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兴民
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兴民智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7,499,986.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14,598.17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1,885,388.29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 00003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11,885,388.29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43,659,510.00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23,206,318.9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73,000,000.00
购买结构性存款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5,910,881.24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7,930,440.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
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
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
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 15-350801040666668 3,943,597.7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1606021419200098896 1,291,539.98
中国银行龙口开发区支行 213035970703 278,457.42
中国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376004501018010016634 10,256.54
兴业银行龙口支行 378040100100059007 3,359.82
恒丰银行龙口支行 853543010122601867 297,385.5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14630078801000000084 2,097,996.03
中信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8111501011500479871 7,847.52
合计 7,930,440.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开发行募集资金 43,659,51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 000150 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5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800 万元、10,000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归还 12,3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归还 23,8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以闲置募
集资金 23,900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12,000 万元、6,1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6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9,390.91
万元(因财务转账人员操作失误,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89,4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
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632.21 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
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
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民智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一致,
未发现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炎 曹志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188.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86.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度(%)(3)=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车载终端 T-Box 自
动化生产及数据运 否 49,208.16 49,208.16 2,700.74 12,108.67 24.61% 2021.12.31 - 否 否
营服务项目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
否 34,180.69 34,180.69 - - 0.00% 2021.12.31 - 否 否
生产建设项目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
否 17,799.69 17,799.69 - 4,577.91 25.72% 2021.12.31 - 否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小计 101,188.54 101,188.54 2,700.74 16,686.58 16.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
况 公司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659,51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4月公司已全部置换。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5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800 万元、10,000 万元、10,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0 万元、12,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归还 10,000 万元, 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归还 12,300 万元, 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归还 23,8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上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23,900
况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12,000 万元、6,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6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本次
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9,390.91 万元(因财务转账人员操作失误,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89,4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87,692.96 万
金用途及去向
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并延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