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专项核
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一
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83.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6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747.5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_C01 号
《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
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71,577.84 71,577.84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扩建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 据 公 司 未 来 发展 战 略 及进 一 步 满 足市 场 需 求 ,拟 使 用 超 募资 金 中 的
“中科铜箔”)2.6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备案号:2112-420923-04-01-453307
项目实施主体:中一科技
项目建设内容:1.3 万吨高性能铜箔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周期:18 个月
项目选址:湖北省云梦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5,900.00 万元
项目备案号:2111-420982-04-05-265636
项目实施主体:中科铜箔
项目建设内容:1.3 万吨高性能铜箔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周期:18 个月
项目选址:湖北省安陆市经济开发区中科路 6 号
项目投资资金 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 为 55,900.00 万元 ,已使用自 有资金
募资金将通过对中科铜箔进行增资的方式投入该项目,增资完成后中科铜箔增加
注册资本 45,735.57 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锂电铜箔的轻薄化是行业技术升级的主要方向,6μ m 及 6μ m 以下锂电铜
箔产品的市场空间将逐渐扩大。目前国内极薄锂电铜箔供应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国内已正式投产的电解铜箔生产企业较多,但能够掌握高性能极薄锂电铜箔
技术并规模化生产的仅为其中少数企业。
公司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已经难以有效满足下游市场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建
设,公司可以有效提升其在高性能极薄锂电铜箔方面的生产能力和订单承接能力,
突破产能瓶颈,巩固市场地位,顺应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在未来的铜箔行业竞
争格局中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公司可以进一步实现其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降低单位成本,形成规模效应,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
实现。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锂电铜箔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产品,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
数码、储能系统等终端产品,其中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发展新能源汽车,
能有效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扩大锂电铜箔市场的需求。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相关产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动力电
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在新
能源汽车产业经历调整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继续推动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锂电池及其上游原材料锂电铜箔
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为了提高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更薄的 6μ m 及以下铜箔成为国内主流锂电
铜箔生产企业布局的重心。随着 6μ m 及以下铜箔的产业化技术逐渐成熟及下游
锂电池企业应用技术逐步提高,6μ m 及以下锂电铜箔的应用将逐渐增多。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 6μ m 及以下高性能锂电铜箔,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
品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深耕于电解铜箔行业,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参
与了《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
(DB42/T 1092-2015)、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
(SJ/T 11483-2014)及《印制电路用金属箔通用规范》
(GB/T-31471-2015)的制
定工作。公司坚持走自主研发之路,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形成了与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相匹配的、围绕添加剂和生产设备自行设计改造的多项核心技术,打造了一
支兼具实践经验与理论基础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将为本
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四)项目投资计划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 年 T+2 年 合计 占比
项目总投资 13,564.38 42,335.62 55,900.00 100.00%
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年 T+2年 合计 占比
项目总投资 13,564.38 42,335.62 55,900.00 100.00%
(五)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13,000 吨/年的高性能铜箔产能,按照当前铜价和市
场加工费预测,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130,000.00 万元,净利润约 19,500.00
万元。
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13,000 吨/年的高性能铜箔产能,按照当前铜价和市
场加工费预测,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 130,000.00 万元,净利润约 19,500.00
万元。
(六)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公司 1.3 万吨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云梦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
资项目签发的湖北 省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备案证 ,登记备案项 目代码:
中科铜箔 1.3 万吨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已经取得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企
业 投 资 项目 签 发的 湖 北省 固 定资 产 投资 项 目备 案 证 ,登 记 备案 项 目代 码 :
(七)项目风险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生产能力将得到提升。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开拓
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收益。尽管公司已对本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可行性认证,对该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影响进行
了详细的预测分析,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
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公司拥有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团队,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
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
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
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该项目将新招一批生产员工,如何保证产能扩增情况下各种产品的质量是本
项目面临的另一重要风险。
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的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在管理
制度、资源整合、研发管理、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
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那么公司将面
临管理经营风险。
项目的实施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主管部门项目备案、
节能备案。是否能够及时、顺利获得各项审批文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虽然公司
有着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但若某一审批环节出现偏差将对项目整体推进
产生影响,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八)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
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障超募资金安全。
公司拟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存储本次公司投入 2.6 万吨高性能电子铜箔扩
产项目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洽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
相关协议等事宜。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
略及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1,635.57 万元用于扩建中一科技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是进行充分评估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同时,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
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
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
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
设项目的议案,属于投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逸路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