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 2022 年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监事会在 2021 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70,949,852.66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660,189.96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0,871,563.30 元,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852,324.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2-020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持
续推进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进
一步控制。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报告期内存在的重
大缺陷,做出了相应的整改,并已反映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2-024《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
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
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 1、2、3、4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