,是公司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此外,公司
已布局深入客户的销售服务体系,能够对客户使用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分析
和反馈。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客户需求,则存在丢失客户或
因质量问题被客户起诉、索赔的风险。
(十一)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贯彻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
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安全检修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设立一级部
门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相关事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本部
和生产型子公司德清润禾分别被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湖州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
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然而,公司部分生产
工序处于一定的高温和压力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公司安全管理某个环节
发生疏忽,或员工操作不当,或物品保管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均可能发生
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甚至是持续运营,并可能造成较大
的经济损失。
(十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重心之一,自觉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环保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责任,并设立一级部门安全环保部专门
负责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污染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公
司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切合公司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采取符合国家或
行业标准的治理措施。在生产环节,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
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是,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
规愈发严格,公司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可能会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而加大,这在
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84%、20.62%和 21.07%;纺织印染助剂
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28%、30.09%和 24.86%。如果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竞争优
势逐渐丧失导致产品售价调整,或产品售价调整幅度小于成本变动幅度,则会影
响该系列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该产品的毛利并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汇率变动风险
自 2005 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产
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不断拓展,汇率的大幅变动可能影响公司外销业务
的顺利开展,并可能会导致较大额汇兑损失的产生。
(三)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风险
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偿债能力指标呈下滑趋势,发行人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动
力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以及业务产品的拓展。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开展票
据池业务等方式获得外部资金以满足经营需求,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导
致负债规模的持续增加。发行人收入和负债规模增长的原因均具有合理性,其相
关增长的逻辑不同,收入增长不依赖于负债规模的增加。发行人收入持续增长与
负债增加无明显匹配关系,系发行人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安排下综合的影响。
(四)应收账款风险
元、19,513.49 万元和 21,103.7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8%、27.42%
和 19.12%,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结构主要以一年内到期的为主,不存在账龄较长的
大额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公司亦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
额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加大了营运资金的占用,不利于经营
效率的提高,也可能由此发生坏账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通过事前把关、事中
监控、事后催收等控制措施强化了客户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但仍存在个别
客户因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或存在纠纷等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全额
收回的风险。
(五)存货减值风险
值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生产经营业绩
产生影响。
四、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
好等多种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此外,在本次可
转债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转债赎回、回售等情况,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
担和资金压力。
(二)募投项目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若因政策变动、资本市场变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利因素发生,可能会导致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经营
积累、银行贷款、寻求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解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但采取其他
途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周期或者承担较高融资成本,可能导
致部分或全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或者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进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若如本节所述的风险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
同时发生,特别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业绩将可能出现下滑,
并可能出现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况。
(三)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投资尚不能产生收
益。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的较短时间内将大部分或全
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则将导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原股
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及修正幅度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的方案。即使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该修正方案仍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因此,存续期
限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此外,
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
(五)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
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
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
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
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
“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
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
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影响。
(七)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
避免和减少损失。
(八)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
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
报,进而使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
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九)未设定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十)可转债及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
大。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调控、股票市场投机行为、
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发行期间,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下行,
可转债将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在上市交易后,不论是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或
在转股期内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均可能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而给投
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88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251,184 11.24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14,251,184 11.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628,816 88.76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12,628,816 88.76
三、总股本 126,88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85,283,111.00 67.21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26,880,000 股,相比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 成立时 注册 持股 主要生产 2021.12.31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主要业务
号 称 间 资本 情况 经营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浙江润
禾有机
年 12 有机硅应用材
月 10 料生产、销售
料有限
日
公司
浙江润
禾化工 2005
有机硅应用材
料销售
有限公 11 日
司
九江润
禾合成 化工产品的研
材料有 发、生产、销售
限公司
杭州润
禾材料
年 10 技术开发、技术
月 25 咨询、技术服务
有限公
日
司
小禾电 2021
合成材料的制
造、销售
(德 月 23
清)有 日
限公司
公司及下属企
润禾(香 2020 业产品海外市
公司 11 日 与服务管理,拓
展国际业务
宁波同
和新材
料有限
公司
(三)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参股公司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润禾控股持有公司 41.4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叶剑平、俞彩娟夫妇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11.49%、2.85%,通过润禾控股、协润
投资、咏春投资控制上市公司 51.19%股份,两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
的股份比例为 65.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持股情况如下图所述:
(二)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润禾控股外,叶剑平、俞彩娟夫妇
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宁 海 协 润 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 核 准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宁
海协润 24.94%份额,其中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润林投资间接持有 1.07%。
宁 海 咏 春 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宁
海咏春 73.98%份额,其中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润林投资间接持有 1.09%。
宁 波 润 林 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投
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
彩娟合计持有宁波润林 100.00%股权。
宁 波 润 茂 于 2018 年 12 月 03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街道气象北路 305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
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
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叶剑平持有宁波润茂 4.08%份额。
盈 和 合 金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桃源街道科技园区上游路 9 号,法定代表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合金新材料、金属材料制造、加工、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
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通过润禾控股、宁波润茂间接控制盈
和合金 63.50%份额。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润禾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
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是专业从事纺织印染助剂的研发、生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至今,经
过健康、快速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知名嵌段硅油、丝光平滑剂、纺织印染助剂
供应商。公司现已拥有一支技术精湛、专业过硬的科技队伍。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作为精细化工领域中的领先企业,目前主要专注于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
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情况如下: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主要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四大类别。
上述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硅油:有卓越的耐热性、耐候性、电绝缘性、疏水性、生理惰性和较小的表
面张力等,是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中的主要产品。硅油类产品主要包括嵌段硅油、
端含氢硅油、烷基苯基硅油、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等。公司生产的硅油主要用作生
产化妆品原料产品、农用有机硅产品、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等。
硅橡胶:具有卓越的耐疲劳、耐高低温、耐老化性,优良的电绝缘性、疏水
性、生理惰性等。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电缆、航空航天、建筑、新能
源、医疗卫生等行业。公司生产的硅橡胶主要用作电子电器元件灌封胶、电力绝
缘胶、环氧树脂工艺品模具胶、服饰标牌丝印胶等。
硅树脂:具有优异的耐热性、耐寒性、耐候性、疏水性、电绝缘性能等。被
用于配制有机硅绝缘漆、有机硅涂料、有机硅粘接剂,也常用作生产加成型硅橡
胶的补强填料。公司生产的硅树脂主要用于生产 LED 封装胶、加成型硅橡胶等。
硅烷偶联剂:具有优异的耐温、耐候、粘接、地表面张力和生理惰性等。在
有机聚合物及其复合材料的改性、无机材料的表面改性等方面应用广泛,具体用
于生产处理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处理矿物粉末填料、涂料、增粘剂、绿色轮胎及
在橡胶加工过程中改善橡胶性能等。
纺织印染助剂产品主要包括前处理助剂、染色印花助剂和后整理助剂三大类
别,公司产品覆盖上述三大类别。
上述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后整理助剂:用于改进纺织品外观与内在质量,改善手感、稳定形态、提高
服用性或赋予纺织品某些特殊功能,主要包括柔软剂、防水剂、硬挺剂、抗起毛
球剂、防皱剂、抗静电剂、净洗剂等。公司生产的后整理助剂主要有柔软剂、平
滑剂、整理剂等。
前处理助剂:主要用于除去纺织品上天然的或人为的杂质,使其充分发挥纺
织品的优良特性,以适应后续工艺的需要,主要包括润湿剂、渗透剂、漂白剂、
净洗剂等。公司生产的前处理助剂主要有精炼剂、除油剂等。
染色印花助剂:用于纺织品的染色印花、提升染料(或涂料)在织物上的着
色及固色效果,主要包括分散剂、匀染剂、固色剂、荧光增白剂、拨染剂、防染
剂、剥色剂、增染剂、防泳移剂、印花粘合剂、增稠剂等。公司生产的染色印花
剂主要有匀染剂、固色剂等。
六、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目前,我国有机硅行业和纺织印染助剂行业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各企业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其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政
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承担,其中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
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
构的目标、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
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
(2)行业自律组织
全国性的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由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有机硅专
业委员会、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纺织印染助剂专业委员会承担;此外,浙江省作为
有机硅行业和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大省,设有省级行业自律组织,主要由浙江省有
机硅材料行业协会、浙江省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协会承担。上述行业自律组织的主
要职能是:为政府部门制订规划和政策提供资料及建议;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等委
托的工作;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技术研讨会;开展行业管理、科研生产等方面
的新成果与先进经验的推广交流活动等。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于 1988 年由“全国有机氟工业联合会”和“全国有
机硅工业联合会”合并成立,是经民政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工业协会,
接受民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与业务指导,是由氟化工、
有机硅材料行业相关生产、科研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
性的社会组织。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有机硅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氟硅有机材
料工业协会的组成部分和专业从事有机硅专业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按照中国氟
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部署并结合有机硅专业特点开展工作。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于 1985 年成立,是经民政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
工业协会,接受民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与业务指导,是
由染料工业相关生产、科研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
社会组织。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纺织印染助剂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的组
成部分和专业从事纺织印染助剂专业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按照中国染料工业协
会部署并结合纺织印染助剂专业特点开展工作。
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协会于 2004 年成立,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具有法
人地位的省级工业协会,接受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管理
与业务指导,是由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相关生产、科研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
省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浙江省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协会于 2016 年成立,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具有
法人地位的省级工业协会,接受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管
理与业务指导,是由浙江省印染助剂行业相关生产、科研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
省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公司在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同时亦积极配合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工
作,是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
染料工业协会纺织印染助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协会
理事单位和浙江省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均属于精细化工范畴,适用国家对化
工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发布单位 及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时间
《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分类 环保部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
管理名录(2017 2017.07.28 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年版)》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控
国务院 到 2020 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许可制实施方
案的通知》
《关于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不
环保部 省、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
目试生产审批
的公告》
《大气污染防 全国人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
治法》 2015.08.29 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
全国人大 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
投产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
《水污染防治 全国人大 统一监督管理。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法》 2008.02.28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
《建设项目竣
环保部
收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
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
安全使用许可 安监总局
证实施办法 2015.05.27
之条件、程序、许可证使用和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
(2015 修正)》
规范。
发布单位 及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时间
《危险化学品 规范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
建设项目安全 安监总局 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
监督管理办法 2015.05.27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
(2015 修正)》 理。
安监总局 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
《危险化学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
全国人大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
安监总局 公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
使用量的数量
标准(2013 年
版)》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
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
资金。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
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
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
《企业安全生 安监总局 财
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
照 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
使用管理办法》 2012.02.14
照 0.2%提取。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
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
收入的 5%和 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
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主要规范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危险化学品 国务院
安全管理条例》 2011.03.02
制订了罚则。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从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有机硅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上来看,国家采取
了鼓励和引进新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发展,同时限制和淘汰落后有机硅上游单体
产能并举的政策。具体如下:
发布单位 及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时间
《“十四五”规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
国务院
景目标纲要》 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发布单位 及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时间
产业分类 2018.11.26
(2018)》
《外商投资产
(2017 年修 部 2017.06.28 发与生产”、“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订)》
工信部 发改
《新材料产业 委 科技部 财 发展重点:“特种合成橡胶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轻纺材
发展指南》 政部 料”。
“十三五”规划:“合理控制甲基单体总量和建设水平,积
《中国有机硅 中国氟硅 有 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原料和能源消耗,提升资
发展规划》 协会 2016.04 量;加大下游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的技术
含量和附加值”。
禁止项目:“新建初始规模小于 20 万吨/年、单套规模小
《市场准入负
发改委 商务 于 10 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以
部 2016.03.02 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 10 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
(试点版)》
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
《国家重点支 科技部 财政 发展重点:“新型表面活性剂、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
持的高新技术 部 国家税务 新型纺织染整助剂、高性能环保型胶粘剂;硅橡胶及制
领域(2016 年 总局 品制备技术;低衰耗、热匹配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封装
修订)》 2016.01.29 树脂材料”。
《浙江省产业 浙江省人民政 集成发展主导产业:“高分子材料重点发展高端含氟聚合
展方案》 2014.11.02 聚合物产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
鼓励类:“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
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
《产业结构调
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
发改委 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 限
(2013 年修
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 万吨/年以下(有
订)》
机硅配套除外)和 10 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
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
《“十二五”国 提出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
家战略性新兴 国务院 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
产业发展规 2012.07.09 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有机硅是七大战略性新
划》 兴产业之一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材料产业
工信部 “十二五”规划:“巩固有机硅单体生产优势,大力发展硅
规划》
《当前优先发 发改委 科技
展的高技术产 部工信部 商
优先发展:“硅树脂、异戊橡胶、乙丙橡胶、硅橡胶材料
及改性技术”。
指南(2011 年 权局
度)》 2011.06.23
《关于开展原 工信部 重点专项:“有机硅农药增效剂”、“高档硅树脂”、“功能
材料工业技术 2009.04.03 性硅橡胶”、“新型硅油系列产品”。
发布单位 及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时间
改造重点专项
工作的意见》
从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上来看,国
家重视并鼓励纺织印染助剂产业的绿色化、科技化、高附加值化进程,同时限制
环境不友好、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的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发展。具体如下:
发布单位 及时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间
《外商投资产
(2017 年修 2017.06.28 高档织物印染及后整理加工”。
订)》
《纺织工业发
发展重点:“加强高效环保型浆料、染料和印染助剂、
展规划 工信部
(2016—2020 2016.09.20
推广绿色环保型阻燃、防水等功能性后整理助剂”。
年)》
“十三五”规划:“重点研制内容包括设计开发适用于新
的染整技术的生态安全印染助剂;绿色环保的新型纺织
印染助剂的研究;开发新一代前处理助剂,提升产品的
《染颜料行业
中国染料 工业 综合性能、适应性;利用纳米技术、生物技术、微乳化
协会 2016.04 技术、缓释技术对传统印染助剂进行改造、改性,得到
规划》
具有多种特殊功能的高效助剂;开发低碳、短流程、高
功能、高附加值助剂;开发应用于智能化纺织品和高性
能产业纺织品的助剂”。
《市场准入负 禁止项目:“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
发改委 商务部
(试点版)》 艺)”。
《国家重点支
科技部 财政部
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2016 年
修订)》
鼓励类:“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冷轧堆前
《产业结构调 处理及染色、短流程湿蒸轧染、气流染色、小浴比染色、
发改委
(2013 年修 性整理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 限制类:“新建染料、
订)》 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
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纺织工业
工信部
规划》
《当前优先发 发改委 科技部 优先发展:“高效短流程染色技术及配套的活性染料和
展的高技术产 工信部 商务部 助剂,生物酶加工技术,多功能染后整理技术,天然纤
发布单位 及时
序号 政策名称 涉及内容
间
业化重点领域 知识产权局 维织物的防皱整理技术以及环保型、功能性助染剂”。
指南(2011 年 2011.06.23
度)》
(二)行业发展情况
制备有机硅材料离不开有机硅单体,甲基氯硅烷是最重要也是用量最大的有
机硅单体,其生产水平和装置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有机硅工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依
据。全球范围内有机硅供给相对集中,道康宁、中国蓝星、迈图、瓦克、信越等
家大厂把控,呈现弱寡头的竞争格局。
近十年,有机硅全球产能向中国国内转移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有机硅生产
和消费大国,国内有机硅产品优势愈加凸显,进口替代效应显著。根据 SAGSI
统计数据,截止 2018 年,我国共有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3 家(含陶氏-瓦克张
家港工厂),聚硅氧烷总产能 141.5 万吨/年(在产产能 130.7 万吨/年),产量
为 19.41 %和 19.21 %,行业发展迅猛。虽然近几年全球经济低迷、市场疲软对
有机硅消费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总体来看仍然保持了稳步发展态势。有机硅是一
类形态多样、品种繁多、性能优异、用途广泛的高性能化工新材料,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机硅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特别是
在世界能源危机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作为非石油路线的化工新型材料,有机硅愈
加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有机硅产业链角度来看,有机硅行业市场竞争呈现分化局面:上游的有机
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生产技术曾经仅由少数西方工业化强国垄断掌握,长期作
为暴利垄断行业存在,但随着“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国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
中间体生产技术不断取得突破,近年来全球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产能迅速
扩张,“十三五”规划在有机硅单体方面提出“适度发展苯基单体,提高技术水平,
降低原材料消耗”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产业已由能够获取超高额收益的暴
利垄断行业向获取正常平均收益的大宗材料行业转变,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下
游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品类繁多、差异化竞争明显,虽然部分常规
型、通用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竞争激烈,但对于具备较强深加工技术和差异化竞
争能力的优势企业来讲,仍然具备较好的竞争环境,同时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
硅中间体采购成本显著下降亦有利于下游企业发展。目前行业内主要跨国公司大
多以低价销售有机硅上游产品,主要依靠下游技术附加值较高的硅橡胶、硅油等
深加工产品获取利润,通过一建国初期,我国亟需有机硅材料等高新技术物资以
协助恢复工、农业生产,但当时西方国家通过“巴黎统筹委员会”等组织对我国实
行禁运和贸易限制,对有机硅新材料等前沿科学技术实施技术封锁。然而我国科
学工作者深刻认识到有机硅是现代工业及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高性能材料,建国
伊始便自力更生对有机硅进行研究。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以
来,随着科研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上下游市场的迅速壮大,中国有机硅工业无论
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技术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已建成从基础原材料、
有机硅单体、中间体到各类终端产品生产,从有机硅教学、科研、工程化开发和
设计到加工助剂、专用设备、分析检测、自动控制、仓储物流、安全环保等相关
产业配套齐全的有机硅工业体系。
从有机硅产业链角度来看,同全球有机硅产业格局一致,我国有机硅行业市
场竞争也呈现分化局面,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产业产能呈现过剩局面,
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近年供需格局已有较大程度改善;对于下游有机硅深加工
产业来讲,常规型、通用型产品竞争较激烈,但差异化产品市场仍具备较好的竞
争环境,虽然我国内资企业中已经形成一批掌握核心生产技术并具备较强差异化
竞争能力的优势企业,但整体来讲存在行业内生产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的
问题。
从地域发展水平来讲,浙江省、广东省、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有机
硅工业水平较发达,其中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有机硅上游产品生产能力较强,
广东省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能力较强,而浙江省同时具备较强的有机硅上
游产品生产能力和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有机硅材料行业
协会统计,目前浙江省有机硅单体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四分之一,是国内单体
品种最齐全的省份,足以支撑有机硅下游产品发展需要;在硅油、硅橡胶、硅树
脂等领域已形成一批骨干企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优势明显。体化的竞争策略兼顾
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近年来世界纺织工业从美国和西欧等发达国家逐步向亚洲转移,使该地区对
纺织印染助剂的需求量得到迅猛的发展。2007-2015 年,我国印染助剂行业市场
规模不断扩大,但扩张速度逐渐趋缓,2011-2015 年印染助剂行业消费量年均复
合增长率下降为 5.61%,行业增长速度放慢。2015 年我国印染助剂消费量为 156.5
万吨,行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并且行业内开始出现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目前,
我国我国纺织印染助剂与纤维产量比为 4∶100,结合我国化学纤维产量可知,印
染助剂产量在 200 万吨以上。全国有 2000 多家生产企业,市场非常分散,且多
以民营企业为主,行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纺织助剂生产企业。
但我国纺织印染助剂的产量和品种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是相对落后。纺织助剂
产量与纤维产量之比,我国只有 4:100。品种不到日本的 1/4,只有德国拜耳公司
一家所生产的品种。目前,国产纺织印染助剂的自给率虽然已经达到 90%左右,
但只适应中、低档纺织品的需要。 由此可见,我国纺织印染助剂还处于较低水
平,反映出该行业的结构不合理,也表现在制造技术和品种开发都与国际水平存
在较大差距上。
(三)行业竞争格局
从有机硅产业链角度来看,有机硅行业市场竞争呈现分化局面:近年来,全
球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产能迅速扩张,市场竞争充分;但下游有机硅深加
工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品类繁多、差异化竞争明显,虽然部分常规型、通用型有
机硅深加工产品竞争充分,但对于具备创新型、高附加值、高性能化、功能化、
复合化、绿色化、进口替代性的产品而言,仍然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与广阔的市
场需求。目前行业内主要跨国公司大多以低价销售有机硅上游产品,依靠下游技
术附加值较高的硅油、硅橡胶等深加工产品获取利润,通过一体化的竞争策略兼
顾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同行业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美国道康宁、德国瓦克、美国迈图、美国
亨斯迈、德国佳和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概况
号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聚焦优势
化工主业的经营与拓展。精细化学品作为公司的
石油精细化学品等产品。其中纺织化学品占其整
体营业收入的65 %左右,主要为纺织印染助剂。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化工与物流两大产
业,化工业务旗下主要包括纺织印染助剂、化纤
其中纺织印染助剂及染料业务占其整体营业收
入的15%左右。
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纺织印染助
剂、洗水助剂、塑料助剂和农用化学品的台港澳
务构成部分,主要产品包括纺织用软片和硅油柔
软剂。
道康宁成立于1943年,致力于探索和开发有机硅
导者,提供7000多种产品和服务。
德国瓦克成立于1914年,是有机硅、聚合物、精
细化学品、多晶硅和半导体领域的市场领先者。
美国迈图是一家拥有70余年历史的全球硅、石英
烷、特种硅油、氨基甲酸质添加剂、密封胶等。
美国亨斯迈成立于1970年,是一家综合性化学工
理用品、保健产品、纺织品及包装工业品。
德国佳和自1953年起在德国从事开发制造纺织
一,生产全系列的前处理、染色印花及后整理剂。
资料来源:各公司官方网站或公开披露资料。
(四)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产业产能呈现过剩局面,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但近年供需格局已有较大程度改善,同时上游有机硅单体和有机硅中间体采购成
本显著下降亦有利于下游企业发展。
下游有机硅深加工产业来讲,常规型、通用型产品竞争较激烈,但差异化产
品市场仍具备较好的竞争环境,虽然我国内资企业中已经形成一批掌握核心生产
技术并具备较强差异化竞争能力的优势企业,但整体来讲存在行业内生产企业规
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
(五)行业技术特征、经营模式和发展趋势
(1)有机硅行业技术特征
目前,全球主要的有机硅生产商如德国瓦克、美国迈图集团等均采用上下游
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从有机硅单体规模化生产至硅油、硅橡胶等有机硅材料的深
加工制造。一体化生产模式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企业需要多方面的技术储备
和生产经验,从而在有机硅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
虽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我国有机硅产业一体
化程度较低,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不足,整体技术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
一定的差距,与国外有机硅产品相比,我国下游有机硅产品存在缺乏核心竞争力、
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的情况。
随着我国有机硅生产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甲基、苯基氯硅烷以及有机硅
深加工产品方面取得了较快的技术进展,我国部分有机硅生产企业如新安股份、
蓝星星火等,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在部分细分领域掌握了先进技术,形成
了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了一定规模的中、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我
国通过宏观调控,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和产业集中度,加快生产企业的结构调整,
促进转型升级,逐步建立起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国有机硅生产企业向
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新型工业化方向发展,从而逐步缩小我国与国际有机
硅行业技术的差距。
(2)纺织印染助剂行业技术特征
纺织印染助剂属于开发经营型工业,在大力搞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同时,
还需要花更大的力量去研究产品的应用技术和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世界工业发达国家,对此十分重视,他们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和产品销售(包
括技术服务)人员比例大体为 2:1:3,并且抽调业务素质好,最有实践经验的人,
担任销售和技术服务工作,把销售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到计划和生产部
门,以便修订计划,调整生产,确保产品的畅销,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为了满足各种专门用途的需要,许多有化学合成得到的产品,除了要求加工
成多种剂型以外,常常必须加入多种其他试剂进行复配。由于应用对象的特殊性,
很难采用单一的化合物来满足要求,于是配方的研究便成为决定性的因素。采用
复配技术所推出的产品,具有增效、改性和扩大应用范围等功能,其性能往往超
过结构单一的产品。因此,掌握复配技术是使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具备市场竞争能
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1)有机硅行业经营模式和特征
有机硅的生产装置及工艺较为复杂,生产工序较多,且各工序的产品或副产
品都存在市场需求,产品种类繁多。同时,有机硅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客
户较为分散、产品需求多样。因此,有机硅生产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具备柔性调整
生产计划的能力,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的种类及数量。
(2)纺织印染助剂行业经营模式和特征
印染助剂是针对特殊的用户群设计的产品,是化工产品链中的最末端,其生
产工艺虽然简单,可附加值极高,技术含量高。从国际看,世界 100 家大型化工
公司的销售利润率的统计结果也表明,高利润的企业前 10 家均为精细化工,体
