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 号公司 516 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双全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双全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顺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顺全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续聘黄金辉先生、肖桂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姚红女士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续聘杨平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川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川凌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云女士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
会成员构成分别如下:
主任委员:王雄元 委员:朱双全、余明桂
主任委员:朱双全 委员:朱顺全、余明桂
主任委员:黄静 委员:朱顺全、王雄元
主任委员:余明桂 委员:朱顺全、王雄元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4.52 万份需要注销;②16 名激励对象因考
核结果为 80≧N≧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二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例行权,则其第二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187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所述,
公司将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4.527 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003.96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 302 人调整为 286 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
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符合可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86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32.963 万份,行权
价格为 8.23 元/股。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
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姚红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
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委,武汉市第十三届工商联副主席。1987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湖北省总工
会干部;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北国际经济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
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至 2005 年 3 月,任鼎龙化工监事;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湖北鼎龙监
事。2008 年 11 月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总经理。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天津医药集团管理干部;200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武汉大学,获得理学博士学位,于 2008 年 7 月进入公司工作,目前任公司副总
经理。所承担的项目历获湖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信息产业部重大技术发明奖;
参与主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重点项目;入选武汉市第三批
“黄鹤英才计划”。
资学硕士,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
任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本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集团投资证券中心副总经
理、董事长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册管理会计师。1999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工厂/营销财
务总监、区域财务总监;2019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学士学位,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三一集
团有限公司;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中国信科集团;2020 年 11 月至今
在公司审计部任职。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先后在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有道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8 年 4 月加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湖北省烟草
专卖局营销顾问,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
常务理事,营销科学学报编委。目前,黄静女士担任中百集团(000759)的独
立董事职务。
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大学人文社科“70 后”
学术团队带头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投融资与公司发展战略、并购与资本
运作。主持 7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80 余
篇。目前,余明桂先生担任南山控股(证券代码:002314)的独立董事职务。
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
会委员。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计划、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特
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信息披露、风险、供应链、薪酬、大数据。
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以及中国博士后基金课题通讯评委,《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金融研究》、《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重要杂志
审稿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40 余篇。目前,王雄元先生担任锦州
银行(证券代码:00416)、科新机电 (证券代码:300092)、烽火通信(证
券代码:600498)的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人员中: 朱双全、朱顺全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
全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249,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朱顺全持有本公
司股份 138,031,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7%;朱双全、朱顺全与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金辉持有公司股份506,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与持有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肖桂林持有公司股份4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与持有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红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与持有本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平彩持有公司股份3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与持有本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静、王雄元、余明桂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川凌先生、黄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