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
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
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要和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顾其荣、许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