现了精细化工工业投资少,投资周期短、效益高的特点。
印染助剂产品的专用性极强,其用户是另一个行业,针对不同织物不同工序,
不同的生产工艺,不同的织物风格,设计不同的印染助剂,目前世界上印染助剂
有近百个门类。这一特点与精细化工特点相符合,因为产品生产周期短,投资少,
利润高,竞争激烈,产品更新快。另外纺织行业的多元化需求也是造成此现象的
原因之一。
根据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判断,全球有机硅材料总体趋势是向规模化、
高性能化、功能化、复合化、绿色化、低成本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虽然各国各
地区差异较大,但总体来说未来有机硅产业发展具有以下趋势:
(1)随着中国有机硅单体产能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提高,有机硅单体和有
机硅中间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外国公司基本放弃了新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2)由于中国的资源优势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全球有机硅生产中心向中国
转移,世界主要有机硅企业加快了在中国的投资,形成上下游一体化格局,竞争
力进一步增强;
(3)在下游产品和加工技术方面,通过合成技术和配合技术的进步,实现
有机硅材料与其他有机聚合物的结合和相互改性,使有机硅材料向高性能、功能
化和复合化方向发展。
(4)建筑、纺织、家用电器行业是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传统应用领域,约
占硅氧烷总用量的一半,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有机硅材料的主要应
用领域,且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此外,瞄准当前和未来产业技术发展方向,
重点关注有机硅材料在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医疗卫生、个人护理、婴
童和家用消费品等领域的应用。
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纺织印染助剂专业委员会判断,当前纺织印染助剂产
业的发展趋势如下:
(1)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纺织印染行业对纺织印染助剂的需求会不
断加大。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且单位纺织印染
助剂消耗水平仍较低,中国纺织印染业的稳定发展必将为中国印染助剂行业发展
提供良好机遇;
(2)今后纺织工业会不断加强高新技术的研究和投入,各种新型纤维不断
出现,对纺织印染助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发适应新纤维、新技术及复合织物
相配套的助剂是今后助剂发展的趋势;
(3)环保、绿色将成为今后纺织化学品发展的主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等国家政策和规定,以及人们对
纺织品安全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染整行业将大力推广环保、绿色、清洁工艺。
除印染助剂和染料所要求的一般性能外,纺织化学品还必须满足一些特定的质量
指标,如安全性、可生物降解性、不能含有环境激素、重金属离子及甲醛不能超
过限定值等。
七、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收入 108,717.00 98.50% 70,774.26 99.47% 62,891.59 99.67%
其他业务
收入
合计 110,375.32 100.00% 71,152.60 100.00% 63,099.06 100.00%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
纺织印染
助剂产品
合计 108,717.00 100.00% 70,774.26 100.00% 62,891.59 100.00%
公司 2019 年以来有机硅深加工产品销售数量稳定增长,销售金额保持向上
增长趋势。报告期内纺织印染助剂产品销售金额整体保持向上增长趋势,2020
年起增长较为迅速,主要是因为外海纺织印染助剂供应链受疫情影响,供应存在
不稳定性,国内纺织印染助剂供应链受益于此,公司订单量增长明显。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85,763.86 77.70% 59,883.39 84.16% 54,669.70 86.64%
国外 24,611.47 22.30% 11,269.21 15.84% 8,429.37 13.36%
合计 110,375.32 100.00% 71,152.60 100.00% 63,099.06 100.00%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
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64%、84.16%和 77.70%。公司商标被认定为
“宁波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在业内享有良好的美誉
度。
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优化营销模式,以公司直销为主、贸易商买
断式经销为辅,重点布局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等下游终端
客户聚集地区,助推公司快速占领市场头部地位。报告期内,国外地区实现的营
业收入合计金额为 8,429.37 万元、11,269.21 万元和 24,611.47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36%、15.84%和 22.30%。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
主营业务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内容。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均通过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建立合格
供应商名录,实行以订单为导向,紧密跟踪主流市场报价信息平台,结合原材料
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采取灵活的采购策略,根据各供应商实时报价情况灵活选择,
以确保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采购。如预计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采用储备
部分原材料的措施,以降低生产成本;而如原材料波动趋势不明显或呈下降态势
时,则采用增加采购频率、减小单次采购规模以作合理库存管控的策略。对于日
常性原材料采购,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情况向采购部发出采购计划,经审核后
由采购部实施采购。
(1)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2)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销售对象主要由内销客户构成,辅以少量外销客户。公司产品销售
模式以公司直销为主、贸易商买断式经销为辅。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49,883.28 45.88% 39,203.42 55.39% 31,595.91 50.24%
经销 58,833.72 54.12% 31,570.84 44.61% 31,295.68 49.76%
合计 108,717.00 100.00% 70,774.26 100.00% 62,891.59 100.00%
对于内销客户,鉴于以直销客户为主且公司产品是下游客户生产加工中的常
用中间原料,故产品销售具有小额、多批次的特点,出于商业便利考虑,通常由
销售员与客户达成订单意向后录入销售订货系统,具体业务约定内容体现于发货
单并须由客户签字签收确认,公司于客户签收发货单后予以确认收入;通过自有
车队或签约物流公司送货至收货地点,物流费用由公司承担;客户通常通过银行
承兑汇票和银行汇款进行结算。
对于外销客户,主要通过签订合同或订单明确约定业务关系;主要以海运方
式出口货物,收入确认时点为:执行 FOB/CIF/CFR 时,为在货物发运离境后;
执行 DDU 方式时,为在货物交付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后;客户通常通过电汇(T/T)、
信用证(L/C)或托收(D/P)等进行结算,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
公司产品定价时主要参考当期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的品牌、质量和服务优
势,以及客户的付款周期、议价能力等因素制定。整体来讲在原材料价格下行时,
公司会适时调降产品售价,其中公司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与纺织印染助剂相比,
销售价格与产品成本变动特别是主要原材料的变动关联性更强,因为公司的有机
硅深加工产品与纺织印染助剂相比,部分产品的市场供给更充足导致市场竞争环
境更活跃、市场容量相对更大导致品牌效益相对更小、客户平均体量相对更大并
且行业惯例付款周期相对更短导致客户议价能力相对更强;而在原材料价格上行
时,整体来讲与原材料下行周期相比公司产品价格调整节奏会更审慎、滞后,以
便最恰当地平衡原材料涨价对利润空间的负面冲击和产品涨价对销售工作的负
面冲击,此外亦有利于出清一部分实力较差的中小型同业竞争者、为细分龙头企
业创造更好的长期市场环境。
公司制定了《销售部绩效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公司销售管理框架、销
售报酬考核、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方式主要包括:
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并据此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其中销售员销售账期权限为
和总经理进行审批;2)销售部门对每笔出货是否超过信用额度进行审核,在信
用额度内方能签单出货;财务部设有专人负责监控客户账期到期日,提前对将要
超过账期的客户提出警示;业务经理对将要超过结算期的应收账款及时与客户确
认回款时间,并在收回账款前持续进行跟踪;对于超账期客户,未经公司总经理
审批的,暂停向其发货;3)应收账款的回收与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
成逾期应收账款的销售部门和人员,以适当方式予以警示并由其承担超期利息,
但年收款率达到一定标准后可返还当年被扣罚息;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部门和
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4)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公司将进行重点跟踪,销售
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催收,经研究有必要进入法律程序的,收集有关证据
资料并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四)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材料名称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
(万元)
DMC 采购均价
(元/千 25.76 15.92 16.05
克)
采购金额
(万元)
MM 采购均价
(元/千 33.07 24.91 34.59
克)
采购金额
(万元)
MHM 采购均价
(元/千 144.06 115.23 63.45
克)
采购金额
(万元)
RH-300(聚
采购均价
醚)
(元/千 12.21 11.11 11.21
克)
(五)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度 2 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1,912.70 1.73%
合计 8,525.47 7.72%
合计 4,905.29 6.89%
合计 4,097.16 6.49%
公司的销售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总额超过 50%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销售业务真实,不存在过分依赖某一客户情况,回款
情况正常。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
别为 6.49%、6.89%和 7.72%,客户销售集中度在报告期内维持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硅化工分公
司
合计 38,912.64 45.1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硅化工分公
司
合计 19,358.00 37.32%
合计 18,160.26 41.5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过大或
者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向第一大供应商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
有限公司采购数量相对较多,占比相对较高。
(六)产能产量及销量
率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利用率 80.83% 94.53% 90.10%
产销率 99.00% 99.31% 99.66%
纺织印染助剂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利用率 87.02% 118.40% 86.65%
产销率 99.97% 99.96% 101.59%
能利用率分别为 86.65%、118.40%和 87.02%,产销率分别为 101.59%、99.96%
和 99.97%。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处于高位,产能趋于饱和。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投项目主要系公司在当前业务领域内,为自身产业链上的
拓展和延伸。公司当前较为饱和的产能利用状况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基础。
(七)能源的采购及耗用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蒸汽、天然气和水,供应稳定。2019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电力(万度) 797.10 544.98 845.55 613.40 724.82 521.70
蒸汽用量(吨) 296.96 7,796.00 176.98 5,211.00 118.24
天然气(万立方米) 73.54 299.98 83.43 254.99 76.42 273.72
用水量(万吨) 9.63 48.56 10.19 44.88 11.85 56.65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九、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9,819.44 2,909.12 16,910.31 85.32%
机械设备 13,286.85 4,477.82 8,809.03 66.30%
电子设备 681.29 409.16 272.13 39.94%
运输设备 884.83 589.13 295.70 33.42%
合计 34,672.41 8,385.24 26,287.17 75.82%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建筑物 19 处,物业产权清晰明确,没有权属纠纷。公司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具体
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房权证编号 坐落地址 面积(m2)
号 人
润禾
材料
润禾
材料
润禾
材料
润禾 浙(2021)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
材料 0028389 号 海中路 168 号
润禾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茶院乡滨海郡庭 3 幢
材料 0047403 号 1 号 1202 室
润禾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茶院乡滨海郡庭 3 幢
材料 0047406 号 1 号 1302 室
润禾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茶院乡滨海郡庭 3 幢
材料 0047401 号 1 号 1402 室
润禾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茶院乡滨海郡庭 3 幢
材料 0047196 号 1 号 1403 室
润禾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 宁海县茶院乡滨海郡庭 3 幢
材料 0047204 号 1 号 1502 室
德清 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
润禾 0017128 号
德清 浙(2021)德清县不动产权第
润禾 0034092 号
九江 赣(2021)永修县不动产权第 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星云大
润禾 0002248 号 道东侧九江润禾院内 1 栋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研究 0258066 号
序 权利
房权证编号 坐落地址 面积(m2)
号 人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润禾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院
(2)租赁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借用的主要物业情况如
下(不包括发行人与其子公司之间的租赁):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产/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润禾材 大朗 3 洋乌村富升路 2019.07.01-2024.06.3
料 93 号 1 楼 0
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
润禾材 2021.12.05-2022.12.0
料 4
润禾材 桐乡市振东新区永光 2021.06.15-2022.06.1
料 小区三区 58 号 6
润禾材 滨海工业区中泰华府 2022.03.01-2023.03.0
料 4-204 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润禾材 2021.08.01-2022.07.3
料 1
庆厂房
绍兴滨海工业区滨都
润禾材 方春水、 2022.03.01-2023.03.0
料 吕凤娟 1
润禾材 滨州市秦淮人家小区 2021.07.15-2022.07.1
料 1 号楼 2 单元 601 室 4
大朗镇长塘村新世纪
润禾材 2022.01.01-2023.01.0
料 1
号楼 03B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润禾材 2021.05.01-2022.04.3
料 0
室
润禾材 江阴市新桥镇雷下花 2021.05.09-2022.05.0
料 园 18 幢 503 室 8
江阴市羽
润禾材 江阴市顾山镇华源路 2021.07.15-2024.07.1
料 88 号综合楼 4 层 4
限公司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产/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润禾材 宁海县西子国际 2021.05.01-2022.04.3
料 4#1302 室 0
鲍海红、 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
润禾材 2022.02.10-2023.02.1
料 0
叶佩骏 5 幢 402 室
义乌市后宅街道北站
润禾材 2021.10.10-2022.10.1
料 0
室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润禾材 蒋义薪、 2019.11.25-2022.11.2
料 黄云霞 4
室
润禾材 无锡市溪岸花园 27 2021.12.10-2022.12.0
料 号 27 单元 1 层 101 9
浙江普尔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润禾材 惠金属制 2020.02.01-2025.02.0
料 品有限公 1
司
润禾材 南通市海安市西场花 2022.03.25-2024.03.2
料 苑 B 区 36 幢 102 室 4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幢 709 室、903 室、 4 幢所涉面
润禾材 宁海县房 907 室、909 室、911 积:29.32/间 2020.04.13-2023.04.1
料 管中心 室、919 室、920 室、 5 幢所涉面 2
室、5 幢 1303 室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润禾材 宁海县房 2021.12.16-2024.12.1
料 管中心 5
润禾材 宁海县房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2020.07.10-2023.07.0
料 管中心 幢 711 室 9
润禾材 宁海县房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2021.05.25-2024.05.2
料 管中心 幢 912 室 4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润禾材 宁海县房 2020.11.04-2023.11.0
料 管中心 3
润禾材 宁海县房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2020.12.14-2023.12.1
料 管中心 幢 1104 室 3
润禾材 宁海县房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4 2021.06.24-2024.06.2
料 管中心 幢 1112 室 3
润禾材 宁海县房 桃源街道桃源佳苑 5 2020.09.15-2023.09.1
料 管中心 幢 1321 室 4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
润禾材 2021.12.14-2022.12.1
料 3
室
润禾材 宁海县桃源街道学东 2021.08.26-2022.08.2
料 佳苑 6 幢 1 号 901 室 6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产/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料 产业运营 均安镇畅兴大道西 2
管理有限 号办公楼三楼西北方
公司 向半层,1 号宿舍楼
一楼东南方向 5 格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润禾材 仓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03.02-2023.03.0
料 西提路 73 号金湾豪 1
庭 5 栋 1805 室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润禾材 仓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03.02-2023.03.0
料 西提路 73 号金湾豪 2
庭 5 栋 802 室
润禾材 滨海工业区碧海家园 2022.02.21-2023.02.2
料 15 幢 101 室 1
浙江德清武康镇保利
德清润 2021.07.15-2022.07.1
禾 4
德清润 德清县房 德清县明欣家园小区 2021.03.02-2024.03.0
禾 产管理处 共 22 套公共租赁房 1
浙江德清武康镇原乡
德清润 2021.07.31-2022.07.3
禾 0
德清县武康街道格兰
德清润 2022.03.01-2023.02.2
禾 8
室
德清润 舞阳街道塔山小区 2022.03.22-2023.03.2
禾 69-1 幢 3 单元 305 室 1
九江润 永修县山水美地 13 2022.04.13-2023.04.1
禾 栋 1101 室 2
永修县新城湖东区滨
九江润 湖大道东侧华龙国际 2021.10.18-2022.10.1
禾 城 15 栋 1 单元 604 8
室
九江润 永修县星火苑 C 区 6 2021.10.20-2022.10.2
禾 栋 504 房 0
永修县新城湖东区建
九江润 2021.12.14-2024.12.1
禾 3
城 1 栋 2 单元 1105 室
九江润 永修县新城大道书香 2022.02.07-2023.02.0
禾 门第 301 室 6
九江润 永修县星火苑 A 区 4 2021.08.06-2022.08.0
禾 栋 502 房 5
永修县涂埠镇新城图
九江润 2022.02.10-2023.02.0
禾 9
栋 2 单元 204 室
九江润 永修县军山大道南侧 2022.04.06-2023.04.0
禾 (原云明公司旁) 5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产/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
杭州润 西溪蝶园 10 幢 2 单元 2022.03.01-2023.02.2
禾 601 室 8
杭州润 叶剑平、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021.01.01-2022.12.3
禾 俞彩娟 136 号 1906 室 1
杭州润 叶剑平、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021.10.01-2022.09.3
禾 俞彩娟 136 号 1907 室 0
(3)生产设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成新率
聚醚硅油固色剂搪瓷反应釜
K5000L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5,461.08 723.58 4,737.50
软件 276.30 83.61 192.69
专利权 7.50 7.50 0.00
商标 77.67 21.24 56.43
合计 5,822.56 835.93 4,986.6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取得 土地
编号 使用权人 产权证书 坐落 面积(m2) 终止日期
方式 性质
宁国用(2016)第 桃源街道桃源北 商务
宁国用(2016)第 桃源街道金龙路
浙(2021)宁海县 宁海县宁波南部
浙(2019)宁海县 宁海县茶院乡滨
润禾材料 城镇
住宅
浙(2019)宁海县 宁海县茶院乡滨
城镇
住宅
浙(2019)宁海县 宁海县茶院乡滨
城镇
住宅
浙(2019)宁海县 宁海县茶院乡滨
城镇
住宅
浙(2019)宁海县 宁海县茶院乡滨
城镇
住宅
浙(2020)德清县
阜溪街道伟业路
德清 0017128 号
润禾 浙(2021)德清县
阜溪街道伟业路
永修县星火工业
赣(2021)永修县
园区星云大道东
侧九江润禾院内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301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101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102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201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202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 302 室 用地
浙(2021)杭州市
润禾研究 智汇众创中心 9 科教
院 号楼四层 用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拥有注册
商标共计 36 项,境外商标 8 项,具体如下:
(1)境内商标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分类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分类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分类
-2031.10.27
(2)境外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人 国家 申请号 注册日期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拥有的专利共
计 3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具体如下:
(1)已授权的专利
序 权利 类 授权公告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型 日 方式
发
润禾 明 柔软高弹型织物抗起毛 200810129 原始
材料 专 起球整理剂的制备技术 0684 取得
利
序 权利 类 授权公告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型 日 方式
发
润禾 明 功能性织物防水硬挺剂 200810129 原始
材料 专 及其制备技术 0699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四甲基环四硅氧烷 200810170 原始
材料 专 的制备方法 1959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长链烷苯基改性硅油的 200810181 原始
材料 专 制备方法 3259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201210134 继受
材料 专 5132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环保型涤纶织物油 201210568 原始
材料 专 光整理剂及其制备方法 510X 取得
利
发
一种聚氧烷基环氧改性
润禾 明 201210596 原始
材料 专 5844 取得
方法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两性型硅烷偶联剂 201210596 原始
材料 专 的制备方法 0412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高活性抗黄变改性 201310687 原始
材料 专 氨基硅油的制备方法 0973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环型结构有机硅柔 201310688 原始
材料 专 软剂的制备方法 1094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甲氧基封端氨基改 201410077 原始
材料 专 性硅油的制备方法 4784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超柔软亲水硅油及 201811070 继受
材料 专 其制备方法 2278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无溶剂制备端环氧 201811212 原始
材料 专 聚醚改性硅油的方法 0464 取得
利
序 权利 类 授权公告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型 日 方式
发
润禾 明 一种超亲水蓬松型柔软 201811438 原始
材料 专 剂及其制备方法 0790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纺织助剂防粘辊剂 202110747 原始
材料 专 及其制备方法 0648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无氟拒水柔软剂、 202110747 原始
材料 专 其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039X 取得
利
发
润禾 明 一种非水溶性色料分散 202011015 原始
材料 专 稳定剂及其制备方法 9128 取得
利
发
德清 明 一种长链烷基硅油的制 200810181 继受
润禾 专 备方法 3263 取得
利
发
德清 明 一种终端改性有机硅涂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料流平剂及其制备方法 4892 取得
利
发
小禾 明 半导体封装胶用聚硅氧 201210134 继受
新材 专 烷 5151 取得
利
发
一种超柔软亲水嵌段硅
德清 明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5715 取得
方法
利
发
阳离子改性超柔软亲水
德清 明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4869 取得
方法及应用
利
发
德清 明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5128 取得
利
发
德清 明 有机硅半导体封装胶组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合物 4905 取得
利
发
德清 明 一种超柔软亲水嵌段硅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油化合物和制备方法 5147 取得
利
序 权利 类 授权公告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型 日 方式
发
德清 明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4873 取得
利
发
一种环保型涤纶仿棉丰
德清 明 201210134 原始
润禾 专 4888 取得
方法
利
发
德清 明 用于 LED 封装的乙烯基 201210411 原始
润禾 专 苯基硅树脂的制备方法 4888 取得
利
发
德清 明 一种含亚烷基结构的乙 201510199 原始
润禾 专 烯基硅油及其制备方法 1186 取得
利
发
一种连续催化合成分离
德清 明 201911271 原始
润禾 专 680X 取得
油的方法和生产系统
利
实
德清 用 一种有机硅硅氢加成连 202120440 原始
润禾 新 续化生产设备 4669 取得
型
发
九江 明 201210411 继受
润禾 专 4905 取得
利
实
九江 用 一种制备含氢硅油的系 202122185 原始
润禾 新 统及其脱色、精滤系统 9453 取得
型
实
一种制备六甲基二硅氧
九江 用 202122185 原始
润禾 新 9824 取得
系统
型
实
九江 用 一种制备含氢硅油的系 202122186 原始
润禾 新 统及其压滤、脱低系统 1237 取得
型
实
一种制备含氢硅油的系
九江 用 202122186 原始
润禾 新 4061 取得
聚系统
型
实
一种制备六甲基二硅氧
九江 用 202122186 原始
润禾 新 4150 取得
系统
型
序 权利 类 授权公告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型 日 方式
实
九江 用 一种制备六甲基二硅氧 202122186 原始
润禾 新 烷的系统及其水解系统 4358 取得
型
(2)申请中的专利
序 专利
申请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号 类别
一种高弹性树脂改性硅油及其制备方 发明
法 专利
一种有机硅柔软增深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及其乳液 专利
一种耐氯亲水柔软剂及其制备方法和 发明
应用 专利
一种有机硅改性片状织物柔软剂及其 发明
制备方法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一种改性聚醚胺、其制备方法及其应 发明
用 专利
一种光固化防静电泡棉胶带的合成工 发明
艺 专利
一种光固化丙烯酸发泡压敏胶的合成 发明
工艺 专利
一种耐高温光固化丙烯酸泡棉胶带的 发明
合成工艺 专利
一种树脂型聚硅氧烷高弹性硅油及其 发明
制备方法 专利
一种抗菌除臭有机硅柔软剂及其 发明
制备方法 专利
一种抗菌抗病毒聚硅氧烷材料及 发明
其制备方法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一种高纯度低副产的聚醚改性硅氧烷 发明
的制备方法 专利
一种改性有机硅氢加成连续化生产方 发明
法和设备 专利
一种低泡沫的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及其 发明
制备方法和应用 专利
实用
新型
十、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十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稳定的由高级工程师为科研领头人、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
生和本专科学历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骨干的研发人才队伍,已形成了“一体
两翼”研发基地布局,即以总部润禾研究院为主体,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做好研发
产品、研发投入规划并组织实施,德清润禾有机硅新材料省级企业研究院和宁海
润禾环保型织物整理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为两翼,按照各自专业方向,
始终紧密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开展具体科研创新。其中,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
料研究院先后被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
“湖州市市级企业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称号。
公司本部及生产型全资子公司德清润禾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获得
“浙江省科技型企业”、 “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湖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中国
氟硅行业新锐企业”、 “湖州市四星级绿色工厂”等荣誉,生产开发的产品多次获
得“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奖”、“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奖”等奖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
了多项研发成果,其中拥有 30 项发明专利,另有 18 项发明专利正在审核中。
公司为进一步推进提高研发工作的水平与层次,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公司陆续与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东华大学等专业院校开展了广泛且深入的
产学研合作;设立“润禾”奖学金并在公司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地及大学生实习基
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一步激发了公司科研团
队的活力,助推公司科创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以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进行创新研发、转型升级,
公司重点对化妆品用硅油、电子级硅油、塑料硅酮、含氢硅油、低苯硅油、化纤
用亲水硅油、新型树脂改性滑弹及松弹硅油、新型超高分子量亲水硅油、新型超
滑弹滑爽硅油等有机硅深加工产品进行研发、试样、推广,已取得市场初步认可。
同时,公司紧密围绕市场与客户需求进行了产品的优化与定制,特别是在化妆品
用硅油、电子级硅油等产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
相应的技术或非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核心要点
专利技术
电子级乙烯基硅油和含氢硅油具有低环 20201123828.8;
低粘度高性能硅油合
成
通讯,新能源行业广泛应用 及公司相关保密
工艺技术
ZL201210134512.8
;
ZL201210411490.5
;
具备合成多种苯基树脂的生产能力,可
ZL201210134490.5
封装等封装领域 ZL201210134515.1
;
及公司相关保密
工艺技术
研发和生产多种有机硅脱模剂,覆盖金 ZL200810181326.3
合材料脱模等领域。 和专有应用技术
具备多中 MQ 型有机硅树脂生产能力,
公司相关配方和
专有应用技术
等领域。
大规模高效率聚醚改性有机硅生产能 202110225822.X;
剂领域大量使用 工艺技术
ZL201210134513.2
;
ZL201210134486.9
;
具备多面实践经验,积累丰富的感官体
纺织面料手感改性技 ZL201210134571.5
术
供全面技术支持 ZL201210134488.8
;
及公司相关配方
和专有应用技术
国内首次在有机硅功能材料上采用“片
高螺旋结构硅基母体 段加倍合成法”,制备具有高螺旋结构的
发 究其螺旋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建立
构效关系 3D 模型。
利用端环氧烯丙基聚醚与含氢硅油进行 自有专利技术《一
无溶剂嵌段硅油的开 反应,制备端环氧聚醚硅油,然后再利 种无溶剂制备端
发及应用 用端环氧聚醚硅油与小分子的有机胺进 环氧聚醚改性硅
行反应,制备得到无溶剂型嵌段硅油 油的方法》
在有机硅软链段上接入具有软-硬嵌段
自有专利技术《一
结构的高活性聚脲弹性树脂,使有机硅
树脂改性有机硅柔软 种高弹性树脂改
剂的开发与应用 性硅油及其制备
物处理上具有相较于其它硅油更好的处
方法》
理效果。
通过在有机硅链段中引入季铵盐、聚醚 自有专利技术《一
亲水硅油的开发及应
用
异的亲水效果。 油及其制备方法》
自有专利技术《功
自交联型防水剂结构 采用聚氨酯对丙烯酸酯进行改性,合成 能性织物防水硬
开发及应用 一种具有高度自交联。耐水洗的防水剂。 挺剂及其制备技
术》
生态环保型液体脂肪
采用原料为植物基油酸、APG 等生物降
解材料,产品绿色环保。
用
(二)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的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构成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3,709.86 2,555.69 2,488.21
其中:职工薪酬 2,263.84 1,449.78 1,346.17
原材料及染料、动力
试制费
折旧 123.14 98.19 83.71
委托合作研发费 83.87 82.52 19.71
其他 123.58 73.09 69.94
营业收入 110,375.32 71,152.60 63,099.0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36% 3.59% 3.82%
(三)公司研发人员、资质及获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8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8.28%。
公司拥有一支稳定的由国际复合型有机硅人才为科研领头人、以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学历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骨干的研发人才队伍,已形成
了“一体两翼”研发基地布局,即以总部润禾研究院为主体,按照公司发展战略
做好研发产品、研发投入规划并组织实施,德清润禾有机硅新材料省级企业研究
院和宁海润禾环保型织物整理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为两翼,按照各自专
业方向,始终紧密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开展具体科研创新。其中,浙江润禾
有机硅新材料研 究院先后被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授予“湖州市市级企业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称号。
公司本部及生产型全资子公司德清润禾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获得
“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湖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中国氟硅行业新锐企业”、“湖州市四星级绿色工厂”等荣誉,生产开发的产
品多次获得“浙江省科学 技术成果奖”、“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
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奖”等奖项。
公司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始
终将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致力于打造“全流程控制”
的管理模式,涵盖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到售后服务等各环节,从根本上保证公司
产品的卓越品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先后进行了 Bluesign、ZDHC、GOTS、
Oeko-tex-100 等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取得了 SGS、Intertek 等相关产品的
检测报告,同时公 司大力培养专业检验检测的技术人员,为公司产品快速进军
有机硅细分领域国内外高端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悠久的企业历史和深厚的文化沉淀构成了公司稳固的市场地位及品牌优势。
公司依靠在有机硅细分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优质服务为保障的发展模式,在业内享有良好的美誉度。
公司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宁波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
标”等,在有机硅细分领域享有卓越的声誉。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设有全资子公司润禾(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润禾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核发的编号为
地址:中国香港。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变化情况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万元)
历次筹资情况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含税) 8,398.48 万元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额
十四、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 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诺 承诺期 行
承诺内容
来源 方 类型 时 限 情
间 况
上市
后三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年内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
公司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201
董 股价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 7年 自公司
事、 低于 已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11 股票上
高级 每股 完
相应进行调整),则在公司按照《关于上市 月 市之日
管理 净资 成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27 起三年
首次 人员 产时 日
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公开 稳定
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要
发行 公司
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或再 股价
融资 措施
时所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作承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201
信息
诺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7 年
披露 履
润禾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 11
无重 长期 行
材料 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月
大违 中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7
规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日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董 信息 201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履
事、 披露 7年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长期 行
监 无重 11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月 中
事、 大违
高级 规 27
管理 日
人员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
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尽快产生效
益回报股东。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
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2、促进公司
健康发展,奠定未来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
目前的发展除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等外
部因素影响外,也受自身产品结构、研发实
力等内在因素制约。本次发行后,从短期来
看,公司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将随财务费
用的降低和流动资金的补充得以缓解;从中
长期来看,随着德清润禾新建有机硅新材料
项目达产,公司产能将进一步释放;随着研
发中心投入运营,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将进一
步得到提升。随着公司在以上方面的发展,
填补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以巩固,为公司在日
被摊 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能 履
润禾 11
薄即 够有效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股东财 长期 行
材料 月
期回 富的保值增值。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 27 中
报 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 日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4、完善并执行利润分配制度,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要求,
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
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执
行《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切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董 填补 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
事、 被摊 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履
高级 薄即 履行责任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 长期 行
月
管理 期回 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27 中
人员 报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日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公
司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
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施予以约束:以自有资金补充公众投资者因
各项
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01
承诺
补充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 7年
履行 履
润禾 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11
及约 长期 行
材料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 月
束措 中
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 27
施的 日
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
承诺
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自
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
贴。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润禾材料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
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董事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不 施予以约束:本人所持润禾材料股份(如适
各项
含独 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 201
承诺
立董 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自违约 7年
履行 履
