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新百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1 年
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成员的组
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0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具体沟通,审议了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1
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了
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另外,审计委员会还
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
其报酬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
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我们认可苏亚的专业能力与经验,认为苏
亚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提议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
议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和
内部控制审计费总计 48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报告期内,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同时,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
事项。
(1)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同时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对苏亚金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
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上述报告均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
重大缺陷。
四、2021 年度总体评价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
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经营发展
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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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德瑞 高凤勇
宋亚辉 张 轩
唐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