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
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证 券 日 报》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A 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进行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最低成交价为 26.947 元/股,支付金额为 31,303,86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公司已
加强对操作人员相关提醒、教育工作,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