事)、 之日后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如适用)由润 11
及约 长期 行
监 禾材料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 月
束措 中
事、 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 27
施的 日
高级 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
承诺
管理 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本人完全
人员 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润禾材料增
加本人的薪酬或津贴(如适用),并且亦不
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润禾材料增加支付的薪
酬或津贴(如适用)。
独立 各项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润禾材料首次公开 201 长期 履
董事 承诺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7年 行
履行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 11 中
及约 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月
束措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27
施的 施予以约束: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 日
承诺 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得以任何
形式要求润禾材料增加本人的薪酬或津贴
(如适用),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润
禾材料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如适用)。
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
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润禾材料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
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董
企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 201
事、 规范
关联交易;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7年
监事 和减 履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11
及高 少关 长期 行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 月
级管 联交 27 中
交易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
理人 易 日
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员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4、本人
承诺不利用担任润禾材料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地位,损害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
股东的合法利益;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
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润禾材料及润禾
材料股东造成的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担任润禾材料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
撤销。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润禾控 定股份: 愿
股、协润投资、咏春投资出资额,不转让或 自公司 锁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通过润禾控股、 股票上 定
自愿
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市之日 股
锁定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 起 36 个 份
股份、 201
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月内;减 事
叶剑 减持 7年
平、 股票 11
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 价格:自 已
俞彩 价格 月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之情 锁定期 履
娟 和股 27
形,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 日 届满之 行
份流
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日起 24 完
通限
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 个月内; 毕,
制
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股份流 其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为 通限制: 余
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锁定期届 自锁定 承
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 期届满 诺
本人直接及通过润禾控股、协润投资、咏春 之日起 事
投资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0%。上述减持 24 个月 项
限制不包括转让给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 内和自 正
情形;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 承诺人 常
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 担任公 履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司董监 行
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 高人员 中
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期间内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发行 至离职
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后 6 个月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交易均 内。
价、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6)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通过润禾控股、协润投
资、咏春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过润禾控股、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及通过润禾控股、协润投资、咏
春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
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及通过润禾控
股、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7)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人如出现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第六条、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或其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8)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
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
关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规
定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
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
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
接及通过润禾控股、协润投资、咏春投资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
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
的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前述收盘价为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
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所持股份的 20%。 自愿锁 锁
上述减持限制不包括转让给本公司实际控 定股份: 定
制人叶剑平、俞彩娟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 自公司 股
形;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 股票上 份
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 市之日 事
自愿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起 36 个 项
锁定 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 月内;减 已
股份、 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201 持股票 履
减持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公司减持发 7年 价格:自 行
润禾 股票 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11 锁定期 完
控股 价格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交易均 月 届满之 毕,
和股 价、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7 日起 24 其
份流 5)自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 日 个月内; 余
通限 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股份流 承
制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 通限制: 诺
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 自锁定 事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 期届满 项
行人股份总数的 2%;6)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之日起 正
本公司如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24 个月 常
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 内 履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或其 中
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
股份的情形,本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7)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及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
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
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
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报酬和
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
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因
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
止。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自
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
愿
每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所持股
锁
份的 50%。上述减持限制不包括转让给本企
定
业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控制的其他企
股
业的情形;3)自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
份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 自愿锁
事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定股份:
项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自公司
已
自愿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股票上
锁定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4)发行人股 市之日
股份 票上市后,本企业如出现《上市公司股东、 起 36 个
协润 11 完
和股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深 月内;股
投资 月 毕,
份流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27 份流通
其
通限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或 日 限制:自
余
制 其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 锁定期
承
持股份的情形,本企业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 届满之
诺
行人股份;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 日起 24
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 个月内
项
关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规
正
定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
常
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
履
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企业支付的报酬
行
和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
中
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业将
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
为止。
自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锁
企业/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定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 股
后,本企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份
持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事
自愿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项
咏春 锁定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自公司 已
投 股份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股票上 履
资、 和股 数的 2%;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 市之日 行
月
麻金 份流 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27 起 36 个 完
翠 通限 的相关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 日 月内 毕,
制 律法规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 其
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 余
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企业/本人支 承
付的报酬和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 诺
同时本企业/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 事
人股份,直至本企业/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 项
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正
常
履
行
中
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与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孰晚之前,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
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 自承诺
自愿 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人取得
杨 201
锁定 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发行人 已
灏、 7年
股份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股份的 履
聂 11
和股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工商变 行
芸、 月
份流 2%;3)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及相关法 更登记 完
林小 27
通限 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如 日 之日起 毕
萍
制 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 36 个月
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内
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
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
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
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自愿锁
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定股份: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自公司
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股票上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市之日
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起 12 个
将在原承诺期限 12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月内;减
自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持股票
锁定 18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价格:自
股份、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 201
锁定期 已
减持 盘价为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锁 7年
届满之 履
股票 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 11
程焱 日起 24 行
价格 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月
个月内; 完
和股 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 27
日 股份流 毕
份流 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通限制:
通限 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
自承诺
制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人担任
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除权除
公司董
息后的价格;4)自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
监高人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
员任职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期内至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离职后 6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个月内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担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
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6)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本人如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或其他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7)
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如违反前
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减持的,则
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
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
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
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
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自愿锁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愿
定股份:
协润投资出资额,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锁
自公司
本人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定
股票上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首次 股
市之日
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 份
起 36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 事
月内;减
自愿 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项
持股票
柴寅 锁定 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 已
价格:自
初、 股份、 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 201 履
锁定期
朱建 减持 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 7年 行
届满之
华、 股票 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11 完
日起 24
易有 价格 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月 毕,
个月内;
彬、 和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 27 其
日 股份流
许银 份流 收盘价为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3)自 余
通限制:
根 通限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 承
自承诺
制 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诺
人担任
发行股票前已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 事
公司董
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项
监高人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通 正
员任职
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前,发行 常
期内至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履
离职后 6
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除权 行
个月内
除息后的价格;4)自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中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通过协润投资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将
遵守前述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协润投
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6)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
人如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或其他法律法规
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本人将不减持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7)本人将严格遵守前述承诺及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
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或相关法律规定
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
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
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通过
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
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
人为止。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定股份: 愿
协润投资出资额,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自公司 锁
本人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票上 定
自愿
郑卫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 201 市之日 股
锁定
红、 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7年 起 36 个 份
股份
刘丁 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在 11 月内;股 事
和股
平、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月 份流通 项
份流
娄秀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27 限制:自 已
通限 日
苹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承诺人 履
制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3)本人在担 担任公 行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司董监 完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协润投资 高人员 毕,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任职期 其
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职后 6 个 承
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月内 诺
后 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本人在发行 事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项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正
不转让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常
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履
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协 中
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本人如出现《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或其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减持股份的情形,本人将不减持通过协润投
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严格
遵守前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
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
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
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
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
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
不得转让通过协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
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上市
后三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年内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
公司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201
股价
叶剑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 7年 自公司
低于 履
平、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11 股票上
每股 行
俞彩 相应进行调整),则在公司按照《关于上市 月 市之日
净资 中
娟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27 起三年
产时 日
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稳定
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要
公司
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股价
措施
上市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后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末经
年内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201
公司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 7年 自公司
履
润禾 股价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11 股票上
行
控股 低于 相应进行调整),则在公司按照《关于上市 月 市之日
中
每股 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27 起三年
净资 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方案 日
产时 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要
稳定 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公司
股价
措施
料股份以保持对润禾材料的控制地位,进而
持续地分享润禾材料的经营成果。2、减持
意向:(1)在本人所持润禾材料股份的锁
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
承诺,且在本人不丧失对润禾材料控制地位
的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宁波润禾股份
的可能; (2)自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
持股 每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所
叶剑 7年
意向 持股份的 20%。上述减持限制不包括转让给 履
平、 11
及减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3)本人将 长期 行
俞彩 月
持意 在减持润禾材料股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 中
娟 27
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案及公 日
告;(4)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润禾材料股票均价,且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5)减持将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6)若本人的减
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润禾
材料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
履行承诺而给润禾材料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材料股份,以配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
平、俞彩娟保持对润禾材料的控制地位,同
时持续地分享润禾材料的经营成果。2、减
持意向:(1)在本公司所持润禾材料股份
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作出的其他
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宁
波润禾股份的可能;(2)自锁定期届满后
的 24 个月内,每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 201
持股
司直接及间接所持股份的 20%。上述减持限 7年
意向 履
润禾 制不包括转让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 11
及减 长期 行
控股 俞彩娟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3)本公 月
持意 中
司将在减持润禾材料股份前按照相关法律 27
向 日
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
案及公告;(4)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5)减
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
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6)
若本公司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
收益将归润禾材料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
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润禾材料或投
资者带来的损失。
市场表现及本企业合伙人实际经济状况,有
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2、减持意向:
(1)在本企业所持润禾材料股份的锁定期
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
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宁波润禾
股份的可能;(2)自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
月内,每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及 201
持股
间接所持股份的 50%。上述减持限制不包括 7年
意向 履
协润 转让给本企业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控 11
及减 长期 行
投资 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3)本企业将在减 月
持意 中
持润禾材料股份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证 27
向 日
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备案及公告;
(4)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润禾材料股票均价,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5)减持将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
其他方式依法进行;(6)若本企业的减持
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润禾材
料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
行承诺而给润禾材料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信息
叶剑 7年
披露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履
平、 11
无重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长期 行
俞彩 月
大违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
娟 27
规 日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201
信息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7 年
披露 履
润禾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 11
无重 长期 行
控股 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发行人 月
大违 中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27
规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日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填补
叶剑 7年
被摊 履
平、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11
薄即 长期 行
俞彩 利益。 月
期回 中
娟 27
报 日
填补
被摊 履
润禾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11
薄即 长期 行
控股 利益。 月
期回 27 中
报 日
叶剑 各项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润禾材料首次公开 201 履
平、 承诺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7 年 长期 行
俞彩 履行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 11 中
娟 及约 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月
束措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27
施的 施予以约束:本人所持润禾材料股份的锁定 日
承诺 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本人完全消除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
将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润禾材料增加本人
的薪酬或津贴(如适用),并且亦不得以任
何形式接受润禾材料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
贴(如适用)。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
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过程中已作出的现金补偿承诺,则本人将
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自润禾材料
所获分红)补偿润禾材料因依赖该等承诺而
遭受的直接损失。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润禾材料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
各项 任。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
承诺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
履行 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本公司所持润禾 履
润禾 11
及约 材料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 长期 行
控股 月
束措 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 27 中
施的 日;自违约之日后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 日
承诺 润禾材料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
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
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
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在润禾
协润
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
投
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
资、
义务和责任。若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
咏春
各项 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
投 201
承诺 任,则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
资、 7年
履行 以约束:本人/本企业所持润禾材料股票的 履
麻金 11
及约 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未 长期 行
翠、 月
束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自违 中
杨 27
施的 约之日后本人/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由润 日
灏、
承诺 禾材料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
聂
赔偿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
芸、
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本企业
林小
履行承诺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
萍
为止。
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
避免 务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不存 履
润禾 11
同业 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 长期 行
控股 月
竞争 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不会且保证本公司直接 27 中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日
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
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
直接或间接对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润禾材料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润禾材
料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
方式妥善消除同业竞争:(1)停止经营相
竞争业务;(2)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
置入润禾材料;(3)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其他对维护润
禾材料全体股东权利有益的合法方式;4、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将承
担因此给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其他股东造
成的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且在本公司对润禾材料具有控制权或具有
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
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本人不会且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合作、
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直接或
间接对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
叶剑 7年
避免 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 履
平、 11
同业 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 长期 行
俞彩 月
竞争 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 27 中
娟
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妥善消除同 日
业竞争:(1)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2)
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润禾材料;
(3)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4)其他对维护润禾材料全体股东
权利有益的合法方式;4、若本人违反上述
声明与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给润禾材料及
润禾材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5、本承诺
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人对润禾材料
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
且不可撤销。
规范 以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和减 他企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 履
润禾 11
少关 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长期 行
控股 月
联交 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 27 中
易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日
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润禾材
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
并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3、对于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4、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润禾材料控股股
东的地位,损害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其他股
东的合法利益;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
与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因此给润禾材料及润
禾材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6、本承诺函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公司对润禾材料
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
且不可撤销。
以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
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
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润禾材料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
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规范 企业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
叶剑 7年
和减 关联交易;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履
平、 11
少关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长期 行
俞彩 月
联交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 27 中
娟
易 交易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 日
易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4、本人
承诺不利用润禾材料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
