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项目用印事项的声明
承蒙委托,我司与 2022 年 3 月 25 日接受贵司委托,承接了贵司本年度财务
审计相关的减值测试项目,具体如下:
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资产评估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资产评估项目。
截至目前,我司已完成上述三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具
体如下:
项目名称 报告文号 签字评估师 评估结论 评估报告日
上海观峰商誉减值测试 禄诚评报〔2022〕035 号 叶静超、周亮 23,648,869.28 2022/4/15
上海观峰存货减值测试 禄诚评报〔2022〕033 号 叶静超、周亮 1,219,517.02 2022/4/15
上海鸿翥存货减值测试 禄诚评报〔2022〕034 号 叶静超、周亮 1,326,938.42 2022/4/15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及协会出具关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的要求,评
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前需在行业管理平台提交已正式签约合同扫描件及报告定
稿电子版,后可取得协会统一格式的报告申领二维码;并同步向证监会资产评估
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上传项目相关资料。
由于受上海地区疫情控制影响,本次评估未能对上述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
存货”执行现场盘点程序、且部分资料均系委托人通过电子资料传输形式提供,
机构未能进行现场验证核实,相关报告中已予以披露。上述评估报告结论系在委
托人配合提供替代程序,承诺所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且在疫情结束后能够配
合提供补充评估程序执行的前提下形成的。
截至评估报告日,业务合同及出报告所需承诺函、声明等重要盖章资料均无
法用印。
我司将在上海疫情解除限制后,补充完善评估程序、取得相应盖章资料,并
将业务资料在行业管理系统中及时上传上述报告以备案。
特此声明!
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