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 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2-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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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券账户。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
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
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181,818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74%;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27,272,7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
  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
购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27,272,7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假设本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的
总股本不发生变化,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27,272,72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
量减少 27,272,727 股。依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163,436     7.12%      201,436,163       8.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72,866,368    92.88%    2,245,593,641      91.77%
三、股份总数        2,447,029,804   100.00%    2,447,029,804     100.00%
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18,181,8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假设本
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的
总股本不发生变化,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18,181,81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
量减少 18,181,818 股。依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163,436     7.12%    192,345,254.00      7.8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72,866,368    92.88%   2,254,684,550.00    92.14%
三、股份总数        2,447,029,804   100.00%   2,447,029,804.00   100.00%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85,373.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38%、1.69%、1.82%。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及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本次使用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实施
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5 元/股测算,
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27,272,7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1%。回购完成后,
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
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
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蒋薇女士,副
总经理李东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的期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蒋薇女士和李东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各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5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后两人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司股票 30.6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
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顺利实施,则公司不存
在注销回购股份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若公司未能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需将本次回购的未转让股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届时公司将经
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转让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
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六、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
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八、风险提示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
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
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4月28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
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公司
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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