害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益;5、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
将承担因此给润禾材料及润禾材料其他股
东造成的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
生效,且在本人对润禾材料具有控制权或具
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十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进行分配。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尤其是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 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
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应考
虑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现处于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不时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可提出调整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利润分配尤其
是现金分配政策、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应交由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2)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
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应当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3)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所涉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重视监事会的意见,根据章程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
董事会应在专项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
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配方案、
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
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
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30.08万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586.00万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1,903.2万元(含税)。
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可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83.47%
润的比例
十六、公司发行债券情况和资信评级情况
(一)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公司债券。
(二)最近三年偿债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偿付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3.07 36.16 21.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4.66 439.37 79.71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100%
注: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三)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发行人现任董事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共 7 名董事,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发
行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
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 2 届。
发行人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务
叶剑平 男 1971 董事长
柴寅初 男 1965 董事
朱建华 男 1980 董事
刘丁平 男 1972 董事
杨晓勇 男 1955 独立董事
郑曙光 男 1962 独立董事
段嘉刚 男 1977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的教育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如下:
叶剑平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德清润禾董事长,杭州润禾执行董事、总经
理。叶剑平先生还担任润禾控股执行董事、润林投资执行董事、九江润禾董事长、
盈和合金董事长、润禾研究院执行董事、总经理、小禾材料执行董事。
柴寅初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会计师。199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12 月担任深圳永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1996 年 1 月至 1997 年 11 月担任普传电力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管理部经
理;1997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深圳豪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杭州德孚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德清润禾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润禾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柴寅初先生
还兼任德清润禾董事、副总经理,九江润禾董事、润禾研究院监事、同和新材监
事。
朱建华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润禾有限研发部工程师、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纺化事业部总经理。
刘丁平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1991 年 8 月至 2003 年 6 月担任宁海县供销联社一市供销社员工;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润禾有限纺化事业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15 年
杨晓勇先生:195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资格。1982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等职;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还担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专家委员会主任、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曙光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3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历任浙江水产学院讲师、经管系副主任;1996 年 8 月至 2014 年历任宁波大学
法学系主任、人文社科处处长。现任宁波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2015 年 11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郑曙光先生还担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瑞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
段嘉刚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北京天鸿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北京力勤
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北京嘉逸置业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 年至今任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起任奥龙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监
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发行人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务
郑卫红 女 1966 监事会主席
吴行钢 男 1982 监事
任富清 男 1963 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监事教育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如下:
郑卫红女士: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1982 年 12 月至 1996 年 4 月担任宁海县第一
橡胶厂会计;1996 年 5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鸿泰克建筑器材(宁波)有限公司
会计;2001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润禾有限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
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部经理,同时兼任德清润
禾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盈和合金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九江润禾监
事;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同和新材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小禾材料监
事。
吴行钢先生:男,198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得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科长及其下属
子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兼任宁海县启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财
务总监助理;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助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部经理、公司监事。
任富清先生: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
学历。1979 年 10 月至 1986 年 10 月担任宁海县粮食局职工;1986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宁海县粮食局油脂公司职工,2007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公司
车间主任,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公司生产副厂长,2019 年 5 月起任公
司生产副厂长、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职务
叶剑平 男 1971 总经理
柴寅初 男 1965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建华 男 1980 副总经理
俞彩娟 女 1971 副总经理
易有彬 男 1962 副总经理
许银根 男 1966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徐小骏 男 1987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会成员)的教育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如
下:
叶剑平、柴寅初以及朱建华的简历详见本节“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1、董事”。
俞彩娟女士: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6 月担任杭州胡庆余堂制药厂研究所员工;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担任杭州大光明电脑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11 月担任宁海精诚化工公司采购部经理;200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
润禾有限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
任杭州润禾监事、德清润禾董事。俞彩娟女士还担任润禾控股监事、润林投资监
事。
易有彬先生: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 8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工程师、
副科长、主任、厂长助理、总工程师;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润禾有
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德清润禾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德清润禾副总经理。
许银根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 年 8 月至 2004 年 1 月历任江西星火有机硅厂质检中心
技术员、质检中心主任、质量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2004 年 2 月至 2008 年 7
月担任润禾有限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德清润禾副总经理;
年 6 月至今担任德清润禾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小禾材料经理。
徐小骏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2011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职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任证券部经理、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沺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
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
姓名 兼职单位 担任职务
关系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
宁波盈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公司股东协润投资、
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咏春投资普通合伙
叶剑平 人
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润禾(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宁波润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执行合伙
关联方
伙) 人
宁波盈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柴寅初 润禾(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宁波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杨晓勇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郑曙光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宁波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链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奥龙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段嘉刚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非关联方
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副总经理、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财务总监
宁波盈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郑卫红 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执行董事、
宁波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
经理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
俞彩娟
润禾(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公司股东协润投资、
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咏春投资普通合伙
人
吴行钢 宁海县启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非关联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
叶剑平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75.40
柴寅初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57.36
朱建华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165.90
杨晓勇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郑曙光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段嘉刚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郑卫红 监事会主席 现任 32.53
刘丁平 董事 现任 30.11
吴行钢 监事 现任 33.83
娄秀苹 原监事、原审计部经理 离任 17.56
俞彩娟 副总经理 现任 68.10
易有彬 副总经理 现任 145.73
许银根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现任 199.48
徐小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47.48
任富清 职工代表监事、生产副厂长 现任 15.83
合计 907.3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4 人;
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
下:
单位:股
姓名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叶剑平 54,042,601.00 54,042,601.00 54,042,601.00
俞彩娟 21,069,469.00 21,873,758.00 21,873,758.00
柴寅初 595,101.00 626,450.00 650,000.00
朱建华 737,926.00 776,799.00 806,000.00
刘丁平 368,368.00 387,773.00 402,350.00
郑卫红 773,632.00 814,386.00 845,000.00
吴行钢 0.00 0.00 0.00
任富清 48,756.00 48,756.00 65,000.00
易有彬 761,730.00 801,857.00 832,000.00
许银根 749,828.00 789,328.00 819,000.00
徐小骏 0.00 0.00 0.00
杨晓勇 0.00 0.00 0.00
段嘉刚 0.00 0.00 0.00
郑曙光 0.00 0.00 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中,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
持股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授予股权激励。
十八、近五年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德清润禾由于擅自使用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叉车、
分气缸的行为,构成使用未经登记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德清润禾下发了编
号为德市监处字[2019]101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德清润禾停止使用涉
案叉车、分气缸,限期一周内办理使用登记并罚款人民币 5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
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
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
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发行人所受到的五万元罚款处罚属于罚款金额
范围内相对较低的档次。
案叉车做报废处理,分气缸办理完毕使用登记并向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足额缴
纳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德清润禾已积极配合调查并迅
速纠正违法行为,现已整改完毕。德清润禾上述致使行政处罚的违法案件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等证券监管部门和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
十九、累计债券余额情况
(一)本次融资对公司累计债券余额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
(1)
发行人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2)发行
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计入累计债券余额。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
券产品(如永续债),向特定对象发行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
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不计入累计债券余额。累计债券余额指合并
口径的账面余额,净资产指合并口径净资产。
(1)本次发行过程中及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的 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债券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9,235 万元(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范围
内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29,235 万元(含),占 2021 年 12 月末合并净资产的 43.15%,
未超过 50%。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暂无其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或
者企业债的融资安排。公司已承诺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材料申报后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
末净资产的 50%的要求。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不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将根据未转股
的可转债余额并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与净资产
的比例持续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第 21 问的相关要求。
(3)公司为符合上述规则规定拟采取的具体可行的措施
报后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及企业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将根据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并
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债及企业债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能够持续
满足《注册办法》第十三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21
问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良好,基于公司负债情况、后续分红计划、融
资安排,累计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能够持续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21 问的要求。为符合上述规则规定,
公司已采取了具体可行的措施。
(二)本次融资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暂时有所提升,
但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带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
未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同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的债券偿
还利息金额较小,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较稳定。因此,从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看,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来保证当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应披露的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期后事项、
其他或有事项等重大事项如下:
(一)未决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二)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个人或企业进行担
保情形。
(三)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十四、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披露的承诺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
承诺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润禾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
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形
除发行人及润禾控股外,叶剑平、俞彩娟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业务情况
如下:
宁 海 协 润 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 核 准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宁
海协润 24.94%份额,其中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润林投资间接持有 1.07%。
宁 海 咏 春 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润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
范围为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夫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宁
海咏春 73.98%份额,其中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润林投资间接持有 1.09%。
宁 波 润 林 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号,法定代表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投
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
彩娟合计持有宁波润林 100.00%股权。
宁 波 润 茂 于 2018 年 12 月 03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街道气象北路 305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
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
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叶剑平持有宁波润茂 4.08%份额。
盈 和 合 金 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成 立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桃源街道科技园区上游路 9 号,法定代表人为叶剑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合金新材料、金属材料制造、加工、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
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叶剑平、俞彩娟通过润禾控股、宁波润茂间接控制盈
和合金 63.50%份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上述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润禾控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
从事的业务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合作、合
伙、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妥善消除同业
竞争:(1)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2)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润禾材料;
(3)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其他对维护润禾材料全体
股东权利有益的合法方式;
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为了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
的业务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参股、合作、合伙、
承包、租赁等方式)从事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不与润禾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相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妥善消除同业竞争:
(1)
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2)将相竞争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润禾材料;(3)将相
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其他对维护润禾材料全体股东权利
有益的合法方式;
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的主要关联
方包括: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关联人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 41.45%
叶剑平、俞彩娟夫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4.34%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节“二、同业竞争”之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其他持股超过 5%的股东情况如下:
关联人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持股比例
叶剑平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1.49%
宁海协润投资合伙企业(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7.75%
限合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情况”
之“(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关联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段嘉刚担任董事长,霍尔果斯链和股权投
链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1%
段嘉刚担任董事长,隆华科技集团(洛阳)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9.59%
朱建华的妹妹持股 60%,并担任执行董事
兼经理
朱建华的妹妹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
事兼经理
朱建华的妹妹、妹夫合计持股 100%;朱
建华的妹夫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朱建华的妹夫持股 52%;朱建华的妹夫为
其经理兼执行董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为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郑曙光配偶的弟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
事兼经理
链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并持
霍尔果斯链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限公司持股 37.59%
郑卫红的子女及其配偶分别持股 50%,子
女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朱建华的妹妹、妹夫合计持股 100%;朱
建华的妹妹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朱建华的妹妹、妹夫合计持股 100%;朱
建华的妹妹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吴行钢及其配偶共持有 100%股权,其配
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系能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除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外,主要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报告期内的曾经存在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沺投资有限公 徐小骏曾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沺投资有限公
司 司经理(2019 年 7 月离职)
朱建华的妹妹、妹夫合计持股 100%;朱建华的
妹妹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10 月注销)
娄秀苹的妹妹持股 100%(2019 年 6 月吊销,
未注销)
郑卫红的哥哥郑德胜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021 年 9 月注销)
郑卫红的哥哥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21 年 8
月注销)
朱建华配偶的姐姐曾持股(2020 年 6 月退出,
企业于 2021 年 4 月注销)
易有彬子女的配偶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21
年 6 月注销)
杨晓勇子女配偶的父亲曾持股 96%,并曾担任
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 9 月吊销,未注销)
杨晓勇子女配偶的父亲曾持股 70%,并曾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4 月吊销,未注销)
杨晓勇子女配偶的父亲曾持股 40%,并曾担任
经理(吊销,未注销)
杨晓勇子女配偶的父亲曾任经理兼执行董事
(2021 年 7 月注销)
杨晓勇子女配偶的父亲曾持股 30%(2019 年 4
月注销)
梧州市万秀区艾卓零壹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工作室
郑卫红的配偶曾持有 33%份额,并曾担任执行
(二)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DMC 等 / 1,575.51 1,583.5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MI 等 / 513.21 350.70
注: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杨晓勇
曾担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6 月退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为杨晓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3 条规定,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和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
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07.33 686.57 616.58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叶剑平、俞彩娟 房屋 51.70 39.92 36.00
上述交易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合理。该
项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 《有机硅材料》
- - 2.15
计院有限公司 杂志广告服务
注:
《有机硅材料》杂志非独立实体,其主管单位为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杨晓勇担任《有机硅材料》杂志主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3 条规定,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2)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3)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无。
(1)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预付账款 叶剑平、俞彩娟 - - 11.78 - - -
(2)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票据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 737.88 260.93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3 条规
定,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交付和销售系统,公司与关联方在
采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
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且相关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的比重较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
程序,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
董事已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交易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
度。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制度的有关规定,明确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严格履行关
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
量;非经特别说明,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涉及追溯重述的,采用重述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系
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所得。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容 诚 审 字 [2020]230Z0180 号 、 容 诚 审 字
[2021]230Z0136 号和容诚审字[2022]230Z06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952,239.80 119,532,498.50 133,312,615.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0,242.33 439,451.25 -
应收票据 188,975,863.05 130,007,069.56 18,821,055.04
应收账款 211,037,234.27 195,134,889.90 153,189,897.16
应收款项融资 25,964,650.30 31,160,695.14 9,356,542.32
预付款项 6,886,063.71 6,693,055.59 7,256,702.03
其他应收款 9,043,688.88 4,465,263.82 2,921,450.78
存货 90,550,758.24 79,096,398.21 53,019,442.61
其他流动资产 16,523,051.43 2,782,105.83 8,701,535.04
流动资产合计 676,303,792.01 569,311,427.80 386,579,240.35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489,699.28 2,789,894.40 -
固定资产 262,871,734.67 222,284,631.54 143,490,024.83
在建工程 179,441,761.19 61,457,125.92 105,562,600.81
使用权资产 1,955,041.06 - -
无形资产 49,866,252.61 51,112,875.46 51,867,518.64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28,285.15 5,685,719.17 4,035,049.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949,456.13 24,509,515.19 25,998,695.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3,902,230.09 367,839,761.68 330,953,889.04
资产总计 1,190,206,022.10 937,151,189.48 717,533,129.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519,496.66 - 20,023,000.00
应付票据 242,293,231.60 178,990,374.76 59,010,376.10
应付账款 48,360,439.29 34,969,605.58 35,478,184.40
预收款项 162,111.13 - 5,592,104.92
合同负债 9,699,140.52 5,221,217.02 -
应付职工薪酬 40,954,464.36 20,606,503.89 17,499,911.96
应交税费 13,501,167.67 7,146,164.68 6,026,365.62
其他应付款 3,841,810.08 5,332,933.82 5,514,163.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44,323.53 - -
其他流动负债 110,595,628.57 75,087,812.44 -
流动负债合计 500,771,813.41 327,354,612.19 149,144,106.9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940,883.42 - -
递延收益 10,804,650.97 11,428,690.84 5,843,783.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2,560.58 109,862.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839.4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852,934.40 11,538,553.65 5,843,783.34
负债合计 512,624,747.81 338,893,165.84 154,987,890.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6,880,000.00 126,880,000.00 126,880,000.00
资本公积 220,606,000.13 220,606,000.13 220,606,000.13
专项储备 30,426,255.58 28,272,011.76 26,437,949.37
盈余公积 33,304,771.18 24,448,979.23 17,130,798.17
未分配利润 266,364,247.40 198,051,032.52 171,490,491.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7,581,274.29 598,258,023.64 562,545,239.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0,206,022.10 937,151,189.48 717,533,129.39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856,256.84 33,451,878.32 11,730,303.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49,479,243.55 97,390,971.05 17,697,716.04
应收账款 192,403,125.21 178,896,267.22 136,850,098.59
应收款项融资 21,485,005.96 25,695,126.22 6,989,189.18
预付款项 3,442,242.03 2,932,279.91 2,415,112.57
其他应收款 117,694,064.21 4,674,618.88 120,075.93
存货 39,886,666.97 42,027,432.39 25,171,257.06
其他流动资产 405,744.85 948,917.74 53,455.92
流动资产合计 562,652,349.62 386,017,491.73 201,027,208.3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93,441,448.95 276,854,448.95 276,854,448.95
投资性房地产 2,489,699.28 2,789,894.40 -
固定资产 140,222,823.79 105,518,557.14 109,666,444.14
在建工程 11,259,479.70 30,861,429.88 10,305,512.32
使用权资产 1,318,306.16 - -
无形资产 23,835,810.74 24,498,209.99 24,668,587.14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3,018.64 2,614,550.33 2,059,819.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35,156.39 2,319,760.00 60,6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5,855,743.65 445,456,850.69 423,615,411.97
资产总计 1,038,508,093.27 831,474,342.42 624,642,620.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519,496.66 - 20,023,000.00
应付票据 191,427,499.60 143,328,989.17 36,693,829.60
应付账款 18,418,378.73 42,837,801.40 41,484,270.97
预收款项 162,111.13 - 2,476,723.80
合同负债 2,858,711.25 2,302,470.99 -
应付职工薪酬 21,867,735.59 10,756,497.50 9,868,691.77
应交税费 5,820,794.78 4,607,035.48 4,159,612.52
其他应付款 70,284,280.96 23,839,080.66 9,268,81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5,642.40 - -
其他流动负债 64,082,134.02 45,727,615.69 -
流动负债合计 405,796,785.12 273,399,490.89 123,974,947.1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32,379.78
递延收益 2,370,182.17 2,721,096.66 723,783.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448.7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14,010.74 2,721,096.66 723,783.34
负债合计 409,010,795.86 276,120,587.55 124,698,730.5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6,880,000.00 126,880,000.00 126,880,000.00
资本公积 227,711,670.88 227,711,670.88 227,711,670.88
专项储备 18,237,786.76 16,792,163.76 14,263,309.33
盈余公积 32,162,063.96 23,306,272.01 15,988,090.95
未分配利润 224,505,775.81 160,663,648.22 115,100,818.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9,497,297.41 555,353,754.87 499,943,889.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38,508,093.27 831,474,342.42 624,642,620.34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03,753,228.57 711,526,005.02 630,990,638.31
其中:营业收入 1,103,753,228.57 711,526,005.02 630,990,638.31
营业总成本 1,002,416,837.19 643,224,119.71 566,868,168.46
其中:营业成本 855,394,823.60 539,220,181.82 456,806,674.25
