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股票代码:600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方威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股份变动性质: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方大特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大特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大
指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钢铁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方威
可交债、可交换公司债券 指 方大钢铁2019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方大国际 指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 指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汽车板簧、一致行动人 指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公司/上市公司 指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法定代表人 黄智华
注册资本 103,533.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1583735790
设立日期 1959 年 5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钢锭(坯)、生铁、模具、锡铁、钢板(带)、硅铁、
汽车弹簧及附件、水泥、石灰石、耐材、铁矿石冶炼、
制造、加工;建筑安装、综合性服务;人力搬运、装卸;
园林绿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招待所、小型餐馆(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
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
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联系电话 0791-8675302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方威
方威,男,1973 年 9 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中国国籍,无其
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
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南钢路
法定代表人 徐志新
注册资本 21,513.594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647518
设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10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汽车板簧、扭杆弹簧、园簧、减震器、弹簧扁钢、建材
螺纹钢、板簧专用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其他附属
经营范围
钢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南钢路
联系电话 0791-8386941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方威先生间接持有方大集团 99.20%股权,通过
方大集团间接控制方大钢铁 100%的股权,系方大钢铁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如下图所示:
方威
方大国际
方大集团
方大钢铁
汽车板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
下:
序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方式
号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方大特钢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完成,方大特钢总股本由 2,155,950,223 股增加至
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
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大钢铁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期间累计换股导致其持有方大特钢股
份减少 55,422,769 股,持股比例由 36.31%减少至 33.74%;2022 年 5 月 6 日,
方大特钢实施股权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方大钢铁持股比例
由 33.74%进一步减少至 31.20%;方大钢铁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威先生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减持
方大特钢股份 21,559,440 股,持股比例由 6.39%减少至 5.39%;方大特钢实
施股权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方威先生持有方大特钢股份由
一致行动人汽车板簧因方大特钢实施股权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由
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50.86%变动至 43.72%,持股
比例合计减少 7.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
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大钢铁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而被动减少持有的方大特钢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少方大特钢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方大特钢实施
股权激励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份
(股) 数比例 (股) 数比例
方大钢铁 782,896,021 36.31% 727,473,252 31.20%
汽车板簧 175,820,000 8.16% 175,820,000 7.54%
方威 137,763,554 6.39% 116,204,114 4.98%
合计 1,096,479,575 50.86% 1,019,497,366 43.72%
注: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 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可交债已
到期摘牌,上述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正在办理划转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披露
《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
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2022 年 5 月 6 日,方大
特钢完成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方大特钢总股本
由 2,155,950,223 股增加至 2,331,805,22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数
变动后持股
股东 变动数量 量占公 变动后持股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数占公司总
名称 (股) 司总股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方威 -2021/9/8 交易
可交债换
方大 股
钢铁
汽车
板簧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
建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其权益变动
也均因可交债换股导致“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
财产专户”持有的方大特钢股份减少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威先生累计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1,559,440 股,持股比例减少至 5.39%,因方大特钢实施股权激励股本扩
大 导 致 持 股 比 例 进 一 步 被 动 稀 释 至 4.98% ; 方 大 钢 铁 可 交 债 累 计 换 股
导致持股比例进一步被动稀释至 31.2%;汽车板簧因方大特钢实施股权激励
股本扩大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7.54%;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股比例由 50.86%变动至 43.7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大钢铁尚有 412,630,231 股方大特钢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作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 存放在方大钢铁-中信建
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可交债已到期摘牌,上述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正在办理划转手续。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方大钢铁 可交债换股
合计 405,75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方大特钢办公地点。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黄智华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威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志新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西省南昌市 青山湖区
上市公司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冶金大道 475 号
股票简称 方大特钢 股票代码 600507
区东郊南钢路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江 西 省 南 昌 市 青 山 湖
司
人及其一致行 及其一致行动人 区东郊南钢路
动人名称 注册地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
厦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可交债换股、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82,896,021 股
持股比例:36.31%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及其一致行
持股数量:175,820,000 股
动人披露前拥
持股比例:8.16%
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股
持股数量:137,763,554 股
份比例
持股比例:6.3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96,479,575 股
持股比例:50.8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5,422,769 股
变动比例:5.11%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0 股
义务人及其一 变动比例:0.62%
致行动人拥有 3.方威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1,559,440 股
变动比例:1.4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6,982,209 股
变动比例:7.14%
时 间 : 2021/9/7-2022/4/7、2022/5/6
方 式 : 可交债换股、被动稀释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 间 : 2021/9/1-2021/9/8、2022/5/6
份变动的时间
方 式 : 集合竞价交易减持、被动稀释
及方式
时 间 : 2022/5/6
方 式 : 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不适用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黄智华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威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志新
日期: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