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证券代码:60511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力鼎光电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
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件(加盖公章)等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
股东账户卡。
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有效身份证明。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
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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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及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确定股东大会计票、监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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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
票表决结果,并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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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编
制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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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合理有序地展开,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线战场,国内相对稳定的经济秩序及有效的疫情防控,和欧美国家对疫情逐步开
放,给中国制造业再次带来诸多复苏机遇,但全球各地区各时段差异化的疫情状
况及宏观经济政策,造成经济形势持续复杂多变,同样给中国制造业带来众多挑
战。
以公司所在的光学镜头产业而言,随着欧美国家首先开始对疫情的逐步开
放,以及疫情下市场对安防、红外产品需求的增加,加快了国内光学产业订单及
产能的快速恢复,国内包括光学材料、元器件、组件及模组的全光学产业链上的
多数厂商所获订单同比增长,部分规模化光学企业甚至出现业绩大幅度增长态
势。本公司作为长期为国际中高端品牌客户提供专业光学成像解决方案的供应
商,在前述宏观环境背景下,品牌效应明显,订单优势突出,报告期内,公司镜
头产品销售数量达 955.48 万颗,比上年同期增长 34.15%,主营业务收入
且基于饱满的在手订单和未来可预期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扩大生产人员规模,
引入重要生产营运干部,并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公司产能逐步修复且进一步释
放,公司镜头产品生产量达 1,150.35 万颗,比上年同期增长 59.12%,期末库存
量达 287.57 万颗,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198.68%。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外销售为主,美元是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
近两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0 年全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
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此外,公司镜头产品的机种极多,毛利率也因
客户项目的变化而随之变化,部分原先量大且高毛利产品到期替换,以及新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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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作工序持续优化增加了营业成本,也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滑,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42.54%,比上年同期减少 8.73 个百分点。报
告期内,公司对研发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发生 3,716.2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同期增长 20.1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80.01 万元,与上年度
基本保持持平。
(一)紧抓市场复苏商机,境内业务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业务逐步恢复常态,光学成像产业相关的国内重要
展会在有效疫情防控下重新开启,公司参 加了上海国际机器人视觉展览会
(Vision China)、北京 Infocomm 视讯会议展会、深圳光博会、深圳 CPSE 安博
会等重要展会,大力挖掘境内市场机遇,与潜在市场客户充分交流。报告期内,
随着境内客户项目的逐步开发,且部分境外终端客户通过国内 EMS 代工厂加大对
本公司产品的采购,推动了公司境内业务收入上涨,公司实现境内销售收入
(二)强化生产资源配置,营运质量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所在地海沧南区新
厂区的建设,在 2021 年一季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公司对子公司上饶力鼎
增资 3,000 万元,助力其提升光学冷加工制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下
机器设备购置金额达 5,759.15 万元,为提高核心部件自制产能,提升镜头产品
良率及品质,加快供应链反应效率和质量,公司增添购置了进口自动镜片定芯机、
真空镀膜机、涂墨机等精度极高的光学冷加工自动化设备,以及进口 MTF 检测、
镜头自动组立机等重要镜头组装制程所需设备。公司通过上述资源配置,实现了
产能及营业额的进一步突破。
(三)持续研发投入,再获国家级殊荣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扩大以标准品玻塑镜头为研发方向的研发人员规模,加
大研发治具和工艺投入,为布局中高端标准品市场,充分储备研发人才和技术支
持,以保证对新市场新规格产品的专业顾问式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
用发生 3,716.2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9.63%,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产品研发
及设计能力持续提升。
另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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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21 年(第 28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
改高技[2022]158 号),本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 2021 年(第 28 批)国家企业
技术中心,公司研发及创新能力获得充分肯定,该国家级殊荣进一步巩固了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四)车载市场产品进一步突破
受益于公司多年客制化产品项目上的研发技术积累及设计方案沉淀,公司在
传统国际车载产品销量增长的同时,在 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车载应用上
的战略布局上不断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前视、环视、盲区监测等车
载前装镜头产品正式在国内车载应用市场销售,亦逐步实现小批量化。公司 ADAS
车载产品由专人、专线独立运营,在与客户的车载模组产品和算法的深度结合及
改良过程中,产品的良率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五)实施股权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平台,完善多元化激励机制,对核
心骨干员工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159 名员工共计 202.85 万股限制
性股票,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以公司业绩目标为前提,给予员工合理的授予价格,
有效的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了优秀人才,保障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董事会日常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加会议,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0 年度报告;
(2)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 (3)2020 年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4)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20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7)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选举; (8)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制度
修订;(9)其他:年度自有资金理财、年度授信融资、年度
远期外汇交易等常规年度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 2021-05-18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长; (2)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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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 门委员会成员;
(3)聘任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以及
第三次会议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四次会议 (2)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延期。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二)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情况及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大会 2 次,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
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数
数 议
吴富宝 否 9 9 0 0 0 否 3
吴泓越 否 9 9 0 0 0 否 3
吴德宝 否 9 9 0 0 0 否 3
王雄鹰 否 9 9 0 0 0 否 3
覃一知 是 9 9 6 0 0 否 2
林峰 是 2 2 1 0 0 否 1
陈旭红 是 9 9 6 0 0 否 3
林杰 是 7 7 5 0 0 否 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
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
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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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情况报告; (4)2020 年财务决算、2021 年财务预算报
告; (5)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6)未披露 2020 年内
