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 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2年5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A、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 A 股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
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8
元/股、回购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6,000 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
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
变化。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
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
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
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
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
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
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
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