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担保
额度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担保额度及
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
年度拟向银行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
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授信额度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贷
款。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批准
的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相关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本次授权决议的
有效期为一年,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滚动使用。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22 年度拟新增为子公司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长方”)、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江西
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
期限、方式等均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为便于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处理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一切事务,包括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
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方 方最近 占上市公 是否
前担保 增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司最近一 关联
余额 额度
例 产负债 期净资产 担保
(万元) (万元)
率 比例
江西长方 100% 0 0 20,000 25.41% 否
长方集团 康铭盛 99.96% 28.16% 0 15,000 19.06% 否
江西康铭盛 99.96% 55% 1,000 15,000 19.06% 否
上表所列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
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项目建设情况,在 2022 年度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范围内、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在
各相关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 955 号临瑞青年公寓 1 号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24.49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敏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电光源、照明灯具、太阳能设备和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西长方资产总额为 0 元,负债
总额为 800 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江西长方资产总额为 0 元,负债总额为 800 元,资
产负债率为 100%,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人民路 221 号楼房十二 1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37.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迪初
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器、电子产品、室内
外照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兴办实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99.96%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98,730.2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9,292.9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41%,营业收入为 73,409.98
万元,净利润为-4,596.1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103,150.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07.83 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龙工大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迪初
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器、电子产品、室内
外照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江西康铭盛为控股子公司康铭盛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43,772.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159.9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9%,营业收入为 61,558.41
万元,净利润为 2,282.7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44,620.4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5,431.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6.99%,营业收入为 10,792.35 万元,净利
润为-436.6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三、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情况
因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拟与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票据/金融资产管理、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
务的统称。是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金融资
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
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票据/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
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为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
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超过 100,000 万元,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
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金融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
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
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其中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纳入公司对外担
保额度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
员全权代表公司处理上述业务,但不得超过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
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有利于:
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
本;
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
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
化;
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
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
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
性风险可控。
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
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合作
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
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
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预计担保额度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相关申请额度
内开展上述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6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22%;实际担保余额为 59,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59%,上述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公司对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
公司出售惠州工业园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
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