税金及附加 5,139,940.21 3,167,021.55 4,314,487.25
销售费用 59,325,570.32 43,601,627.50 53,065,897.12
管理费用 42,874,727.50 30,691,404.19 30,932,624.56
研发费用 37,098,553.15 25,556,937.86 24,882,095.63
财务费用 2,583,222.41 986,946.79 -3,133,610.35
其中:利息费用 752,361.00 147,200.00 789,408.20
利息收入 825,223.84 2,434,790.03 3,840,842.61
加:其他收益 6,834,737.26 2,170,247.55 1,361,236.26
投资收益 1,949,608.67 -76,467.81 725,611.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606.94 -26,052.51 -
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9,208.92 439,451.25 -
信用减值损失 -604,842.19 -2,940,622.42 -1,481,071.26
资产减值损失 -675,577.63 -2,375,768.38 -1,351,463.55
资产处置收益 -105,364.79 -67,319.81 -116,498.63
营业利润 108,665,743.78 65,451,405.69 63,260,284.52
加:营业外收入 13,242.63 136,125.98 164,000.29
减:营业外支出 593,973.72 1,058,907.27 1,293,075.32
利润总额 108,085,012.69 64,528,624.40 62,131,209.49
减:所得税费用 15,056,005.87 10,349,102.23 10,972,089.69
净利润 93,029,006.82 54,179,522.17 51,159,119.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43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0.43 0.40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40,563,573.26 432,837,279.43 404,139,197.54
减:营业成本 515,822,170.83 328,139,968.20 285,523,759.51
税金及附加 3,002,877.07 2,356,840.85 2,814,177.77
销售费用 32,508,673.26 26,613,413.90 31,674,844.06
管理费用 26,175,684.21 18,472,744.02 20,018,736.18
研发费用 23,691,884.88 16,301,082.20 14,650,418.21
财务费用 318,460.83 -271,132.23 689,967.17
其中:利息费用 552,817.71 - 410,339.69
利息收入 602,162.32 - 178,849.17
加:其他收益 5,256,214.49 1,368,988.68 599,175.66
投资收益 49,956,394.82 39,835,682.19 4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606.94 -26,052.51 -
产终止确认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298,024.44 -1,707,134.07 -170,783.95
资产减值损失 -395,192.88 -522,334.59 -974,858.07
资产处置收益 10,014.53 -15,641.92 15,451.57
营业利润 94,169,277.58 80,183,922.78 88,236,279.85
加:营业外收入 13,242.63 134,325.98 52,669.93
减:营业外支出 393,932.09 754,135.97 289,809.69
利润总额 93,788,588.12 79,564,112.79 87,999,140.09
减:所得税费用 5,230,668.59 6,382,302.17 8,053,892.85
净利润 88,557,919.53 73,181,810.62 79,945,247.24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5,763,625.54 455,679,489.32 437,945,325.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06,284.04 9,896,066.25 9,213,648.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48,551.15 8,778,577.73 9,140,55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4,318,460.73 474,354,133.30 456,299,530.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8,215,057.99 248,220,583.53 190,447,379.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193,875.29 62,084,492.25 57,507,777.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58,328.63 26,687,979.16 39,401,467.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844,167.84 88,769,220.51 64,612,84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2,511,429.75 425,762,275.45 351,969,46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807,030.98 48,591,857.85 104,330,064.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93,213.85 87,850.00 1,822,340.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1,632.04 2,773,415.19 3,840,84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2,247.60 3,398,178.61 125,718,896.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536,182.37 44,601,740.49 92,541,97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093,934.77 -41,203,561.88 33,176,926.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 3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0.00 - 3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20,000,000.00 8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8,539.15 3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799,205.70 40,821,000.00 100,503,92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0,794.30 -40,821,000.00 -68,503,923.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8,815.21 -1,961,651.67 209,339.9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55,075.30 -35,394,355.70 69,212,407.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956,279.69 123,350,635.39 54,138,228.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211,354.99 87,956,279.69 123,350,635.39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1,269,892.77 269,201,576.86 253,493,799.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18,542.63 14,038,376.46 2,166,969.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6,188,435.40 283,239,953.32 255,660,769.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1,205,520.74 151,618,474.73 73,015,023.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959,296.03 34,243,368.63 30,689,957.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16,015.31 20,520,701.37 27,769,121.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897,668.25 59,505,021.52 39,030,78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8,278,500.33 265,887,566.25 170,504,88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90,064.93 17,352,387.07 85,155,880.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2,162.32 554,007.79 178,84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866,762.88 41,075,960.15 40,273,931.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587,000.00 - 51,313,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001,073.45 13,922,249.06 60,368,300.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65,689.43 27,153,711.09 -20,094,368.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 3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0.00 - 3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20,000,000.00 8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312.87 3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27,760.03 40,821,000.00 100,503,92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2,239.97 -40,821,000.00 -68,503,923.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47,864.47 3,685,098.16 -3,442,410.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12,367.36 5,227,269.20 8,669,679.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60,231.83 8,912,367.36 5,227,269.20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1 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8,272,011.76 24,448,979.23 198,051,032.52 598,258,023.64 598,258,023.6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8,272,011.76 24,448,979.23 198,051,032.52 598,258,023.64 598,258,023.6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2,154,243.82 8,855,791.95 68,313,214.88 79,323,250.65 79,323,250.6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普通股
持有者投入资本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三)利润分配 8,855,791.95 -24,715,791.94 -15,859,999.99 -15,859,999.99
-15,859,999.99 -15,859,999.99 -15,859,999.99
股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2,154,243.82 2,154,243.82 2,154,243.82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30,426,255.58 33,304,771.18 266,364,247.40 677,581,274.29 677,581,274.29
(2)2020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项目 所有者权益合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6,437,949.37 17,130,798.17 171,490,491.41 562,545,239.08 562,545,239.0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6,437,949.37 17,130,798.17 171,490,491.41 562,545,239.08 562,545,239.0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1,834,062.39 7,318,181.06 26,560,541.11 35,712,784.56 35,712,784.5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普通股
持有者投入资本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三)利润分配 7,318,181.06 -27,618,981.06 -20,300,800.00 -20,300,800.00
准备
-20,300,800.00 -20,300,800.00 -20,300,800.00
股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1,834,062.39 1,834,062.39 1,834,062.3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8,272,011.76 24,448,979.23 198,051,032.52 598,258,023.64 598,258,023.64
(3)2019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所有者权益合
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计
权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1,790,131.63 9,136,273.45 147,357,896.33 525,770,301.54 525,770,301.5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1,790,131.63 9,136,273.45 147,357,896.33 525,770,301.54 525,770,301.5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4,647,817.74 7,994,524.72 24,132,595.08 36,774,937.54 36,774,937.5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普通股
持有者投入资本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三)利润分配 7,994,524.72 -27,026,524.72 -19,032,000.00 -19,032,000.00
-19,032,000.00 -19,032,000.00 -19,032,000.00
准备
股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4,647,817.74 4,647,817.74 4,647,817.7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6,880,000.00 220,606,000.13 26,437,949.37 17,130,798.17 171,490,491.41 562,545,239.08 562,545,239.08
(1)2021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6,792,163.76 23,306,272.01 160,663,648.22 555,353,754.8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6,792,163.76 23,306,272.01 160,663,648.22 555,353,754.8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88,557,919.53 88,557,919.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8,855,791.95 -24,715,791.94 -15,859,999.99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五)专项储备 1,445,623.00 1,445,623.00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8,237,786.76 32,162,063.96 224,505,775.81 629,497,297.41
(2)2020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4,263,309.33 15,988,090.95 115,100,818.66 499,943,889.82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4,263,309.33 15,988,090.95 115,100,818.66 499,943,889.8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3,181,810.62 73,181,810.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7,318,181.06 -27,618,981.06 -20,300,800.00
-20,300,800.00 -20,300,800.00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五)专项储备 2,528,854.43 2,528,854.43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6,792,163.76 23,306,272.01 160,663,648.22 555,353,754.87
(3)2019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2,309,122.50 7,993,566.23 62,182,096.14 437,076,455.75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2,309,122.50 7,993,566.23 62,182,096.14 437,076,455.7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9,945,247.24 79,945,247.2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股
者投入资本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7,994,524.72 -27,026,524.72 -19,032,000.00
-19,032,000.00 -19,032,000.00
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五)专项储备 1,954,186.83 1,954,186.83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6,880,000.00 227,711,670.88 14,263,309.33 15,988,090.95 115,100,818.66 499,943,889.82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润禾于 2019 年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杭州润禾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润禾材料研究
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取得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6MA2H03AG96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280.00 万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汇众创中心 9 号楼 101、102 室。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合资子公司浙江润禾金属化学品有限公司。润禾金
属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取得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例为 66%,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伟业路 102 号。
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润禾(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润禾于 2020 年 9 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港币,持股比例为 100%,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宁波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和新材于
为 100%,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 275 号 1 幢 A1910 室(住
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小禾
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取得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521MA7DDFPP7C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
比例为 100%,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伟业路 102 号。
四、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3.07 36.16 21.60
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39.38 33.21 19.96
流动比率(倍) 1.35 1.74 2.59
速动比率(倍) 1.17 1.50 2.2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周转率 10.08 8.16 8.34
应收账款周转率 5.43 4.09 4.0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0.28 0.5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4.66 439.37 79.7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02.90 5,417.95 5,115.91
非经常性损益 673.72 305.28 38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43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4% 9.42% 9.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96 -8.31 -88.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683.47 223.32 145.45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34 175.37 426.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7.65 -97.00 -45.35
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2.11 62.42 75.22
合计 673.72 305.28 382.49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近三年,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7,630.38 56.82% 56,931.14 60.75% 38,657.92 53.88%
非流动资产 51,390.22 43.18% 36,783.98 39.25% 33,095.39 46.12%
总资产 119,020.60 100.00% 93,715.12 100.00% 71,753.31 100.00%
(二)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88%、60.75%和
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2,695.22 18.77% 11,953.25 21.00% 13,331.26 3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02 0.05% 43.95 0.08% - -
应收票据 18,897.59 27.94% 13,000.71 22.84% 1,882.11 4.87%
应收账款 21,103.72 31.20% 19,513.49 34.28% 15,318.99 39.63%
应收款项融资 2,596.47 3.84% 3,116.07 5.47% 935.65 2.42%
合同资产 - - - - - -
预付款项 688.61 1.02% 669.31 1.18% 725.67 1.88%
其他应收款 904.37 1.34% 446.53 0.78% 292.15 0.76%
存货 9,055.08 13.39% 7,909.64 13.89% 5,301.94 13.72%
其他流动资产 1,652.31 2.44% 278.21 0.49% 870.15 2.25%
流动资产合计 67,630.38 100.00% 56,931.14 100.00% 38,657.9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14 0.00% 0.14 0.00% 0.31 0.00%
银行存款 9,221.00 72.63% 8,795.49 73.58% 12,334.76 92.53%
其他货币资
金
合计 12,695.22 100.00% 11,953.25 100.00% 13,331.2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49%、21.00%和 18.77%。
期结售汇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2,594.53 21,091.32 16,643.01
坏账准备 1,490.81 1,577.83 1,324.0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1,103.72 19,513.49 15,318.99
流动资产 67,630.38 56,931.14 38,657.9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
流动资产比例
营业收入 110,375.32 71,152.60 63,099.0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
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根据公
司业务的特点,发行人按照销售商品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确认收入,其中应收账款
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情况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318.99
万元、19,513.49 万元以及 21,103.72 万元,
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63%、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保持稳定,未出现销售回款不及时而导致应
收账款金额大幅上升的情形。
报告期内,自 2019 年起应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其中采
用账龄分析法组合、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合计 22,397.90 100.00% 1,294.18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合计 20,770.10 100.00% 1,256.62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合计 16,287.74 100.00% 976.33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由 1 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组成,占比分别为 95.46%、96.02%和 98.02%,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
好。
发行人已制定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其应收账款减
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发行人按账龄分布确定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提取坏账准备政策比较分析表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可比公司范围 5%~6% 10%~20% 30%~50% 50%~100% 50%~100% 100%
润禾材料 5% 10% 30% 100% 100% 100%
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基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计提比例范围相当,其中 3 年以上档次按照 100%计提,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
谨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额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年限
的比例(%)
FINEOTEX
CHEMICAL 客户 698.46 一年以内 3.09
LIMITED
B.R.SPECIALITIES
客户 445.04 一年以内 1.97
LLP
迈图高新材料(南
客户 424.01 一年以内 1.88
通)有限公司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
客户 399.84 一年以内 1.77
硅有限公司
RESIL CHEMICALS
客户 353.53 一年以内 1.56
PVT.,LTD
合计 / 2,320.88 / 10.2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账款合计占发行人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0.38%、
中不存在单一客户应收账款占比过高的情形,与公司所处行业客户较为分散的特
点相吻合。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期后回款金
时间 期后回款截止时间 回款比例
额 额
注: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统计周期为各期末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收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8,897.59 12,991.21 1,882.11
商业承兑汇票 - 9.50 -
应收票据合计 18,897.59 13,000.71 1,882.11
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例 27.94% 22.84% 4.87%
计准则要求,将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重新列示为
未终止确认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所致。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和 1.02%,整体占比较小。
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以 1 年以内和 1-2 年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
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合计 688.61 100.00 669.31 100.00 725.67 1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中前五名预付款金额合计为 338.77 万
元,占预付款项总余额的比例为 49.2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预付对象 金额
比例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128.15 18.61%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73.78 10.71%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8.00 9.88%
德清绿能热电有限公司 36.44 5.29%
山东盛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32.40 4.71%
合计 338.77 49.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85.33 630.91 473.72
坏账准备 180.96 184.38 181.58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904.37 446.53 292.15
流动资产 67,630.38 56,931.14 38,657.92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34% 0.78% 0.76%
占流动资产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规模较小,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
应收利息、出口退税、保证金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92.15 万元、446.53 万
元和 904.37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6%、0.78%和 1.3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按个别认定法和账龄分析法组合相结合计提
坏账准备。发行人已制定谨慎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其他
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发行人按账龄分布确定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
比例如下:
账龄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总额的比例
出口退税 773.27 1 年以内 71.25%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永修县劳动监察局 29.00 1至2年 2.67%
宁海县财政局其他财政
资金(代保管)
油卡管理 23.87 1 年以内 2.20%
合计 989.83 / 91.2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发行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
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则按存货类别计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存货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原材料 2,984.74 3,090.36 2,086.70
在产品 400.61 310.10 642.23
库存商品 4,509.05 3,892.21 2,428.72
发出商品 1,324.75 946.14 293.64
账面余额合计 9,219.16 8,238.81 5,451.30
跌价准备 164.08 329.17 149.35
账面价值合计 9,055.08 7,909.64 5,301.94
流动资产 67,630.38 56,931.14 38,657.92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13.39% 13.89% 13.7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01.94 万元、7909.64 万元和 9,055.08 万元。报告期
内发行人期末存货金额及其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存货
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库存备货增加所致。
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余额 2,984.74 32.38% 3,090.36 37.51% 2,086.70 38.28%
原材料 其中:1 年以内 2,885.87 96.69% 2,993.76 96.87% 1,926.86 92.34%
账面余额 400.61 4.35% 310.10 3.76% 642.23 11.78%
在产品 其中:1 年以内 400.61 100.00% 310.10 100.00% 642.23 100.00%
账面余额 4,509.05 48.91% 3,892.21 47.24% 2,428.72 44.55%
库存商品 其中:1 年以内 4,465.44 99.03% 3,743.32 96.17% 2,330.68 95.96%
账面余额 1,324.75 14.37% 946.14 11.48% 293.64 5.39%
发出商品
其中:1 年以内 1,324.75 100.00% 946.14 100.00% 293.64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龄 1 年以内的原材料以及库龄 1 年以内的库存商品。报告
期各期末,库龄在 1 年以内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 92.34%、96.87%、96.69%。库
龄在 1 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 95.96%、96.17%、99.03%。报告期各期末,
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159.84 万元、96.60 万元和 98.87 万元,占
原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7.66%、3.13%和 3.31%,主要系备库的原材料,所占金额
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项目库龄集中在 1 年以内,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
不存在大量滞销、销售退回或换货等情况。
(三)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12%、39.25%和
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性房地
产
固定资产 26,287.17 51.15% 22,228.46 60.43% 14,349.00 43.36%
在建工程 17,944.18 34.92% 6,145.71 16.71% 10,556.26 31.90%
使用权资产 195.50 0.38% - - - -
无形资产 4,986.63 9.70% 5,111.29 13.90% 5,186.75 15.67%
长期待摊费
- - - - - -
用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
合计 51,390.22 100.00% 36,783.98 100.00% 33,095.3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819.44 16,183.10 10,609.24
机器设备 13,286.85 11,322.86 8,058.20
办公及电子设备 681.29 597.71 477.28
运输设备 884.83 792.39 779.52
合计 34,672.41 28,896.06 19,924.23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909.12 2,200.55 2,019.16
机器设备 4,477.82 3,608.68 2,899.08
办公及电子设备 409.16 389.99 325.57
运输设备 589.13 468.37 331.42
合计 8,385.24 6,667.60 5,575.23
三、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910.31 13,982.55 8,590.08
机器设备 8,809.03 7,714.18 5,159.12
办公及电子设备 272.13 207.72 151.70
运输设备 295.70 324.02 448.10
合计 26,287.17 22,228.46 14,349.00
非流动资产 51,390.22 36,783.98 33,095.39
四、固定资产占非流动
资产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为 34,672.41 万元,账面价值
为 26,287.17 万元。发行人固定资产以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为主,此两类资
产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97.84%。
发行人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
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
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30 年 5% 4.75%-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10 年 5% 19.00%-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年-5 年 5% 31.67%-19.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年-5 年 5% 31.67%-19.00%
可比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5-10 5 19.00-9.50
德美化工
运输设备 4-5 5 19.00-23.75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 5 19.00-31.67
房屋及建筑物 3-40 0-10 33.33-2.25
通用设备 3-10 0-10 33.33-9.00
传化智联
专用设备 2-20 0-10 50.00-4.50
运输工具 3-10 0-10 33.33-9.00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械设备 10 5 9.50
东岳硅材
电子设备 5 5 19.00
运输工具 5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30 5 3.17
生产设备 5-10 5 19.00-9.50
硅宝科技
运输设备 5 5 19.00
办公设备 5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5-10 5 19.00-9.50
润禾材料
运输设备 3-5 5 31.67-19.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3-5 5 31.67-19.00
经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相比不存
在显著差异,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是根据行业特点、生产环境和使用状
况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折旧计提政策合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在建工程 17,944.18 6,145.71 10,556.26
非流动资产 51,390.22 36,783.98 33,095.39
在建工程占非流动资
产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0,556.26 万元、6,145.71
万元和 17,944.1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1.90%、16.71%和 34.92%。
于 IPO 募投项目在本期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使用,使得在建工程完工
转固金额较大所致。
元,主要系“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研究院研发中心项目”
前期投入建设所致。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末主要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 35kt 有机硅新
项目名称 研究院研发中心项目
材料项目(一期)
预算数 7,408.57 26,780.00
建设期 30 个月 36 个月
累计已投入金额 6,327.83 10,360.01
期末余额 6,327.83 10,360.01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度 90.00% 40.00%
资金投入进度是否符
符合 符合
合工程建设进度
预计可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时点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否 否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短期内会导致折旧摊销金额上升,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相关生产线产能利用率的上升及销售规模的增长,有利
于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5,461.08 5,461.08 5,644.71
专利权 7.50 7.50 7.50
软件 276.30 231.08 51.96
商标 77.67 77.67 77.67
合计 5,822.56 5,777.33 5,781.85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723.58 614.34 565.18
专利权 7.50 7.50 7.50
软件 83.61 30.66 16.59
商标 21.24 13.54 5.83
合计 835.93 666.05 595.10
三、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737.50 4,846.74 5,079.53
专利权 - - -
软件 192.69 200.42 35.38
商标 56.43 64.13 71.84
合计 4,986.63 5,111.29 5,186.75
非流动资产 51,390.22 36,783.98 33,095.39
四、无形资产占非流
动资产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4,986.63 万元。其中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4,737.50 万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 95.00%。
发行人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
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对于使用寿命
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如下:
公司 类别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年或剩余使用年限
德美化工 软件 直线法
年限
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 10 年或合同约定使用
直线法
术 年限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37-50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直线法 10-12
品牌 直线法 12
传化智联
客户关系 直线法 10
专用软件 直线法 5-10
排污权初始使用费 直线法 5-20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40、50
东岳硅材 非专利技术、专利技
直线法 4-13
术
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
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
硅宝科技 未披露 直线法
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
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50
商标 直线法 10
润禾材料
专利许可权 直线法 8
软件 直线法 5
经对比分析,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摊销年限合理。
(四)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0,077.18 97.69% 32,735.46 96.60% 14,914.41 96.23%
非流动负债 1,185.29 2.31% 1,153.86 3.40% 584.38 3.77%
总负债 51,262.47 100.00% 33,889.32 100.00% 15,498.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15,498.79 万元、33,889.32 万元和 51,262.47
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占比 95%以上。
(五)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6.23%、96.60%和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051.95 6.09% - - 2,002.30 13.43%
应付票据 24,229.32 48.38% 17,899.04 54.68% 5,901.04 39.57%
应付账款 4,836.04 9.66% 3,496.96 10.68% 3,547.82 23.79%
预收款项 16.21 0.03% - - 559.21 3.75%
应付职工薪
酬
合同负债 969.91 1.94% 522.12 1.59% - -
应交税费 1,350.12 2.70% 714.62 2.18% 602.64 4.04%
其他应付款 384.18 0.77% 533.29 1.63% 551.42 3.70%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84.43 0.17% - - - -
债
其他流动负
债
合计 50,077.18 100.00% 32,735.46 100.00% 14,914.41 100.00%
发行人短期借款均为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借入的短期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材料及其他 2,569.81 2,625.33 1,752.77
工程款 2,266.24 871.63 1,795.05
合计 4,836.04 3,496.96 3,547.82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的由应付的材料款和工程款构成,应付账款的整
体变化主要随着公司采购原材料付款条件的变化以及工程项目的支出而变化。
因此当年末公司应付的材料款及其他高于报告期以前年度。2020 年,随着业务
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也进一步增加,导致 2020 年末应付账
款金额增长。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339.08 万元,主要系
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等项目建设投入的增加,公司应付
