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或“华兰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华
兰 药 用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30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66,667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为 134,666,6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103,765,403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77.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01,2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22.9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
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56,450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1.3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
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756,450 1.30% 1,756,45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03,765,403 77.05% - 1,756,450 102,008,953 75.75%
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756,450 1.30% 1,756,450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101,000,000 75.00% - - 101,0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008,953 0.75% - - 1,008,953 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01,264 22.95% 1,756,450 - 32,657,714 24.25%
三、股本总计 134,666,667 100.00% - - 134,666,667 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2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
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兰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
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华兰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
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华兰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