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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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0元/股,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的首次实施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2
年1月14日至2022年4月29日,实施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在实际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为42,52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20.5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9.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98,261.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股份方式、价格、资金总额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已达到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
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1 月7 日至1月 13日 , 1月 8日 、9 日为 周末 休市 日 )公 司股 票累 计成 交量 为
个交易日回购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80,255,828股的25%(即45,063,957股)。
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1年10月26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前一日(2022年4月29日)内,除副总经理蔡新锋先生于2022年1月10日减持
公司股份1.6万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等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2022年1月13日)             (2022年4月29日)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07,312      0.26%    12,905,187    0.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60,572,686    99.74% 4,960,574,811   99.74%
  其中:回购专户                0      0.00%    42,527,893    0.86%
三、股份总数        4,973,479,998   100.00% 4,973,479,998   100.00%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亦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
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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