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根据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公司官网发布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董事
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反馈意见。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
议。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拟激励对象中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业务)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