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代码:036347。
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8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23.60 万份,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8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
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股普通股。
获 授 的首 第三个行权 本次可行权 占公司目
序 次 授 予股 期可行权的 期权数量占 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号 票 期 权数 股票期权数 首次授予总 的比例
量(万份) 量(万份) 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AIHARA
相原俊夫
董事会秘书/投资
总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9 11.7 0.8286 0.050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 人
员 182 人
合计 188 人 1,412 423.6 30.0000 1.8282
注:1、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23.6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3%。
(1)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
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
行权。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9.38 元/份调整为
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 2023 年 3 月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
失效,由公司注销。
二、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司资金,按照公司整体资金安排使用。
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买卖方向 买卖时间 买卖数量(股) 交易方式
蒋云霞 买入(行权) 2021/12/29 30,000 -
此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
士通过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江阁实业”)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边逸军先生、王青松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宁
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德实业”)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AIHARA TOSHIO 相原俊夫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克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江阁实业、
宏德实业、拜耳克咨询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江阁实业 —— 2021/12/28 集中竞价 350,677
小计 1,835,977
宏德实业 ——
小计 1,836,000
拜耳克咨询 —— 2021/12/24 集中竞价 883,800
小计 1,600,000
合计 5,271,977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关于股东一致
行动人减持比例合计超过 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423.60
万份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 423.60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
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
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自主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
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
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女士、蒋云霞女士、边逸军先生、王青松先生承诺如下:
(1)在卖出公司股份后 6 个月内不得行权;
(2)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