工程款也在同步增长,由 2020 年末的 871.63 万元增长至 2021 年末的 2,266.2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与供应商材料采购
款的结算。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5,901.04 万元、17,899.04 万元和 24,229.32 万元。2020 年
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1,998.00 万元,2021 年末发行人应付
票据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6,330.28 万元,主要系:1、公司与银行 2020 年起开展
票据池业务,通过质押应收票据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
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大幅增加;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通过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支付供应商方式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短期薪酬 3,940.60 1,976.45 1,655.3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54.85 84.20 94.65
三、辞退福利 - - -
合计 4,095.45 2,060.65 1,749.99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员工工资、奖金等薪酬支出逐年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流动负债 11,059.56 7,508.78 -
主要系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
将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重新列式为未终止确认
金额,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流动负债。
(六)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77%、3.40%和
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负债 94.09 7.94% - - - -
递延收益 1,080.47 91.16% 1,142.87 99.05% 584.38 100.00%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其他非流
动负债
非流动负 1,185.29 100.00% 1,153.86 100.00% 584.38 100.00%
债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账面价值分别为 584.38 万元、1,142.87 万元和
司递延收益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有机硅新材料其
配套产品生产项 613.15 613.15 512.00
目扶持
驰名商标补贴 146.17 166.67 -
智能化技改项目 117.27 131.61 -
有机硅超级展渗
剂研究与产业化 113.03 126.00 -
补贴
其他 90.85 105.44 72.38
合计 1,080.47 1,142.87 584.38
(七)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3.07 36.16 21.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流动比率(倍) 1.35 1.74 2.59
速动比率(倍) 1.17 1.50 2.2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4.66 439.37 79.7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量(元/股)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和 43.07%,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资本结构稳定,具有较强的长期
偿债能力。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
率分别为 2.59、1.74 和 1.35,速动比率分别为 2.24、1.50 和 1.17,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储备较为充裕,可实现对公司流动负债的有效覆盖,公
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短期偿债指标呈下降趋势,来自于应付票据较快的增长,主要系:1、公
司与银行 2020 年起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质押应收票据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大幅增加;2、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支付供应商方式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历来重视财务费用的有关控制,
尽量选择内部积累和股权融资资金满足自身营运、投资等业务活动需求,相对较
少采用银行借款,减少公司财务负担,因此公司利息保障较高,体现了公司良好
的偿债付息能力,债务违约风险较低。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同行业上市公
资产负债率 35.37 35.49 36.31
司平均值
(合并)
(%)
润禾材料 43.07 36.16 21.60
同行业上市公
流动比率 2.67 2.79 2.59
司平均值
(倍)
润禾材料 1.35 1.74 2.59
同行业上市公
速动比率 2.30 2.37 2.14
司平均值
(倍)
润禾材料 1.17 1.50 2.24
注:①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
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已剔除 ST 类公司。2021 年统计数据范围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已发布 2021 年年报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1.60%、36.16%和 43.07%,2021 年末和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2.24 倍、1.50 倍和 1.17 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但整体上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授信金额为 11.23 亿元,公司已使用银行授
信金额 2.18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9.05 亿元。公司资信良好,按时归还各
项银行贷款,无到期未归还的银行贷款,无展期及减免情况。
公司采取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以确保足够的货币资金及流动性来源,主
要包括维持充足的货币资金、通过足够的银行授信保证能随时取得银行信用贷款。
(八)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
应收账款周转率 司平均值
润禾材料 5.43 4.09 4.09
同行业上市公
存货周转率 司平均值
润禾材料 10.08 8.16 8.34
注:①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③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证
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已剔除 ST 类公司。2021 年统计数据范围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已发布 2021 年年报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9、4.09 和 5.43,应收账款
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销售方式、客户结构、主要客户
特征等方面的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34、8.16 和 10.08,基本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一致,公司主要产品实行按批次生产模式,在满足销售订单需要的
同时合理备货。
六、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收入
其他
业务 1,658.32 1.50% 378.35 0.53% 207.47 0.33%
收入
合计 110,375.32 100.00% 71,152.60 100.00% 63,099.06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硅应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应用服务,主要产品
包括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62,891.59 万元、70,774.26 万元和 108,717.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总额同比 2020 年度增长 55.12%,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71.71%,主
要系 2020 年 11 月公司 IPO 募投项目“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顺利释放 IPO 募投产能,公司产能从 2020 年的 6.1 万吨增加至 2021 年的
新增产能基本接近满产状态,使得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均有大幅增长。
公司主营收入按下游应用领域共分为两类产品: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
染助剂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
纺织印染
助剂产品
合计 108,717.00 100.00% 70,774.26 100.00% 62,891.59 100.00%
公司 2019 年以来有机硅深加工产品销售数量稳定增长,销售金额保持向上
增长趋势。2019 年度,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 DMC 和 MM 两项原材料价格掉转
以前年度的上升趋势,价格开始下滑,公司对产品也进行战略性价格下调,从而
导致 2019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总体销售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报告期内纺织印染助剂产品销售金额整体保持向上增长趋势,2020 年起增
长较为迅速,主要是因为外海纺织印染助剂供应链受疫情影响,供应存在不稳定
性,国内纺织印染助剂供应链受益于此,公司订单量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85,763.86 77.70% 59,883.39 84.16% 54,669.70 86.64%
国外 24,611.47 22.30% 11,269.21 15.84% 8,429.37 13.36%
合计 110,375.32 100.00% 71,152.60 100.00% 63,099.06 100.00%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
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64%、84.16%和 77.70%。公司商标被认定为
“宁波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在业内享有良好
的美誉度。
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优化营销模式,充分结合直销与代理优势,
助推公司快速占领市场头部地位。报告期内,国外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合计金额
为 8,429.37 万元、11,269.21 万元和 24,611.4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3.36%、15.84%和 22.3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季节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合计 110,375.32 100.00% 71,152.60 100.00% 63,099.06 100.00%
公司下游客户的行业采购特点决定了公司销售业绩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
其中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季节性特征比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季节性特征更为明
显,主要呈现为上半年销售占比较少,随着当年客户生产计划的逐步落实,下半
年进入销售旺季。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08,717.00 70,774.26 62,891.59
主营业务成本 84,204.32 53,610.07 45,509.8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2.55% 24.25% 27.64%
营业收入 110,375.32 71,152.60 63,099.06
营业成本 85,539.48 53,922.02 45,680.67
综合毛利率 22.50% 24.22% 27.6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45,509.81 万元、53,610.07 万元和
收入变化趋势一致。
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收入占比、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
本增速与收入增速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有机硅深
加工产品
纺织印染
助剂产品
合计 84,204.32 100.00% 53,610.07 100.00% 45,509.8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45,509.81 万元、53,610.07 万元和
要会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而有所波动。
(三)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种类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 24,512.68 22.55 17,164.19 24.25 17,381.78 27.64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13,970.10 21.07 8,991.42 20.62 9,413.83 21.84
纺织印染助剂产品 10,542.59 24.86 8,172.77 30.09 7,967.95 40.28
其他业务 323.16 24.20 66.39 17.55 36.62 17.65
综合 24,835.84 22.50 17,230.58 24.22 17,418.40 27.6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占营业收入及成本的 98%以上,因此
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直接决定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的变动。
求,将公司履约产品销售所发生的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2021 年末公司
毛利率进一步降低,主要系上游原材料涨价,公司价格向下游传导有滞后且上半
年公司出货量较高所致。公司产品价格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正向波动,公司通过及
时调整产品价格,后续毛利率将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产品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两大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1.84%、20.62%和 21.07%,纺织印
染助剂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40.28%、30.09%和 24.86%。纺织印染助剂产品与有机
硅深加工产品相比,由于其产品差异化更明显,从而其市场竞争环境较宽松、市
场容量相对较小而导致品牌效益相对较大、客户平均体量相对较小导致客户议价
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公司纺织印染助剂产品毛利率高于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纺织
印染助剂产品结构的变动对毛利率影响较大,细化至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稳
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行业上市公
综合毛利率 司平均值
润禾材料 22.50 24.22 27.60
注:①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同行业上市公司选自
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已剔除 ST 类公司。2021 年统计数据范围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已发布 2021 年年报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两类: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和纺织印染助剂。两类可比公
司的主要产品也分别设计纺织化学助剂和有机硅深加工材料。2019 年和 2020 年,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相当,且变化趋势类似,2021 年发行人综合毛利
率略低于同行业水平。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5,932.56 5.37% 4,360.16 6.13% 5,306.59 8.41%
管理费用 4,287.47 3.88% 3,069.14 4.31% 3,093.26 4.90%
研发费用 3,709.86 3.36% 2,555.69 3.59% 2,488.21 3.94%
财务费用 258.32 0.23% 98.69 0.14% -313.36 -0.50%
合计 14,188.21 12.85% 10,083.68 14.17% 10,574.70 16.7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0,574.70 万元、10,083.68 万元和
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537.92 59.64% 1,796.39 41.20% 1,548.83 29.19%
业务招待费 995.33 16.78% 1,375.10 31.54% 1,222.40 23.04%
差旅费 396.91 6.69% 347.12 7.96% 369.56 6.96%
展览广告费 321.02 5.41% 218.00 5.00% 249.72 4.71%
佣金 338.42 5.70% 159.20 3.65% 161.22 3.04%
租赁费 53.65 0.90% 82.37 1.89% 58.82 1.11%
运输装卸费 - - - - 1,527.12 28.78%
注册费 - - - - - -
其他 289.32 4.88% 381.98 8.76% 168.91 3.18%
合计 5,932.56 100.00% 4,360.16 100.00% 5,306.59 100.00%
待费、差旅费、展览广告费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运输装卸费和业务招待费三
项支出合计分别占公司销售费用的 81.00%、72.74%和 76.41%。我国作为全球最
大的有机硅深加工产业生产地和消费国,海外业务市场拓展也是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 2019 年适当加大海外市场拓展,营销费用有所增
加。2020 年起,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将公司履约产品销售所发生的运输装卸
费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187.30 51.02% 1,505.28 49.05% 1,393.08 45.04%
业务招待
费
折旧摊销 587.18 13.70% 411.05 13.39% 343.86 11.12%
中介费 415.10 9.68% 278.47 9.07% 325.49 10.52%
办公费 332.15 7.75% 159.98 5.21% 154.05 4.98%
差旅费 118.48 2.76% 101.32 3.30% 143.57 4.64%
租赁费 62.84 1.47% 54.94 1.79% 46.57 1.51%
其他 159.32 3.72% 108.39 3.53% 174.98 5.66%
合计 4,287.47 100.00% 3,069.14 100.00% 3,093.26 100.00%
招待以及折旧摊销等费用构成,上述三项支出合计分别为 2,248.61 万元、2,366.03
万元和 3,199.59 万元,占当期管理费用的 72.69%、77.09%和 74.63%。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费用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相关管理
费用支出相应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263.84 61.02% 1,449.78 56.73% 1,346.17 54.10%
原材料及
染料、动力 1,115.42 30.07% 852.11 33.34% 968.69 38.93%
试制费
折旧 123.14 3.32% 98.19 3.84% 83.71 3.36%
委托合作
研发费
其他 123.58 3.33% 73.09 2.86% 69.94 2.81%
合计 3,709.86 100.00% 2,555.69 100.00% 2,488.21 100.00%
料、染料及动力试制费构成,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和原材料及染料、动力试制费
支出合计分别为 2,314.86 万元、2,301.89 万元和 3,379.26 万元,占当期研发费用
的 93.03%、90.07%和 91.09%。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创新,强调通过研发新工艺、
新产品来抓住行业制高点,形成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开
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费用 75.24 14.72 78.94
减:利息收入 82.52 243.48 384.08
汇兑损益 176.26 265.42 -55.25
手续费 89.35 62.03 47.03
合计 258.32 98.69 -313.36
率变动导致汇兑损益大幅增加和随着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少。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分别为 136.12 万元、217.02 万元和 683.47 万元,
全部来源于政府补助,包括从递延收益中转入的其他收益和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其
他收益。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0.06 -2.61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支
-4.30 -13.83 -
出
理财收益 - - 72.56
合计 194.96 -7.65 72.56
(七)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60.48 -294.06 -148.11
资产减值损失 -67.56 -237.58 -135.15
合计 -128.04 -531.64 -283.26
失中分开单列,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列示。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构成,
款增加较多,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资产减值损失 2020 年度比
(八)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企业日常
活动无关的 - 6.30 9.33
政府补助
非流动资产
毁损报废利 - - 0.01
得
其他 1.32 7.31 7.06
合计 1.32 13.61 16.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6.40 万元、13.61 万元和 1.32 万元,相
对金额较小。每年金额差异系与当年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造成。
(九)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对外捐赠 36.60 100.05 34.52
非流动资产
毁损报废损 10.43 1.58 76.90
失
其他 12.37 4.26 17.90
合计 59.40 105.89 129.3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29.31 万元、105.89 万元和 59.40 万元,
金额相对较小。
(十)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96 -8.31 -88.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683.47 223.32 145.45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34 175.37 426.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7.65 -97.00 -45.35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2.11 62.42 75.22
合计 673.72 305.28 382.49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82.49 万元、305.28 万元和 673.72
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7.48%、5.63%和 7.24%。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2,909.39 -4,120.36 3,317.6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65.88 -196.17 20.9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433.01 万元、4,859.19
万元和 13,180.70 万元。
贴现相比 2019 年度减少且第四季度销售规模扩大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导
致。
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17.69 万元、-4,120.36
万元和-12,909.39 万元。2019 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大,主要系理财资金到期
赎回所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
公司投建 IPO 募投项目、研究中心等项目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50.39 万元、-4,082.10 万
元和 220.08 万元。2019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为负,主要系当年度公司
使用票据贴现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偿还借款资金流出增加所致。2020 年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40.41%,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借款较去
年同期减少。2021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05.39%,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及上年同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八、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究中心等的购建。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七章 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九、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
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
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
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的通知》(财会〔2019〕21号),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
整。公司将按照上述准则解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除了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构成,另外规定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可以选择采
用集中度测试的方式简化判断。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
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
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新旧衔接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
追溯调整。因此并不影响公司在此之前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但
以后期间若发生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按此解释判断是否构成业务,
并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除上述变动影响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
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
数进行调整。
(2)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
债 4,948,765.42 元、其他流动负债 643,339.50 元、预收款项-5,592,104.92 元。本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债 2,191,790.97 元、其他
流动负债 284,932.83 元、预收款项-2,476,723.80 元。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
(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
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参照执行。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
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5)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
行。
上述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8,492,576.22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应收票据 52,919,046.37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应收账款 155,573,529.8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788,352.32
应付票据 48,854,593.00
应付账款 16,933,759.32
资产减值损失 -2,982,927.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982,927.91
“-”号填列)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000,000.00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其他流动资产 -120,000,000.00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 应收票据 -20,583,227.15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应收款项融资 20,583,227.15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十、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持续增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和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提升,有利于进一步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
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
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得到充实,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
另一方面,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
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
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在扩大现有产品和服务规模的同时,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丰
富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并加强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同时,此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有
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拓展有机硅产品领域,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235 万元(含 29,23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合计 38,342.70 29,235.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
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相关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有机硅是一类用途非常广泛的高性能新材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新材料产业“十
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以及《战略
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政策文件中,有机硅材料一直被列为鼓励发展的新
材料。
进入 21 世纪,我国有机硅工业步入了快速发展期,甲基单体生产规模不断
扩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大,产品升级换代速度加快,有机硅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
逐步得到改善,目前已形成了一批规模大、上下游配套好、产品种类齐全、发展
潜力巨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了中国有机硅工业发展,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近十年,有机硅全球产能向中国国内转移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有机硅生产
和消费大国,国内有机硅产品优势愈加凸显,进口替代效应显着。根据 SAGSI
统计数据,截止 2018 年,我国共有甲基单体生产企业 13 家(含陶氏-瓦克张家
港工厂),聚硅氧烷总产能 142 万吨/年(在产产能 130.7 万吨/年),产量 113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 2.83%和 10.68%,2008-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9.41%
和 19.21%,行业发展迅猛。据 SAGSI 预计,2023 年我国聚硅氧烷总产能将达
公司生产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下游用户主要为日化用品、电子器件、有色
金属压铸、环氧树脂工艺品、LED 封装、纺织印染和其他有机硅深加工等领域,
其终端应用领域覆盖化妆品、5G 通讯、电子、家电、汽车、新能源、纺织等行
业。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广泛的下游应用,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的比较优
势,有针对性地优选具备充分潜力的新兴领域,拓宽产品矩阵及客户范围,实现
产品销量及附加值的进一步提升。
近几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5G 通讯、新能源、消
费电子等新兴行业呈现蓬勃发展趋势,上述行业终端用户产品及配套基建的快速
普及和更新换代极大地带动了产业链上游有机硅产品需求的增长。同时,伴随着
国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及消费升级的普遍化,消费者对日化用品的需求更加的多元
化,特别是追求更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女性消费者,以“她经济”为主要市场的化
妆品企业不断革新产品及消费理念,以正反馈的方式不断刺激女性化妆品产品的
需求增长,同样也带来了产业链上游有机硅产品的增量。
除上述下游领域自身发展情况影响外,公司同样有能力从产品结构上进行主
动调整,以应对下游市场的变化:一方面,目前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高技术附加
值品类仍然供不应求,公司作为研发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进一步凭借
技术优势拓展有前景的市场;另一方面,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品类繁多、应用领
域较广,公司还可以适时开发投产应用于其他下游领域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
公司系专业从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均属于精细化工范畴。依
靠在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公司建
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服务能力为保证的发展模式,在
业内享有良好的美誉度。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涉及有机硅深加工等公司主要产品领域。“十四五”
期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和纺织印染助剂行业仍将保
持健康发展;同时,随着产业发展的不断升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生产技
术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引领我国有机硅深加工行业和纺织印染助剂行业从“大”
向“强”蜕变。在此背景下,公司募投项目深耕重点业务,致力于在技术创新、产
品研发、人才储备等方面持续提升,有利于公司保持在行业内的持续领先地位和
竞争优势。
通过本次可转债募资,公司将充分发挥上市平台的融资优势,依托资本的力
量推动实施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发展战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核心竞争
力将得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亦可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可转债可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兼具股和债的特性,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
率,相比于普通债务融资工具,能够显著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经营水平稳中有进。公司经营规模的
扩张导致人才、管理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适当提高营运资金
规模将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推进业务体系的建设和人才
结构的优化,提升公司的核心业务及产品的盈利能力,快速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
顺利实施。
公司日常经营面临市场环境变化、流动性风险及国家信贷政策变化等多种风
险,本次发行可募集长期使用的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财
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及灵活性,
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1)提升原材料供应稳定性
DMC 作为有机硅产业链重要单体,也是公司最主要的生产原材料之一,成
本占比约 40%,其价格对上下游供需关系和市场库存量较为敏感,2021 年下半
年 DMC 价格波动趋势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同花顺
缺口扩大,中下游对 DMC 需求增加,叠加海外订单需求旺盛,驱动 DMC 市场
价格和以 DMC 为主要原材料的有机硅单体市场价格迅速上升。供应主导下的有
机硅市场对公司成本控制和订单交付均存在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一度因市场价格
波动过快,采购不到稳定的 DMC 货源而影响其自身生产进度,进而影响顺利按
时交货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了损害。
因此,考虑到未来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未来环保监管政策不确定性等潜在
因素对公司原材料货源供货稳定性的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
积极拓展,实现部分原材料自给自足,有利于公司打破上游原材料供给对公司生
产经营的限制,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减少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因素对公司经营
的不利影响。
(2)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
公司以中间体产业为起点,根据行业发展规律以及自身发展需要,逐步向有
机硅产业链上游攀登,打造目标市场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增强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住市场机
遇,现已成为知名的有机硅产品供应商,产品应用方向覆盖制造工业、个人护理、
纺织化学品等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公司业务的合理向上延伸,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
(3)巩固核心地域优势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和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省经济发展
迅速,是我国最主要的经济核心区之一,也是国内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产业链和纺
织印染助剂产品产业链最为聚集的地区。公司本次“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
期)”实施地坐落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是一个以有机硅单体及其
下游产品生产、研究和开发为主导产业的江西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在原料
供应、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方面区位优势明显,进一步带来产品成本竞争力
的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
配套项目”稳定量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68,658.19 万元,年均净利润
对比口径 总资产收益率
公司整体(最近一年) 8.75%
募投项目整体(稳定量产后) 22.30%
其中:新增产品 26.54%
投产后公司整体 10.78%
注:新增产品包括 MM(学名:六甲基二硅氧烷)、胺基改性聚醚、含氢环体、特种硅
树脂、缩合型硅胶、加成型硅胶
公司最近一年的总资产收益率为 8.75%,本次募投项目稳定量产后单独核算
的总资产收益率为 22.30%,其中新增产品的总资产收益率为 26.54%,预计将使
得公司整体的总资产收益率提升至 10.78%,本次募投项目的总资产收益率优于
公司现有业务总资产收益率,将使得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自身技术实力突出,已形成完整的专利体系和
成熟的生产工艺,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达产和未来产品质量,本次募投中新
增产品各自经济性的论证如下:
单位:元/KG
外采纯贸 外采纯贸
新增 预测单位 预测单位 募投预测
易预计单 易预计毛 经济性论证
产品 售价 成本 毛利率
位定价 利率
公司所生产的含氢环体因定制
化程度高、技术门槛高、应用
含氢
环体
购较为困难,自产毛利率可观,
具备经济性
根据客户需求有定制化配方,
特种
如若纯粹外采销售,预计毛利
硅树 55.31 42.72 22.77% 47.46 10%
率在 10%左右,公司自产毛利
脂
率更高,具备经济性
缩合
型硅 如若纯粹外采销售,预计毛利
胶、加 17.37 14.27 17.86% 15.02-15.51 5-8% 率在 5-8%左右,公司自产毛利
成型 率更高,具备经济性
硅胶
公司用以生产 MDM,相比外购
MM 24.34 19.50 19.87% - - 原材料,自产能够节省 19.87%
的采购成本,具备经济性
胺基 公司用以生产特种嵌段硅油,
改性 相比外购原材料,自产能够节
新增产品 ROA=新增产品贡献净利润合计/新增产品建设投资合计,其中新增产品贡献净利润合计以
毛利润贡献率为分配比例,新增产品建设投资合计以设计产能占比为分配比例
假设未来总资产和现有业务净利润保持不变
外采纯贸 外采纯贸
新增 预测单位 预测单位 募投预测
易预计单 易预计毛 经济性论证
产品 售价 成本 毛利率
位定价 利率
聚醚 省 19.21%的采购成本,具备经
济性
注:缩合型硅胶、加成型硅胶产品售价和成本均为平均值
本次募投项目运营达产后,公司的净利润将增厚,总资产收益率将有所提升,
相关新增产品皆具备其经济意义,因此项目设计具备经济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发行人系专业从事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纺织印染助剂产品均属于精细化工
范畴。作为现代新型材料中重要的原材料,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拥有整体庞大而又
细分具体的产品规模。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8kt/a 有机硅胶黏
剂及配套项目”所投产的产品均属于公司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按所属类别可分为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原有产品产能扩展以及细分产品新增等,本次募投项目各
细分产品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产品大类 产品名称 备注
端含氢硅油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端环氧聚醚硅油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嵌段硅油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含氢硅油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MM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有机硅深加工产
硅新材料项 MDM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品
目(一期)
七甲基三硅氧烷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乙烯基硅油 扩展原有产能
胺基改性聚醚 产业链上游产品拓展
含氢环体 细分产品新增
特种硅树脂 细分产品新增
有机硅深加工产
品
胶黏剂及配
有机硅深加工产
套项目 加成型硅胶 细分产品新增
品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8kt/a 有机硅胶
黏剂及配套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着密切联系。本次募投项目多为向产业链上
游产品拓展,为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目前针对细分新增产品尚无规模化的
客户储备和在手订单,仅有小批量供货,但公司在市场空间、行业地位等方面有
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为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
配套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具体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项目 预计新增产能
年产3000吨端含氢硅油、年产4000吨端环氧
聚醚硅油、年产3000吨嵌段硅油、年产2000
吨含氢硅油、年产5000吨MM及MDM、年
产3000吨七甲基三硅氧烷、年产3000吨乙烯
基硅油、年产500吨胺基改性聚醚、年产1000
吨含氢环体、年产1000吨特种硅树脂。
本项目拟新增有机硅胶黏剂生产线产能为
型硅胶产能 2kt/a
(四)募集资金项目用地
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均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用地
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不动产产权证书编号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8,118.03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3000 吨端含氢硅油、年产 4000 吨端环氧聚醚硅油、年
产 3000 吨嵌段硅油、年产 2000 吨含氢硅油、年产 5000 吨 MM 及 MDM、年产
年产 1000 吨含氢环体、年产 1000 吨特种硅树脂。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合计 28,118.03
(3)项目经济评价
根据市场需求和建设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根据项目规划,
本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20.9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6.92 年,项
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建设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获得永修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的通知
(永行审投字[2019]58 号)。
本项目建设已获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九江润
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九环评字[2020]28 号)。
(5)节能评估批复
是否在
有效