控评价报告说明; (7)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
项报告; (8)会计政策变更;(9)审计部 2020 年工作
报告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10)修订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内部审计相关制度。
任 2021 年审计机构的事项。
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审计部 2021 年半年度工作
报告。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履职情况报告; (3)推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二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事项。
关议案。
单的事项。
重要意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见和建 行职责
议 情况
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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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与流程,提
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
司证券部恪守市场规则,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
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电话、传真、公开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
道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并且召开了 2020 年年度业绩说
明会、2021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也参加了厦门辖区上市上市公司的投资者集体
接待日活动,通过上述业绩说明会及活动,与投资者实时互动交流,切实保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经营计划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行业内执行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持续围绕“高端定制化、跨应用领域、
多品种少量化”的经营策略开展营销、研发及生产活动,继续通过大量定制化项
目积累研发设计经验,并以不断丰富的设计方案库及快速反应能力,保持在中高
端应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技术线长期对标德日系老牌光学企业,提升公司
在行业在国际舞台上的技术层级,以产品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
确保公司高质量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营运效能
提升镜头装配上各个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比率,提高已导入自动化设备稼动
率,加快生产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项目再投
入塑料镜片、镜头组立等高端自动化设备和检测设备,争取在 2022 年实现项目
生产运转,进一步提升产能,以备未来可预期的订单能够得到及时消化。量变质
变并轨同行,在产量提升的同时,关注生产营运质量,加强库存结构管理,提升
原材料配套性及周转率,对光学冷加工环节上精度要求高、工艺难度大的镜片转
为自主生产,增强生技、组立、品保与采购之间的协调互动,确保来料及出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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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和及时性。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
推动信息化系统升级,结合集团化架构的流程优化,对 ERP 进行全面升级,
打通 ERP、MES、PLM 等生产、研发及数据管理等各个信息化平台,打造数字可视
化智慧工厂,通过信息化、数字化做到智能监测、高效产能、精准核算,提升管
理效率。
(四)优化组织架构
扩大营销团队建设,组建新销售部门,挖掘更多商业机会,探索新业务模式。
精细化新应用领域产品的战略布局,搭建车载事业部、平面事业部,其中车载事
业部将注入专属销售、生产营运、研发和品质管理体系。
公司董事会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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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地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充分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现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次董事会会议,并组织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在上述会议中,见证股
东大会的表决、讨论情况,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发表的讲话,监督董事会的
召开及董事表决权的行使过程,充分讨论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及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有关事项的表决合法有效。报告期内,
我们对上述会议审议的事项不存在重大异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在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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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
案》。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内控制度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合法、规范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有关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职务,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可靠,报表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审计,大华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能够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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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也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查阅了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凭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及会计差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
及追溯调整,对公司也未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
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子公司担
保的情形,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
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逐步完善内控制度
体系,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持续有效,并且公司进一步明确了缺陷认定标准,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的规定,实施了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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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利润分配,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6,082.50 元(含税),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监事会认
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
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定期报告进行了必要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
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风险防控,充分发挥监督促发展的价
值创造作用。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认真学习 近 年修订或新颁布的有关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颁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2 号》等重要文件。结合新规则、新
要求发挥好监事会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推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持续加强风险管理,抓好风险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研判处置,做好重大风
险识别、分析、评估和防范,强化重大风险的跟踪监测和实时报告工作机制,坚
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公司监事会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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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104.5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14%;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80.01 万元,与上年度基本保持持平。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8.73 个
光学制造业 501,024,997.29 287,888,450.05 42.54 20.14 41.65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7.37 个
定焦镜头 343,650,623.45 189,953,109.32 44.72 26.53 45.98
百分点
减少 12.57
变焦镜头 107,577,511.95 68,665,092.12 36.17 5.55 31.44
个百分点
减少 10.86
配件及其他 49,796,861.89 29,270,248.61 41.22 14.36 40.2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5.68 个
境内 139,517,119.40 91,802,669.53 34.20 49.40 63.52
百分点
减少 8.79 个
境外 361,507,877.89 196,085,780.52 45.76 11.69 33.31
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102.50 万元,同比增长 20.14%,主
营业务成本 28,788.85 万元,同比增长 41.65%,主营业务毛利率 42.54%,同比
减少 8.73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外销售为主,美元是公司境外业务
的主要结算货币,近两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行,2020 年全年美元兑人民
币汇率波动区间为 7.1316~6.5236,而 2021 年全年为 6.5713~6.3498,美元汇
率下行是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此外,公司镜头产品的机种
