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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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
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董事会下
设审计、提名、战略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专业
会计人员。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咏恩先生、王佳芬女士、蔡海静女士于2021
年2月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邵毅平女士、章国政先生、蔡定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二)第四届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
院长,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长,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东方学院党委书记,
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等职。主持或参与过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
中国会计学会、浙江省科技厅等课题 10 余项,发表论文80余篇。在会计理
论、新会计准则的应用研究等方面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特色。现任浙
江财经大学教授、杭州市注协常务理事和浙江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浙
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历。曾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执行
董事、高级副总裁,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兼保险集团
副总裁、金融集团总裁,中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德邦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长,上海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董事,永安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投资总经理。现任
上海源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历。历任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IBM(中国)有限公司销售专
家,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视频监控、物联网领域
拥有近20年管理经验,曾负责国内、国际市场销售及HR工作,特别对于国际市
场开拓拥有十多年经历,对于战略、市场和销售、品牌、全面HR管理等工作拥
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
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2021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5
次股东大会,除出差之外,我们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的发言,签署
了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2021年度,无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情况。我们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以通讯方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        的次数
                       数
 谢咏恩       1       1      1         0    0   否               1
 王佳芬       1       1      1         0    0   否               1
 蔡海静       1       1      1         0    0   否               0
 邵毅平       6       6      3         0    0   否               1
 章国政       6       6      4         0    0   否               0
 蔡定国       6       6      3         0    0   否               1
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会议表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任职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
          主任委员蔡海静、委员谢咏恩                  1          1   同意
计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
          主任委员邵毅平、委员章国政                  4          4   同意
计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战
          委员蔡定国                          1          1   同意
略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薪
          主任委员王佳芬、委员蔡海静                  1          1   同意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薪
          主任委员蔡定国、委员邵毅平                  2          2   同意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提
          主任委员谢咏恩、委员王佳芬                  1          1   同意
名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提
          主任委员章国政、委员蔡定国                  1          1   同意
名委员会
  (二)现场考察情况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和其他经营相关会议,主动了解并获取作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查阅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我们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提
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的决策提
供了相应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不低于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
相关利率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永艺越南家具有限公司、上海万待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Moxygen Technology,INC追加担保额度3亿元,而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下属子、孙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核定2020年全年担保总额度
对的控制力,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拟
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规章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
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专项报告》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
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我们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公
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
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高管薪酬情况
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外部非独立董事薪酬是公司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
况,并参照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外
部非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结果和2021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确定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合理。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相关
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
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
任能力,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
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77 万元,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人民币 25 万元。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年度审计会计师出
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分配预案合理,有效保护了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规定实施上述分配方案,积极回报投资者。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司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2021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100次,定期报告4次;披露内容涵
盖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充分知晓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持
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
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核查。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督
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业务正常运营提供保证。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有效地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的
各项工作。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将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
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
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咏恩、王佳芬、蔡海静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毅平、章国政、蔡定国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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