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 券 日 报》和《中 国 证 券 报》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的条件下,按
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当前总股本的0.2923%。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
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6,264.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4%,成交最高价为17.07元/股,最低价为16.08元/股,
成交金额为30,018,998.2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
司《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3,322,78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
十五(即20,830,69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四)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