项目 资质、许可文件名称 编号 印发单位 印发时间 有效期
期
内
硅新材料 机硅新材料项目节 永行审投字 永修县行
项目(一 能评估和审查的批 [2019]96 号 政审批局
期) 复》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关于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的规定,该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前述项目审批,即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对企业境内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定,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
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公司已于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内取得了项目审批文件(即《关于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备案的通知》),即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
起顺延并与项目审批文件(即《关于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备案的通知》
有效期一致,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综上,该项目节能评估批复与项目审批文件有效期一致,亦处于有效期内,
不存在失效的情形。
(6)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资金来源和金额
公司本次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
目两个募投项目针对项目生产所涉及的污染物及其环保措施、投入金额和资金来
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
项目 所涉污染物 环保措施 (万 资金来源
元)
一套 150t/d 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工
废水 艺为“混凝沉淀+催化芬顿+氧化沉淀 150
+A2/O+二沉池”和在线系统
酸洗+碱洗+干式过滤+RTO+30m 高
排气筒; 本次可转债
新材料项目
三级水洗+降膜吸收+15m 高排气 募集资金
(一期)
废气 筒; 900
喷淋+脱干+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
筒;
一套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金额
项目 所涉污染物 环保措施 (万 资金来源
元)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装置 10
固废 危废暂存处置、生活垃圾处置 30
其他 平方米事故应急池,储罐围堰、地面 60
防腐防渗、地下水监控井
合计 1150
废水 收集池,利用现有厂区设施 -
水喷淋装置 5
黏剂及配套项 - 本次可转债
用现有厂区设施
目 募集资金
噪声 噪声防治 1
固废 固废暂存点,利用现有厂区设施 -
合计 6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 8kt/a 有机硅胶黏
剂及配套项目根据各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排放量情况,针对性进行了
环保措施的投入,从而使得相关募投项目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及园区要求。
其中,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合计环保措施投入 1150 万元,8kt/a 有
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在利用现有厂区环保设施基础上进一步投入 6 万元,上述
项目环保设施投入资金来源均为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①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国际竞争力
我国虽然已经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但在
技术水平上与业内国外知名企业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公司历来注重产品研发投入,
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一定技术实力,在部分细分领域掌握了先进技术,并形成
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将为公司重点布局的硅油、硅橡胶等核心产品
提供原材料,其终端应用领域覆盖化妆品、5G 通讯、电子、家电、汽车、新能
源、纺织等行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实现相关产品
进口替代。同时,项目部分产品用于出口,市场前景良好,实施本项目对提高我
国相关产品技术水平,挤占国际市场份额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②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技术储备深厚
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均由公司自己开发,技术成熟,应用本工艺生产的系
列化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工艺先进合理,产品质量均处于同类产品的先进
水平。因此,项目釆用本公司成熟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科技含量高、技术
来源可靠,且原料消耗低、产率高,产品质量稳定。公司良好的技术储备为项目
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③地理位置优越、原材料供应充足,项目实施条件理想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拟建地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
十分便利,有利于公司产品对外销售和客户开拓。我国是有机硅原材料供应大国,
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及时采购到足够的原材料,特别是园区内星火化工厂是我
国最大的有机硅单体生产基地,可以为公司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项目生产所需
燃料、水电等将由园区相关单位供应,来源稳定。综上,项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
施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为项目提供理想的实施基础。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①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缩短与国外领先技术水平的差距
近十年来,国内有机硅行业通过大力提倡自主创新精神以及学习和借鉴国外
行业的经验,在有机硅产品的开发、利用及环保治理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先进的
经验,在产品的生产技术、产量、原料的有效利用上都有长足的进步,年均增长
速度超过 10%。
我国有机硅行业在迎来空前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上游产品产能持续扩
张、规模化程度低、整体技术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以及上下游一
体化程度较低,下游产品开发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另外,有机硅的专
利技术主要集中于几家跨国公司,因此国产的有机硅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还
存在不小的差距。
目前中国的下游工业仍受制于有机硅质量、种类及价格上的不稳定。据统计,
目前世界上应用的有机硅的产品有 1 万多种,已在市场上销售的有 5000 多种,
而国内只有 500 多种。因此,本项目在国内推进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发展及有机硅
产品的研制、开发以及工业化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②项目是公司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和发展空间需要
有机硅产品凭借其自身优越的性能,不仅是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材料
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产业不可或缺的配套材料,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全球有机硅工业保持 5%~8%的速度增长,
有机硅市场需求十分强劲,我国有机硅材料的消费量增长尤为迅速,总生产量和
使用量已经处于世界第一水平,有机硅行业已发展为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的技术密集型新型产业。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国内外产品的发展趋势以及市场需求进行了广泛的考
察和调研,瞄准市场缺口大、经济附加值高的高档有机硅产品,决定在当前生产
基础上进行技术提升并扩大产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更多的回报。
③项目是公司产业链向上延伸,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立足有机硅产业,结合区域产业集聚优势及自身研发优势,目前已发展
成为国内相关细分市场领军企业。本项目系公司实施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
要步骤,产成品 MM、含氢硅油等系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项目达成
后将打通公司产品原材料供应渠道。
公司以中间体产业为起点,根据行业发展规律以及自身发展需要,逐步向有
机硅产业链上游攀登,打造目标市场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增强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20.9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单位:万元
项目 T+4 T+5 T+6 T+7 T+8 T+9 T+10
销售收入 43,811.50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税金及附加 191.70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营业成本 34,408.48 42,343.89 42,343.89 42,343.89 42,343.89 42,316.95 42,316.95
销售费用 2,190.58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管理费用 1,474.88 1,474.88 1,474.88 1,474.88 1,474.88 1,474.88 1,474.88
利润总额 5,545.87 7,967.77 7,967.77 7,967.77 7,967.77 7,994.71 7,994.71
所得税 1,386.47 1,991.94 1,991.94 1,991.94 1,991.94 1,998.68 1,998.68
税后利润 4,159.40 5,975.83 5,975.83 5,975.83 5,975.83 5,996.04 5,996.04
项目 T+11 T+12 T+13 T+14 T+15 T+16 T+17
销售收入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54,764.38
税金及附加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239.62
营业成本 42,316.95 42,316.95 42,316.95 40,773.35 40,773.35 40,773.35 40,773.35
销售费用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2,738.22
管理费用 1,474.88 1,474.88 1,474.88 703.09 703.09 703.09 703.09
利润总额 7,994.71 7,994.71 7,994.71 10,310.10 10,310.10 10,310.10 10,310.10
所得税 1,998.68 1,998.68 1,998.68 2,577.52 2,577.52 2,577.52 2,577.52
税后利润 5,996.04 5,996.04 5,996.04 7,732.57 7,732.57 7,732.57 7,732.57
上述测算过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
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1)营业收入测算
项目营业收入包括嵌段硅油、端环氧聚醚硅油等募投项目产成品的销售收入。
虽然部分产品未来将用于公司自身产品生产,但为反映募投项目真实效益情况,
效益测算对上述产品按外销模式进行模拟计算。
项目建设完成后,假设第一年(T+4)销售数量达设计能力的 80%,第二年
(T+5)起销售数量达设计能力的 100%。项目的营业收入=∑(各产品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产品的销售单价参考市场相同或相似产品售价确定。
(2)税金及附加
项目主要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项目增值税率以 13%
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 7%计,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 5%计。
(3)营业成本
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外购原材料、人工薪酬、燃料及动力、相关资产的折旧、
摊销和其他制造费用组成。
原材料外购成本=∑(各产品所需原材料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各产品所需
原材料采购数量按各产品产量所需要的投料数量确定,采购单价参照市场价格进
行测算。
人工薪酬按工程管理人员、工人、操作人员共 60 人,薪酬待遇平均按 9.8
万元/年计。
燃料及动力费用由电、水、蒸汽、废固处理费组成,主要参照公司历史生产
的经验数据和目前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资产的折旧、摊销部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建筑物按 30 年折
旧,设备综合折旧年限按 10 年计;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费按 50 年摊销,净残值
率按 5%计。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含车间办公、水电、劳动保护、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
损失等费用,按年修理费、折旧费的 10%计取。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按销售额的 5%计取;管理费用包含人员支出和年修理费用,人员
支出按人工薪酬的 100%计,年修理费用按年折旧费的 50%计。
(5)所得税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取。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通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九江润禾实施。
九江润禾实施本项目的所在地为国家级化工园区,项目产品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
产工艺,拟建地点地理位置优越,作为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
主体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实施募投项目的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或
提供贷款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新设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
在通过参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及其亲属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
(二)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989.67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拟新增有机硅胶黏剂生产线产能
为 8kt/a。其中新增缩合型硅胶产能 6kt/a,加成型硅胶产能 2kt/a,产品品种可细
分为粘接固定型、导热型、导电型、阻燃型、绝缘防护型等多个有机硅胶黏剂子
品种。这两类产品部分生产及检测设备可共用,投产后可根据市场需求对具体产
品进行动态调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3,989.67 万元,总投资概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218.23
合计 3,989.67
(3)项目经济评价
根据市场需求和建设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根据项目规划,
本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23.4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5.89 年,项
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建设已获得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通知
书。
本项目建设已获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出具的《浙江省“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湖德环建备
[2020]14 号)。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下游市场应用场景及需求量提升,行业前景明朗
万吨,市场规模约 150 亿元。有机硅胶粘剂按应用领域主要可分为建筑和工业两
大类。建筑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幕墙、门窗、中空玻璃、装配式建筑、内部装饰等,
行业体量巨大,是有机硅胶黏剂最大的应用市场。工业应用领域主要有电子(手
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电器、光伏、轨道交通(包括汽车、高铁机车、船
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航空航天、医疗卫生等。相对于建筑应用领域,
工业应用领域呈现出粘接基材种类多、应用环境复杂、客户群差异化明显、准入
壁垒高等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发展前景广
阔,且因市场分散以及客户需求差异化,很难形成少数大企业垄断行业市场的态
势,给不同规模的有机硅胶粘剂生产企业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但对企业持续
研发能力、技术水平、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比建筑领域更高的要求。并且随
着高精尖端科技(如芯片、高端电子、新能源、5G 通信等行业)的发展,对能
耐高低温、耐老化、耐腐蚀、防潮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需求不断增长,耐高低
温、耐老化、防潮等属于有机硅材料的典型性能优势,这也会加速推动有机硅胶
黏剂的发展。另外,随着中美两国竞争摩擦的升级,贸易战引起的后续新材料新
技术封锁必将成为常态,这也给我国新材料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拥有自
有知识产权和完整产业链且跟尖端科技产业息息相关的有机硅材料必将是国家
政策重点鼓励和扶持的行业,有机硅胶黏剂的市场前景将会十分广阔。
②公司行业积累深厚、研发实力突出,为项目提供技术保证
公司已有多年的有机硅橡胶产品开发和生产基础,并从行业引入专业人才团
队,项目前期,公司已投入研究资源进行半年多的探索,证明技术路线的可行性。
项目小试样品已发往下游客户试验,反馈良好。另外本公司与浙江大学、杭州师
范大学有机硅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等有机硅行业重点科研院校
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③公司管理模式完善,为项目提供品质保证
本公司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核心管理层
均有多年的营销或技术管理经验,经历了公司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是市场竞争
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领航者。公司奉行“为客户而想,为企业而强;为员工而富,
为社会而存”的企业宗旨,坚持“科技领先、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真诚服务、管
理一流、品牌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瞄准“全球有机硅二次加工品的科技领先者”
目标,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公司先后通过
了 ISO9001:2015/ISO14001:2015/ISO45001:2018 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本项目有利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地方有机硅产业发展
有机硅胶黏剂项目属于国家战略七大新兴行业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新材料范畴,下游核心电子器件、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应用市场均
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支持行业,加上传统电器、汽车及医疗等市场的稳步增长,
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实现对有机硅新材料相关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的进一步掌握,有助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地方产业水平的提升,以及相关
产业及细分市场领域的发展,促进相关领域的人员就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
②本项目是公司整合现有业务资源,完善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将较大地丰富公司产品线组合,完善和落实公司市场战
略布局,延伸有机硅产业链,并开拓下游工业领域胶黏剂应用市场,为公司创造
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公司未来发展空间。随着下游市场的逐步深入和渠道完善,
未来公司将适机通过自主开发、人才引进或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发展环氧、聚氨
酯、丙烯酸酯等其他品种胶黏剂,与有机硅胶黏剂互补,逐步发展成长为一个以
有机硅为主,环氧、聚氨酯、丙烯酸酯为辅的系统工业胶黏剂和高性能硅油两大
业务并行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对聚硅氧类聚合物原材料提
出新的需求,也有助于推动公司乙烯基硅油、硅树脂等产品线的技术进步与规模
发展。综上所述,本项目发展前景广阔,项目立项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23.4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单位:万元
项目 T+3 T+4 T+5 T+6 T+7 T+8 T+9
销售收入 11,115.04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税金及附加 39.44 49.30 49.30 49.30 49.30 49.30 49.30
营业成本 9,338.53 11,486.21 11,486.21 11,486.21 11,486.21 11,484.63 11,484.63
销售费用 555.75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管理费用 546.03 546.03 546.03 546.03 546.03 546.03 546.03
利润总额 635.28 1,117.57 1,117.57 1,117.57 1,117.57 1,119.16 1,119.16
所得税 158.82 279.39 279.39 279.39 279.39 279.79 279.79
税后利润 476.46 838.18 838.18 838.18 838.18 839.37 839.37
项目 T+10 T+11 T+12 T+13 T+14 T+15 T+16
销售收入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13,893.81
税金及附加 49.30 49.30 49.30 49.30 49.30 49.30 49.30
营业成本 11,484.63 11,484.63 11,484.63 11,182.76 11,182.76 11,182.76 11,182.76
销售费用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694.69
管理费用 546.03 546.03 546.03 395.09 395.09 395.09 395.09
利润总额 1,119.16 1,119.16 1,119.16 1,571.97 1,571.97 1,571.97 1,571.97
所得税 279.79 279.79 279.79 392.99 392.99 392.99 392.99
税后利润 839.37 839.37 839.37 1,178.98 1,178.98 1,178.98 1,178.98
上述测算过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
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1)营业收入测算
项目营业收入为募投项目产成品的销售收入,包括缩合型硅胶和加成型硅胶
两大类。项目建设完成后,假设第一年(T+3)销售数量达设计能力的 80%,第
二年(T+4)起销售数量达设计能力的 100%。项目的营业收入=∑(各产品销售
数量*销售单价),产品的销售单价参考市场相同或相似产品售价确定。
(2)税金及附加
项目主要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项目增值税率以 13%
计,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 7%计,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 5%计。
(3)营业成本
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外购原材料、人工薪酬、燃料及动力、相关资产的折旧、
摊销和其他制造费用组成。
原材料外购成本=∑(各产品所需原材料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各产品所需
原材料采购数量按各产品产量所需要的投料数量确定,采购单价参照市场价格进
行测算。
人工薪酬按工程管理人员、工人、操作人员共 40 人,薪酬待遇平均按 9.8
万元/年计。
燃料及动力费用由电、水、蒸汽、氮气、废固处理费组成,主要参照公司历
史生产的经验数据和目前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资产的折旧、摊销部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建筑物按 30 年折
旧,设备综合折旧年限按 10 年计。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含车间办公、水电、劳动保护、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
损失等费用,按年修理费、折旧费的 10%计取。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按销售额的 5%计取;管理费用包含人员支出和年修理费用,人员
支出按人工薪酬的 100%计,年修理费用按年折旧费的 50%计。
(5)所得税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按 25%计取。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通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清润禾实施。
位,因此德清润禾作为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实施募投项目的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或
提供贷款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新设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
在通过参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及其亲属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形。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6,23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1)增强资本实力,保障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逐年递增。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1 亿元、7.12 亿元及 11.04 亿元,2021 年度同比增长率
为 55.12%。根据有机硅深加工及纺织助剂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不断扩大的
产销规模以及逐渐开拓的业务领域,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快速扩张
阶段,市场开拓、研发投入、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所带来的在管理、技术、人才投入等方面日益增加的资
金需求相比,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尚存在缺口。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
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2)优化融资渠道,节省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融资,建立长期资金来源,优化资本结构,支撑业
务不断发展的需求。相对于银行短期借款等间接融资,假设按照 4.35%的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通过发行可转债直接融资 6,23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省公司财
务费用 271.22 万元,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公司发展角度看,间接融资
成本波动较大,且银行贷款限制性条件较多,在当前发展阶段,公司选择股权类
融资更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
产结构,壮大资本实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拥有较为稳定
且长期的现金流也是捕捉市场机会、争取优质客户的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补充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营运资金,将满足公司业务高速发展
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利于
公司业务发展。因此,本次发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一)各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主要计算过程以及测算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29,235.00 万元,投资于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38,342.70 29,235.00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
依据和过程、资本性支出和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1)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
项目总投资额 28,118.03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24,464.09 万元、无形资产投资
资金 1,337.6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9,5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
序号 建设内容 占比
(万元) 金(万元) 本性支出
一 建设投资 26,780.42 95.24% 19,500.00 是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4,464.09 87.00% 18,087.30 是
(二) 无形资产投资 657.66 2.34% 0.00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
契税
(三) 其他资产投资 142.80 0.51% 142.80 是
(四) 预备费 1,515.87 5.39% 1,269.90 否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337.61 4.76% 0.00 -
三 合计(一+二) 28,118.03 100.00% 19,500.00 -
(2)投资明细和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估算价值(万元)
工程和费
主项号 主要材料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其他工程
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合计
费 费 费 费
一 建设投资 8,889.84 3,826.69 2,839.03 6,757.47 4,467.39 26,780.42
固定资产
(一) 8,889.84 3,826.69 2,839.03 6,757.47 2,151.06 24,464.09
投资
工艺生产
装置
钙装置
道路及地
坪
仓库
仓库
仓库
罐区(含
装卸、灌
装)
给排水工
程
应急池
收集池
供配电及
电信
电间
制氮及冷
冻
生产管理
设施
控制室
处理站
处理装置
消防设施
等)
安全及职
业卫生设
施(劳保
用品,其
他计入装
置)
工器具及
购置费
固定资产
其它费用
无形资产
(二) - - - - 657.66 657.66
投资
土地使用
及契税
其他资产
(三) - - - - 142.80 142.80
投资
生产人员
准备费
(四) 预备费 - - - - 1,515.87 1,515.87
基本预备
费
- 小计 8,889.84 3,826.69 2,839.03 6,757.47 4,467.39 26,780.42
铺底流动
二 - - - - 1,337.61 1,337.61
资金
项目总投
三 8,889.84 3,826.69 2,839.03 6,757.47 5,805.00 28,118.03
资
项目设备购置费支出合计 8,889.84 万元,主要由工艺生产装置和配套系统支
出组成,设备购置费=∑(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其中所需设备类型及设备数
量由公司根据产品及产能确定,设备采购单价由参照市场价格或公司购买的相同
或类似设备价格等方式确定。
项目主要材料费支出合计 3,826.69 万元,主要投资内容包含项目必需的管道、
阀门、电气设备、电缆等,相关支出参照对应匹配的设备购置支出的一定比例或
结合总图设计及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项目安装工程费支出合计 2,839.03 万元,主要包含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
机械和辅材以及其他安装工程费用,其支出参照对应安装的设备购置、材料支出
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
项目建筑工程费支出合计 6,757.47 万元,用于项目所需的相关建筑工程支出。
其支出按照对应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结合当地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及行业经验进
行测算,建筑工程费=∑(各建筑面积*建造单价)
项目其他工程费支出合计 4,467.39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其它费用、无形资
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和预备费组成,各项支出测算依据如下:
A、固定资产其它费用
固定资产其它费用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必需的设计费用、管理费用、监
理费用等支出,整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0 号)等指
导文件,按照工程费用一定比例和市场情况进行测算。
B、无形资产投资和其他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部分主要为项目生产用地所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支出,公司
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土地款。其他资产投资为生产人员准备费,按预估人数
及人均支出进行测算。
C、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的 6%计取,
合计 1,515.87 万元。
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1,337.61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4.76%。项目铺底流动
资金根据项目达产后的销售情况结合项目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
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等)的周转情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预测。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8,118.0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9,500.00 万元。其中属
于资本性支出的部分为工程费、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生产人员准备费,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 18,230.10 万元,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93.49%。基本预备费属于非资
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1,269.90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的 6.51%。
(1)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
项目总投资额 3,989.67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3,653.20 万元、其他资产投资
金投入规模 3,500.00 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 是否属于资
序号 建设内容 占比
(万元) 金(万元) 本性支出
一 建设投资 3,771.45 94.53% 3,500.00 是
(一) 固定资产投资 3,653.20 91.57% 3,482.32 是
(二) 其他资产投资 8.40 0.21% 8.40 是
(三) 预备费 109.85 2.75% 9.28 否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18.23 5.47% 0.00 -
三 合计(一+二) 3,989.67 100.00% 3,500.00 -
(2)投资明细和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估算价值(万元)
工程和费用名
主项号 设备购 主要材 安装工 建筑工 其他工
称 合计
置费 料费 程费 程费 程费
一 建设投资 2,539.36 210.47 440.61 190.16 390.84 3,771.45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539.36 210.47 440.61 190.16 272.60 3,653.20
地基处理、钢平
台等
固定资产其它费
用
(二) 其他资产投资 - - - - 8.40 8.40
(三) 预备费 - - - - 109.85 109.85
- 小计 2,539.36 210.47 440.61 190.16 390.84 3,771.45
二 铺底流动资金 - - - - 218.23 218.23
三 项目总投资 2,539.36 210.47 440.61 190.16 609.07 3,989.67
项目设备购置费支出合计 2,539.36 万元,主要由工艺生产装置支出组成,测
算依据为设备购置费=∑(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其中所需设备类型及设备数
量由公司根据产品及产能确定,设备采购单价由参照市场价格或公司购买的相同
或类似设备价格等方式确定。
项目主要材料费支出合计 210.47 万元,主要投资内容包含项目必需的管道、
阀门、电气设备、电缆等,相关支出参照对应匹配的设备购置支出的一定比例或
结合总图设计及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项目安装工程费支出合计 440.61 万元,主要包含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
机械和辅材以及其他安装工程费用,其支出参照对应安装的设备购置、材料支出
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
项目建筑工程费支出合计 190.16 万元,用于项目所需的 500m2 钢平台构建
和 4,606.50m2 地坪建设,建造单价参照当地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及行业经验进行测
算。
项目其他工程费支出合计 390.84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其它费用、其他资
产投资和预备费组成,各项支出测算依据如下:
A、固定资产其它费用
固定资产其它费用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必需的设计费用、管理费用、监
理费用等支出,整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0 号)等指
导文件,按照工程费用一定比例和市场情况进行测算。
B、其他资产投资
其他资产投资为生产人员准备费,按预估人数及人均支出进行测算。
C、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固定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的 3%计取,合计 109.85 万元。
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218.23 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5.47%。项目铺底流动
资金根据项目达产后的销售情况结合项目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
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等)的周转情况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合理预测。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989.6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其中属于
资本性支出的部分包括工程费、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和生产人员准备费,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 3,490.72 万元,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99.73%。基本预备费属于非资
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 9.28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的 0.27%。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6,23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1.33%,《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
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
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
金拟以 6,23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
本性支出金额为 7,514.18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70%,未超过
公司将按照自身资金使用需求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
适用投资明细测算分析。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
额资金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产品为公司重点布局产品,
故项目建成后,公司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公司现有主业的进一步扩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
势。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公司自主开发,技术成熟,依托于规范的管理制度,通
过公司多年积累的营销和技术管理经验,严格把控成本和产品质量,不需要持续
的大额资金投入。
(三)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及董事会前投入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
安排的是“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
项目。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基础设施安装及内部装饰、生产设备安装调
试、试运行、工程竣工投产等几个阶段进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
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进度阶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评估和立项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基础设施安装及内
部装饰
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试运行
工程竣工投产
进度阶段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评估和立项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土建施工
基础设施安装及内
部装饰
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试运行
工程竣工投产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3 年,预计总投资为 28,118.0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
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时间 建设内容 预计资金使用进度(万元)
T 至 T+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9,200.00
T+12 至 T+24 设备购置及安装 6,600.00
T+24 至 T+36 设备购置及安装 3,700.00
注:T 为资金到位日,数字代表月份。
董事会前,本募投项目已投入 7,034.45 万元,用于购买土地、厂房建造及购
买设备。本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人员培训、单试与调试、试车等
几个阶段进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进度阶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可研报告、环评、
安评及项目立项
初步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工作
设备采购
土建施工
设备及管道安装
机械安装,吹扫、
调试
试运行
工程竣工投产
进度阶段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可研报告、环评、
安评及项目立项
初步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工作
设备采购
土建施工
设备及管道安装
机械安装,吹扫、
调试
试运行
工程竣工投产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预计总投资为 3,989.6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
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时间 建设内容 预计资金使用进度(万元)
T 至 T+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2100.00
T+12 至 T+24 设备购置及安装 1400.00
注:T 为资金到位日,数字代表月份。
董事会前,本募投项目已投入 170.88 万元,用于配套工程建设及相关支出。
本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补流合理性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公司
以经审计的 2020 年营业收入以及相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基础,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合同
资产)和主要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分别进行估算,
进而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0,375.32 71,152.60 63,099.06
公司营业收入为 110,375.32 万元,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等因素和募投项目的影响,以 2022 年-2024 年年均 15%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
测算依据。
以 2019 年-2021 年末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和主要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占营业收入比重的算数平均数为基础,预测上述指标 2022 年-2024 年年末的金额。
据此预测 2022 年-2024 年的营运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万元
基期数据 预测期数据
项目 占收入
比例
营业收入 63,099.06 71,152.60 110,375.32 167,867.07
% 2 6
应收票据 1,882.11 13,000.71 18,897.59 12.79% 16,236.91 18,672.45 21,473.31
应收账款 15,318.99 19,513.49 21,103.72 23.61% 29,965.38 34,460.18 39,629.21
应收款项
融资
预付款项 725.67 669.31 688.61 0.90% 1,148.56 1,320.84 1,518.97
存货 5,301.94 7,909.64 9,055.08 9.24% 11,729.71 13,489.17 15,512.55
经营性流
动资产
应付票据 5,901.04 17,899.04 24,229.32 18.82% 23,888.37 27,471.63 31,592.37
应付账款 3,547.82 3,496.96 4,836.04 4.97% 6,312.23 7,259.06 8,347.92
预收款项 559.21 - 16.21 0.30% 381.19 438.37 504.12
合同负债 - 522.12 969.91 0.54% 682.28 784.62 64.49
经营性流
动负债
经营性营
运资金
经营性营
运资金需 - 8,134.81 -1.14 - 9,002.19 4,693.82 5,397.90
求增长额
累计新增
的营运资
金需求增
长额
说明:
