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800,000.00 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林煜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咨询传真:0663-3278050
七、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