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 3 万吨/年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3 万吨/年硅基负极装置及配套工程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 109,986 万元
? 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
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 123,853.31 万元,应收票
据 70,290.33 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
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
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新建 3 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装置未来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
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相关规定报当地行政部门审批,可能存在审批未通过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与员工持股平台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合资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以经工商部门核准通过的名
称为准)投资建设 3 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109,986 万元人民
币,项目建设地为四川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 120,001 ㎡,建设周
期为 24 个月,预计 2024 年 4 月投产。
项目总投资 109,986 万元,建设投资为 54,234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 21,120
万元;安装费 5,280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27,834 万元。流动资金为 55,752
万元。
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股东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 45,000 万元,持股 90%,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 5,000 万元,持股 10%。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合资子公司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加筹集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司投资建设 3 万吨年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员工持股平台:
(以经工商部门
核准通过的名称为准)
为准)
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
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审批
相关手续。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伟涛在持股平台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中参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过的名称为准)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收入
硅基负极 219,027
合计 219,027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均) 金额 预测依据
营业收入 219,027 根据项目达产后收入计算得出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42
得出
总成本费用 185,841 根据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
利润总额 31,543
本费用计算得出
所得税 4,731 根据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净利润 26,812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得出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合计 50,000 100.00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资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须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在依照本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须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亏损。
每一年度,合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如有所余税后利润的,应进行
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 40%,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合资公司如有亏损需要股东分担的,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
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
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
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如乙方因其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关于出资的相关约定,导致乙方未能
按照上述出资到位时间缴纳相应出资且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将该已认缴未实
缴的出资(不含预留份额)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按照每股零元予以确定。
(3)合资公司运营至2027年底,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3.0亿元,
甲方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乙方收购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如合资公司在2027
年底前未达到上述业绩指标,甲方应于2028年初按照乙方初始投资金额加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固定收益收购乙方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乙方有权选择所持有
的股权是否被收购。
(4)本条第(3)款条件未达成前,股东各方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1)合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2)清算
公司解散时,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时,依法清算后如仍有剩余财产的,股东各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硅基负极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的业务延伸,充分发挥公司在
新能源材料领域的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新
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战略目标,是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业务延伸,充分发挥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与公司现有
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可以优化公司区域布局。 本次合资公司引入员工持股
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有利于
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3万吨/年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战略目标,是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业务延伸,与公司现有业
务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可以优化公司区域布局。本次合资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
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
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 123,853.31 万元,应收票
据 70,290.33 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
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
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新建 3 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装置未来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
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存在员工无意愿参与等原因导致本次增资实施进度缓慢的风险,由于政策环
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员工持股平台未达到预期目的风险。
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相关规定报当地行政部门审批,可能存在审批未通过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