(1)上述关于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营业收入的预测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流
动资金缺口所用,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
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各项目销售百分比=各项目金额当年营业收入;
(3)2022 年 2024 年各项目预测数=各项目 2019 年-2021 年平均销售百分比×当年预测
的销售收入;
根据上表计算,预计 2022 年-2024 年,公司需累计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增长
额为 19,093.91 万元,公司拟以 6,235.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
过预测的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近十年,有机硅全球产能向中国国内转移趋势明显,我国已成为有机硅生产
和消费大国,国内有机硅产品优势愈加凸显,进口替代效应显着。公司致力于在
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人才储备等方面持续提升,有利于公司保持在行业内的持
续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发行人需准
备更多的营运资金应对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故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募集资
金用于 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和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贯
彻落实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29,235.00 万元(含)是以发行人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合理测算得
出,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六)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有机硅深加工和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销
售。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系公司在有机硅深加工领域往自身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
拓展,因此募投项目预测期内毛利率与当前公司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毛利率的可比
性较强。报告期内,公司有机硅深加工业务平均毛利率(剔除运费影响后)情况
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有机硅深加工产
品毛利率
平均值 22.45%
根据募投项目效益测算,预测期内,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
平均毛利率为 23.43%,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平均毛利率为 17.86%。募
投项目效益测算毛利率与公司当前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毛利率吻合度较高,具谨慎
及合理性。
(七)可比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与近期市场可比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效益测算使用的平均
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 内部收益率(税后)
毛利率
东岳硅材 注1
(300821.SZ)
品深加工项目
硅宝科技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
(300019.SZ) 能制造项目
晨光新材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 注2
未披露 31.29%
(605399.SH) 改扩能项目
目(一期)项目
本公司
套项目
注 1:“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 20 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系东岳硅材 IPO
募投项目,未披露项目效益测算过程。
注 2:“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系晨光新材 IPO 募投项目,未披露项目
效益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与东岳硅材“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 20 万吨/年
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硅宝科技“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内部收益率基本吻合,略低于晨光新材“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
由于东岳硅材和晨光新材相关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尚未披露,效益测算使用的
平均毛利率尚无法获得,但根据东岳硅材和晨光新材 2018-2020 年度披露数据显
示,两家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29.25%和 30.89%,与硅宝科技效益测算使用的
平均毛利率 30.61%均略高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间的平均毛利率。因
此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毛利率与内部收益率具谨慎性与和合理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在扩大现有产品和服务规模的同时,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丰
富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并加强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同时,此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有
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拓展有机硅产品领域,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
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
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
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六、关注发行人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
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但发行
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本次募投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行业属于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0 年 2 月
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
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列
举的高排放行业有:煤炭生产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及加工企业;火力发
电企业;钢铁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
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的规
定,“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
业类别统计。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行业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行业。
(2)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A.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企业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蒸汽、天然气,平均能耗情况远
低于中国单位 GDP 能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用电量(万千瓦
时)
用电量折标准煤
(吨)(a)
用水量(万吨) 9.63 10.19 11.85
用水量折标准煤
(吨)(b)
蒸汽用量(吨) 10,956.70 7,796.00 5,211.00
蒸汽用量折标准
煤(吨)(c)
天然气(万立方 73.54 83.43 76.42
米)
用天然气量折标
准煤(吨)(d)
耗能折标准煤总
额
(吨)
(e=a+b+c+d)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f)
平均能耗
(吨标准煤/万 0.03 0.04 0.04
元)(g=e/f)
能源采购合计金
额(万元)
中国单位 GDP
能耗
尚未公布 0.57 0.57
(吨标准煤/万
元)
能源采购合计金 0.02 0.02
额/主营业务收 0.01
入
注 1: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发行人消耗的能源折算标准煤的系数为:1 万
千瓦时电=1.229 吨标准煤、1 万吨水=2.571 吨标准煤、1 万立方米天然气=13.3 吨标准煤、1 吨蒸汽=0.1 吨
标准煤。
注 2:我国单位 GDP 能耗来源于 Wind 数据,其中 2021 年数据尚未公布。
B.发行人不属于高排放企业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产品包括端环氧聚醚硅油、乙烯基硅油、含氢硅油、
MM 及 MDM、七甲基三硅氧烷、苯基硅油、特种硅树脂、缩合型有机硅胶黏剂
及加成型有机硅胶黏等。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上述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报告期内,润禾材料、德清润禾及九江润禾未受到环境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
因此,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排放的情况。
(3)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A.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所需的能源消耗主要为水、
电、蒸汽,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时,平均能耗情况远低于中国单位
GDP 能耗,预计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综合能耗等 综合能耗当
项目 水(万吨) 电力(万千瓦时) 蒸汽(吨) 价值(吨标煤 量值(吨标煤
/万元) /万元)
新材料项目 27.12 1,148.64 43,200.00 0.17 0.10
(一期)
胶黏剂及配套 - 120.00 800.00 0.04 0.02
项目
合计 27.12 1,268.64 44,000.00 0.21 0.12
B.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如
下:
实施主体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
废气 - 废气经吸收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中
经收集送至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园区
废水 -
废水接管标准后送至园区污水管网
德清润禾
来自真空、电机、
噪声 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泵等产生的噪音
固废 - 由园区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
不凝尾气、挥发醋 收集后经过酸洗、碱洗、过滤最后进入 RTO
废气
酸、尾气等 炉焚烧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九江润禾
废水 含盐废水、含氯化 收集后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后,达园
实施主体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
钠废水、酸性废 区接管标准(COD 浓度为 500)后排放至园
水、NaCl 废水等 区污水管网,循环水排污作为清下水排放至
园区雨水管网
来自真空、电机、
噪声 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泵等产生的噪音
废酸性白土、废活
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性炭等
本次募投项目拟分别建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及浙江省德清经
济开发区内,园区周围无居民居住,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气经吸收
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中,生产中的固体废物由园区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来自
真空、电机、泵等产生的噪音,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对周围
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报告期内,德清润禾及九江润禾均未受到环境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但发
行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本次募投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1)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所涉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该行业不属于国家限制、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2019 年本)》,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之“13、苯基氯硅烷、乙烯
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
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
三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对照《石油和化工
单体及其系列产品、新型硅油、特种硅树脂及硅烷偶联剂、高性能硅橡胶。高性
能氟树脂、氟橡胶、含氟膜材料、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洗剂,为医农药等配套
的含氟中间体”,为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符合江西省及九
江市的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因此,该募投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淘汰类行业,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2018 年国家统计局已经将有机硅列为战略新兴产业。《中国制
造 2025》将新材料列为重点支持的 10 大产业之一,有机硅材料是重要的一种新
用地规划,符合湖州市总体发展规划、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等要求。对
政策。
(2)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规定了包含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两类
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
平等进入。许可准入类第(三)项制造业规定: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
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得从事金属冶炼项目建设。其中生产、储存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港口建设项目除外)需要应急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条
件审查、应急部下发危险化学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禁止准入事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35kt/a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氢氧化钠、
异丙醇、一甲胺、三甲单体、一甲含氢单体、含氢双封头、乙烯基双封头、氢氧
化钠、浓硫酸、甲醇、乙醇、甲苯等,不涉及剧毒品、高毒品、易制毒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等,九江润禾已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履行了安全审查程序并取得了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编号为九应急危
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9 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编
号为九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4 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意见书》。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修
正)》的相关规定,九江润禾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九江润禾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募投项目尚在
建设当中。发行人已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在依法获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不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并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
件。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落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
形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
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 号)、《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
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 号)及《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
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全国产能过剩行业主要集
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
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
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的规定,
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
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
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6 号),产能过剩行业为:
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行
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发行人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被列入工
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的情
形。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行业或协
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消耗为水、电、蒸汽、天然气,其消耗情况参见
上文“(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但发行
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本次募投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
分。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时,预计主要能源消
耗情况参见上文“(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
业,但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本次募投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部分。
(3)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
的相关标准、规定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
知》(工信部节[2010]171 号)的规定,为加强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管理,2008 年,
国家发布并实施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的 22 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
额标准,规定了产品(装置)强制性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指标。22
位产品、焦炭单位产品、铁合金单位产品、炭素单位产品、水泥单位产品、建筑
卫生陶瓷单位产品、平板玻璃单位产品、烧碱单位产品、电石单位产品、合成氨
单位产品、黄磷单位产品、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铅冶炼
企业单位产品、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镁冶炼企业单位产
品、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铝
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及
本次募投项目不适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
督检查的通知》中的 22 项能耗限额标准。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能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以水、电、蒸汽等作为生产
能源,不属于高耗能企业/项目。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适用《关于
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的 22 项
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
的相关标准、规定
(1)发行人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
气、固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
废水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站
冷凝回收+碱喷淋+除沫器+
废气 生产废气、研发废气
活性炭吸附装置
宁海生产基地
冷凝回收+水喷淋+除沫器+
废气 研发废气
活性炭吸附装置
固废 废包装袋、不溶性杂质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颗粒物,S02,NOx,VOCs, 有机废气净化设施(酸洗+碱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洗+干式过滤+RTO)
德清生产基地 COD,氨氮,其他特征污染 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混凝沉
物(总磷,pH 值,五日生 淀,催化芬顿,厌氧兼氧好
废水
化需氧量,表面活性剂,悬 氧)纳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
浮物,总有机碳。) 厂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报告期内,润禾材料未受到环境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因此,发行人污染物
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
规定
根据《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kt 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及配套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具
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
废气 - 废气经吸收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中
经收集送至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园区
废水 -
废水接管标准后送至园区污水管网
德清润禾
来自真空、电机、
噪声 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泵等产生的噪音
固废 - 由园区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
不凝尾气、挥发醋 收集后经过酸洗、碱洗、过滤最后进入 RTO
废气
酸、尾气等 炉焚烧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收集后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后,达园
含盐废水、含氯化
区接管标准(COD 浓度为 500)后排放至园
废水 钠废水、酸性废
区污水管网,循环水排污作为清下水排放至
九江润禾 水、NaCl 废水等
园区雨水管网
来自真空、电机、
噪声 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泵等产生的噪音
废酸性白土、废活
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性炭等
本次募投项目拟分别建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及浙江省德清经
济开发区内,园区周围无居民居住,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气经吸收
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中,生产中的固体废物由园区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来自
真空、电机、泵等产生的噪音,针对不同发声源采用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对周围
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结
果,报告期内,德清润禾及九江润禾未受到环境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因此,本
次募投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
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环保行政处罚,不存在相关的重大违法行为,
不曾发生其他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不存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
保守法方面的负面媒体报道
根据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百度搜索
引擎的查询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违
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曾发生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环保事
件,不存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守法方面的负面媒体报道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的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对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审批、核准、
备案、环评等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符合相关主管部门
的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变化可能引致的风险
(1)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的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对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根据《2019 年度审计
报告》、《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重要的已建、在建、拟建项目亦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
序 项目实施 项目 对提升产业链水平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高耗能、高
号 主体 状态 的具体作用
排放项目
优化生产技术,提高
宁海研发 投资建设研发中 工艺水平,提升产品
中心项目 心项目 性能和质量,丰富公
司产品体系,提升公
是否属于
序 项目实施 项目 对提升产业链水平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高耗能、高
号 主体 状态 的具体作用
排放项目
司经营规模及综合
竞争能力
购置设备纺织印
染化学品自动化
生产线 1 条、智
能照明节能系统
数字化车 系统 1 套、流体 平,提升生产效率,
目 套等先进设备和 性,提升公司经营规
DCS 自动化控制 模及综合竞争能力
系统,提高年产
助剂及后整理的
自动化生产水平
年产 2.5 万
吨有机硅 有机硅表面活性 优化产品结构并提
新材料扩 剂、乙烯基硅油 高市场占有率
建项目
将原有的年产
有机硅新 3500 吨有机硅新 便于集中管理,大幅
项目 道路北侧新建厂 效益
区生产
缩合型有机硅胶 丰富公司有机硅新
硅胶黏剂
及配套项
机硅胶黏 业领域应用
目
端环氧聚醚硅
油、乙烯基硅油、
含氢硅油、MM 调整产品结构、提高
机硅新材
料项目(一
基三硅氧烷、苯 业的盈利状况
期)
基硅油、特种硅
树脂等
金蝶 ERP、泛微
oa 二期项目、研 提升企业数字化建
宁海润禾 信息化项
目
设等 数据
是否属于
序 项目实施 项目 对提升产业链水平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高耗能、高
号 主体 状态 的具体作用
排放项目
物料储罐及管路
输送系统、包装
节能增效 降低产品能耗,减少
技改项目 用工成本
造、锅炉低氮升
级改造
研发楼改
实验室区域改造 优化研发团队管理,
隔断装修 提升研发效率
程
厂区进行搬迁扩
宁海新厂 建,搬迁后扩大
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提升产能
项目 模,新建有机硅
新材料合成项目
研究院研 研究院及实验 构建“一体两翼”
润禾研
究院
目 与建设 司研发实力
如上所述,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发行人重要的已建、在建或
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发行人重要的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已履行现阶段所需审批、核准、
备案、环评等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
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项目立项审批 环评批复/备案
德经技备案
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
扩建项目
技变更[2016]143 号
项目代码为
项目代码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项目立项审批 环评批复/备案
项目代码为
项目 号
(一期) [2019]58 号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重要的已建、在建或拟建项
目已经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等程序。
(八)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的情形
如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的行业。本次募投项目为
鼓励类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七、有机硅胶黏剂新产品的人员储备、技术储备、客户开拓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 8kt/a 有机硅胶黏剂产品现团队共有十余人。研发团队负责人曾就职于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入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来,
任职研发经理,负责有机硅胶黏剂项目的实施与运营。其余研发人员均来自润禾
材料原有加成型有机硅橡胶技术团队。
公司有机硅胶黏剂新产品目前已有营销团队 3 人,营销负责人曾就职于北京
天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家电、汽车、电梯等行业拥有丰富的有机硅胶黏剂客户
资源。2019 年 12 月加入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职有机硅胶黏剂产
品销售总监。其余人员均为外部招聘的有丰富经验的销售人员。
(二)技术储备
公司有机硅胶黏剂技术来源主要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该技术研发团队以研
发负责人为核心,吸纳了其他优秀的骨干人才组建而成。公司研发负责人为材料
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著有若干篇 SCI 论文及相关学术论文,早期
进入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国内最早也是实力最雄厚的有机硅胶黏剂生
产企业之一)工作,曾任事业部副总经理岗位,在有机硅胶黏剂领域具有丰富的
产品研发、产业化、市场推广和团队管理经验。
(三)客户开拓情况
有机硅胶黏剂项目团队自组建后,积极开拓客户市场。通常工业用胶市场从
客户试样到成功供货有 3-6 个月的导入周期,2021 年通过团队的努力,已成功在
家电行业取得了突破,针对美的集团产品,已在美的微波炉、大烤箱、及其他美
的旗下生活电器实现供货。此外,公司也已在为东菱威力,新宝电器等电器公司
进行稳定供货。同时,在电子,通讯,新能源电池行业,导热胶产品已在测试,
客户已在小批量验证中。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共募集资金一次,即 2017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16 号《关于核准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34 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49.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286.68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062.9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7]528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349.60
减:发行费用(含税) 3,286.68
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
加:利息收入 545.04
加:投资收益 653.47
减:募投项目支出 8,993.56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37.44
减:手续费支出 0.3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400.46
减: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29.63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20,349.60
减:发行费用(含税) 3,286.68
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
加:利息收入 545.04
加:投资收益 653.47
减:募投项目支出 8,993.56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
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原规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8,586.00 万
元,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 13,525.48 万元,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 万元中的 13,525.48 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
其余 3,537.44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项,并将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4,314.62 万元(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所需。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议案已经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实际最终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329.63 万元
(差额主要是利息收入)。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德清农商行”)和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德清
农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18680111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因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浙江德清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新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月31日余额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润禾材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61.09 万元,
其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 10,394.02 万元,募投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体如下表所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62.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261.0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261.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37.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7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 累计投资金 资金额与累 以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计投资金额
额
的差额
年产 2.5 万吨 年产 2.5 万吨
扩建项目 扩建项目
年产 2.5 万吨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扩建项目
合计 18,586.00 17,062.92 17,062.92 18,586.00 17,062.92 18,261.09 -1,198.1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计效益
(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2.5 万吨有 年产 2.5 万吨
机硅新材料扩建 有机硅新材料 13,525.48 — 10,394.02 100.00 2020 年 11 月 是 是 否
项目 扩建项目
年产 2.5 万吨
永久补充流动资
有机硅新材料 3,537.44 4,329.63 7,867.0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项目
扩建项目
合计 17,062.92 4,329.63 18,261.09 100.00
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 2019 年 11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实现公司未
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
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周边环
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年产 0.4 万吨单甲基
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同时将“年产 0.5 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 0.5 万吨嵌
段硅油项目”及“年产 0.3 万吨软珠项目”(前述四个子项目合称“拟调整子项目”)
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
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本次未调整子项目合称“调整后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划“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
为 18,586.00 万元,本次拟调整子项目规划的投资总额为 5,060.52 万元,占总筹
资额的 24.87%,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 13,525.48 万元(包含建设
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产能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
购置费、安装费及流动资金等)。
鉴于上述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发
展阶段的资金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被搁置项目
的情况,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净额 17,062.92 万元中的
金。
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
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
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 3,537.44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以上议案已经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的永久性补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经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314.62 万
元(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节
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节余募集资
金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329.63 万元,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 10,394.02 万元与实际承诺投资总额
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
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项目成本实行精细化预算管理,
实现对项目费用的实时显示、动态控制与有效管理。公司多措并举降低项目建设
成本和费用:采用招投标或者多轮询价谈判方式控制重大工程的工程造价;多渠
道接触与筛选技术成熟、质量稳定、应答效率高的供应商,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合理优化设备选型,以高性价比优质国产设备替代部分进口设备;有效整合利用
既有设备、材料、人力等内部资源等。与此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的
提高与创新,公司在优化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对生产线进行了合理布局与升级,
实现生产线之间部分资源共享。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履行了相关程序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收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14,004,575.74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
具会专字(2017)5493 号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14,004,575.7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261.09 万元,比前次实
际募集资金(17,062.92 万元)多 1,198.17 万元,主要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存储
或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年产 2.5 万吨有
建项目
注 1: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于 2021 年 1 月正式投产实现效益。
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全部子项目承诺效益合计为 5,114.98 万元,变更后对 2019 年 1-9 月承诺效益为 1,085.17 万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测算的依据为按变更后的全部子项目承诺的年销售收入折算为 9 个月的销售额,再按照承诺的税后利润率折算为承诺效益。
四、会计师对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664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认为:润禾材料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润禾材料截至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叶剑平 柴寅初 朱建华
刘丁平 杨晓勇 郑曙光
段嘉刚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二)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郑卫红 吴行钢 任富清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叶剑平 柴寅初 朱建华
俞彩娟 易有彬 许银根
徐小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叶剑平
叶剑平 俞彩娟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声宇
保荐代表人:
顾维翰 梁昌红
法定代表人: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王 松
董事长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强
签字律师:
钱大治 王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晓奇 琚晶晶
签字注册会计师:
牛晓咪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五、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人员:
崔濛骁 杨恒
评级机构负责人:
万华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未来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董事会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具体填补措施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作为精细化工领域中的领先企业,目前主要专注于有机硅深加工产品及
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切实加大对主营业务的相关投入,
实现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逐年提高。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
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保
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
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
(3)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
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扩
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
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落实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在对未来经营绩效
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
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积极推动对
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
承诺: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作出的
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叶剑平、俞彩娟夫妇分别作出承诺: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全体董事签名:
叶剑平 柴寅初 朱建华
刘丁平 杨晓勇 郑曙光
段嘉刚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相关文件;
六、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
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