极多,毛利率也因客户项目的变化而随之变化,部分原先量大且高毛利产品到期
替换,以及新机种的制作工序持续优化增加了营业成本,也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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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下滑。
三、产销量情况分析
生产量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单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比上年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位
增减(%) (%) (%)
定焦镜头 颗 10,538,564.00 8,690,142.00 2,729,504.00 61.27 34.93 203.98
变焦镜头 颗 965,285.00 864,612.00 146,214.00 38.88 26.74 125.32
四、费用分析
单位:元
科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情况说明
本期销售出货增加,销售
人员薪酬有所上涨。上年
同期受疫情影响,销售相
销售费用 9,774,140.61 7,169,715.45 36.33
关活动的开展受限,而今
年销售业务正常开展,导
致销售费用增长。
管理费用 22,148,937.87 19,669,217.30 12.61 -
公司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
研发费用 37,162,307.40 26,615,790.50 39.63 入,研发人员、研发材料
费用均有所增长所致
上年美元汇率下降波动幅
度较大,因此上年同期汇
财务费用 -679,956.36 4,430,590.74 -115.35
兑损失较大,财务费用较
多。
五、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动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本 期 理财 产 品投 入减
金流量净额 少所致。
上年收到 IPO 募集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7,119,805.00 286,575,808.91 -116.44 金,以及本期实施 2020
金流量净额
年利润分配所致。
六、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应收款项融 本期末持有的可用于出售
资 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
资产
存货 259,973,601.42 18.34 122,031,791.86 9.82 113.04 详见表下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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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 本期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
产 财产品所致
其他权益工 本期受让富兰光学股权所
具投资 致
主要系子公司的漳州土地
无形资产 6,591,136.64 0.46 32,246,836.20 2.60 -79.56
被政府收回所致
本期加快海沧南区工程建
在建工程 58,070,778.59 4.10 34,238,964.16 2.76 69.60
设所致
递延所得税 本期实施股权激励后获得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一年内到期
本期末存在将于一年内到
的非流动资 59,417,705.48 4.19 0 0 不适用
期的长期定存
产
应付账款 124,210,407.98 8.76 70,620,044.19 5.68 75.89 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11,049,699.40 0.78 4,410,456.75 0.36 150.53 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
酬
其他流动负
债
本期实施股权激励新增限
其他应付款 14,698,475.54 1.04 1,240,331.61 0.10 1,085.04
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库存股 14,341,495.00 1.01 0 0 不适用 同上
备注:
本期末存货同比上涨说明:报告期内,受行业订单复苏、市场芯片紧缺和铜
铝等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同行企业提前预估未来订单交付迫切性和成本持
续上涨的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对原材料的囤购,造成上游光学材料及元器件供应
商的产能饱和,给下游光学组件厂商的供应链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以本公司为例,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订单增加和提前备货需求加大对原材料的采购,但大量
供应商自身订单饱满,造成上游材料及元件供应商的采购周期拉长,并对精密度
要求较高的部品供应不达预期,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原材料供应配套性有所下
降,综合导致公司期末库存有所增长,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25,997.3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13.04%,其中,存货中的原材料账面价值为 13,227.56 万
元,较上年末增长 135.10%,库存商品(即成品)账面价值为 6,252.55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 147.35%。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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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1 年度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并在假设国家政策、市
场环境、经营计划等宏观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客观、求实、
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子公司)。
一、基本假设
常变化;
未发生重大波动;
二、预算编制依据
目标客户及业务规划等进行测算;
务量,在充分考虑市场价格、人工薪酬、资金投入等因素变化的情况下进行测算;
三、2022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
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营业收入的预算目标为:同比上年增长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
取决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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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充分理解经营预算目标与业绩承诺、业绩预测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向。
四、完成预算指标的措施
化生产管理流程及制程工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强化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产品
质量和性能,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实现预算目标。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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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1,969,872.92 元。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5,800,098.2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 162,098,090.68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总股本仍为 407,391,500 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886,98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公
司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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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
(四)后续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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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
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本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
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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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自有资金
理财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
(一)相关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
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41,779.06 124,224.88
负债总额 20,200.67 11,66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1,344.59 112,335.76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3.81 11,146.5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审计。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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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
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本事项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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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
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
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子公司和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用自有的房屋、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吴富宝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一切事宜,授权吴富宝先生
签署有关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项下的单笔授信合同(协议)、年度授信在次
年的展期或重新签署等一切与该授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事项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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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1 年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2 年薪酬方案
如下:
一、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的议案》,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和实际考核情况,截至 2021 年末在任或 2021 年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年度任职期间 税前年薪(万元)
二、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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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 6 万/年(税
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月
薪和浮动年终绩效构成,其中标准月薪主要由基本薪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等
部分组成。
标准月薪中的基本薪酬属固定部分,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属浮动部分,由公
司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各自评定的职系、职级变动及月度考
勤及考核情况按月组织发放。
浮动年终绩效属浮动部分,由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业绩及上述
人员各自的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拟定发放方案,再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综合评定后发放。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或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及依法履行公司事务的相关交通、餐饮、
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
案,独立董事同步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发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制定的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
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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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作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
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及履历情况
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公司董事
会完成了换届工作,第二届董事会正式开始履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
覃一知先生、林杰先生、陈旭红女士,各位独立董事均拥有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
及能力,具体履历如下:
覃一知先生:男,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企管处处长、
规划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规划部部长、资产经营中心主任、总裁助理、董
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兵工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任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财务审计
处处长,重庆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营
业部总经理,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林杰先生:男,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研究员。多年以来,一直从事智能技术及生物新材料应用研究,
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其
“厦门市拔尖人才”称号;现任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陈旭红女士:女,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开元对外贸易公司主办会计,厦门中农信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州立信闽都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厦门分所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部
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部门经理;现任厦门市顺溢会计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厚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领取津贴外,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
关系、亲属关系,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
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
出席全部会议,未出现缺席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公正的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同时发表了必
要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不存在重大异议,均审议通
过。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我们作为各委员会的
委员,积极、按时参加该等会议,尽职尽责审议了审计机构变更、定期报告、会
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等事项,并
及时将会议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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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考察情况
董事会或股东会及公司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结合监管政策的变化,
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与我们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等,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能及时传递会议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董事
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向管理层了解公司交易情况,并进行了核查,公
司在 2021 年内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担保事项及资金往来进行了仔细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
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情形,2021 年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
其他资源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度使用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履行了必
要审议及披露程序。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
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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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度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程
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审核了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认为其均具备专业知识和决策、
监督、协调能力,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审核。公司高管薪酬方案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不再续聘前任审计机
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该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召开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
会议前,公司充分征求我们意见,我们审慎、客观地对其进行核查,听取前后任
审计机构意见,并发表了以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服务多年,且双方审计服务合同期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
观性、公允性,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审计机构进行合理更换,因此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公司聘任大华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的规定进行了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6,082.50 元(含税),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公
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恪守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
范化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制度与内控体系,实现
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判断标准,有效提升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总
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同步进行了换届,除战略委
员会外,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多数为独立董事成员,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新一届的专门委员会组成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
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
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运用各自在
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长,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为
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作用。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继续强化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利用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各自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帮助公司董事
会提升其科学决策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
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覃一知、林杰、陈旭红,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