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自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可申请解除限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02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172,079,292 万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29,059,292 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5.00%;无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43,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49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99,836 股,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完
成 授 予 登 记 手 续 , 授 予 登 记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72,079,292 股 增 加 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6 万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173,879,128 股减至 173,843,128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 号)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
性股份注销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173,843,128
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转增
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43,380,379 股,其中限售股份 169,601,153 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 73,779,226 股。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已于
司的总股本为 243,380,379 股,因此,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3,341,08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为 168,667,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3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数量为 74,673,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6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7 名,分别为冯就景、李强、孟兆滨、李
泳娟、冯宇华、罗永文及郭士尧。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
承诺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
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5)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6)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
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
计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之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3)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6)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冯就景、李强、孟兆滨、李泳娟、冯宇华、罗永
文及郭士尧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7,131,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6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量(股)
合计 167,131,783 167,131,783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667,207 69.31% -167,131,783 1,535,424 0.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73,873 30.69% +167,131,783 241,805,656 99.37%
三、总股本 243,341,080 100.00% - 243,341,08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的股东冯就景、李强、孟兆滨、李泳娟、冯宇华、罗永文及郭士尧严格履行了其
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