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 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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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
水平,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
过日止。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 120,000 元/年(税前)。
   在公司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每年津贴为 120,000
元/年(税前)。
(二) 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并领取 3,000 元/年(税前)的监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
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我们认为,董事会拟
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薪酬计划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状况、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等
相适应。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
业、规模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本薪
酬议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激励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经营发展。
七、备查文件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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