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0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61,000,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35,0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22,194,002.70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380.60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50,396.7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 C2 33.64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C3 17.45
司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50,396.7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 D2=B2+C2 33.64
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
D2=C3 17.45
司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7.45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振华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省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
湖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6月24日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滨湖支行、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本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西支行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43,763.51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扣除由自有资金承
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后的净额为 655.8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 2021 年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 5,000 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无锡振华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振华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无锡振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380.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396.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396.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项目 项目
是否已 投 入 金 截至期 达到 可行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额 与 承 末投入 预定 本 年 度 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 投 入 进度(%) 可使 实 现 的 否发
资总额 入金额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 额 的 (4) = 用状 效益 生重
效益
更) 差 额 (3) (2)/(1) 态日 大变
= 期 化
(2)-(1)
不适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 尚未投 用
否 5,569.00 5,569.00 5,569.00 5,569.00 5,569.00 0.00 100.00 年 3 否
产基地扩建项目 资完成 [注
月
年产量 60 万台套 2020 否
否 9,214.25 9,214.25 9,214.25 9,214.25 9,214.25 0.00 100.00 4,534.41 否
汽车车身零部件项 年9 [注
目 月 2]
否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 年
否 30,597.35 30,597.35 30,597.35 30,597.35 30,597.35 0.00 100.00 2,996.89 [注 否
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10
月
不适 不适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16.19 5,016.19 16.19 100.32 不适用
用 用 用
合 计 - 50,380.60 50,380.60 50,380.60 50,396.79 50,396.79 16.1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余额 174,533.48 元永久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为 12,188.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569.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期末该项目尚未
投资完毕。
注 2: “年产量 60 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和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 2020 年 9 月和 2020 年
计效益,本期分别实现效益 4,534.41 万元和 2,996.8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