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公告编号:临2022-04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299,035,024股减少至
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
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
编号:临2022-032),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