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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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配方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末总股本 276,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33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0,057,94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一年度。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1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3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497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6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3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 4 号楼 19 层
   咨询联系人:邢秉鹏
   咨询电话:0531-83199916
   传真电话:0531-8319167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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