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市
公司”
“鲁西化工”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的方式召开。
成员参加会议。
(以下简
称“《公司法》
”)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 2021 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主
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并采
取切实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
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故此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对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鲁西集团的全部股东中化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化聊城”)、聊城市财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控股”)和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聚合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对鲁西集团实
施吸收合并。鲁西化工为吸收合并方,鲁西集团为被吸收合并
方,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为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鲁西化工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鲁西
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
义务,鲁西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鲁西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和聚合投资将直接持有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本次交
易不会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因此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本次交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
准、备案。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
团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具体方式为鲁西化工通过向鲁西集团的全部股
东(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发行股份的
方式对鲁西集团实施吸收合并。鲁西化工为吸收合并方,鲁西
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
投资为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鲁西化工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鲁西
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
义务,鲁西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鲁西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和聚合投资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的标的资产为鲁西集团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或“交易标的”)。
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手方为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
控股和聚合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鲁西集团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
成,鲁西集团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将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并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
确定。
上述评估结果及相关内容将在《鲁西化工发行股份吸收合
并鲁西集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化
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中涉及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股份定价基准
日为鲁西化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中涉及的新增发行股份定价将依据《重组管
理办法》及国资管理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的新增股份发行
价格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之一与上市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
值协商确定(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资产负债表
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交易日均价 17.68 15.92
前 60 交易日均价 16.81 15.13
前 120 交易日均价 16.40 14.76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为 14.76 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其他相关有权
机关的核准。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本次交易价格相关内容的确定性、简化交易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之外,本次交易暂
不设置其他对上市公司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鲁西集团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
成,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
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上述评估结果及相关
内容将在《鲁西化工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吸收合并
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发行股份的数量=被吸收合并方鲁西集团的交易价格÷新
增股份发行价格
鲁西集团各股东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新增股份数量×各交
易对方在鲁西集团的实缴出资额÷鲁西集团的注册资本
鲁西集团各股东取得的鲁西化工股份应当为整数,如其所
持有的鲁西化工股份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
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
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
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
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所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中化投资、中化聊城
中化投资、中化聊城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在此期间,上市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
的发行价格,则中化投资、中化聊城以鲁西集团股权认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化投资和中化聊城获得的上述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的约定。锁定期届满后,中化投资和中化聊城转让和交易
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
理。
若中化投资和中化聊城的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中化投资和中化聊城将根据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信控股
财信控股因本次交易而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如财信控
股持有鲁西集团股权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财信控股在本次
交易中以鲁西集团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如财信控股持有
鲁西集团股权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财信控股在本次交易中
以鲁西集团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财信控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约定。锁定期届满后,财信控股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
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财信控股的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
策不相符,财信控股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
(3)聚合投资
聚合投资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聚合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约定。锁定期届满后,聚合投资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
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聚合投资的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
策不相符,聚合投资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异议股东
的利益,在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上市
公司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可以向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提出收购其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要求。
(1)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定
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4.76
元/股。自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该请求权实施日,如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
则上述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将做相应调整。
(2)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在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确定
实施本次现金选择权的实施日。上市公司将向在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和就关于合并双方签
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持
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异议
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
取得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可以
进行申报行权。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
(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
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数量不增加。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
金选择权,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
偿。
(3)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本次交易将由鲁西化工和/或鲁西化工指定的第三方担任
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
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告。
(4)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程序
获得鲁西化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
期内有权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
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对于鲁西化工异议股东持
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
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
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
金选择权。
鲁西化工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
现金选择权方案的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方式、申报期
等)。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
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鲁西化工股东所持有的鲁西化工的股份,
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现金选择权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
价。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如法律、法规、监管部
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
惯例协商解决。
(5)现金选择权价格的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为鲁西化工本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价格。
鲁西化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
鲁西化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调整机制的可触发条件如
下:
①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即 2,099.59 点)跌幅超
过 20%,且在该交易日前鲁西化工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鲁西化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或
②Wind 化工行业指数(代码:882202.WI)在任一交易日
前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即 8,074.45 点)跌
幅超过 20%,且在该交易日前鲁西化工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易日较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鲁西化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当上述调价触发情况成就时,鲁西化工有权在调价触发条
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
照价格调整方案对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调价基准日为鲁
西化工上述所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鲁
西化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1 个交易日
收盘价的 90%。
在本次交易中,鲁西化工为 A 股上市公司,鲁西化工的股
票有较好的市场流动性,若鲁西化工股价出现上涨的情况,异
议股东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其所持有的股票,无需通过
接受现金选择权的方式退出,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有
效保障。
因此,本次吸收合并未安排双向调价机制,单向的调价机
制安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安排;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鲁西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鲁西化
工将承继及承接鲁西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
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鲁西集团和鲁西化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对各自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依法按照各自
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
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如有)。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
人未向鲁西集团或鲁西化工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未提前清偿
的债权将自交割日起由吸收合并后的鲁西化工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对鲁西集团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
未签订明确的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协议,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
具体方案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
测补偿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惯例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合并完成后,鲁西集团的全体员工应按照职工代表大
会及有权部门同意的员工安置方案进行妥善处理,相关员工由
鲁西化工接收的,鲁西集团作为其现有员工用人单位的全部权
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鲁西化工享有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于鲁西集团在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安排,将在鲁西集团
的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出具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交易的具
体情况,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
西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
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中化投资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化聊城
和鲁西集团为中化投资控制的子公司;财信控股预计将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聚合投资为鲁西集
团及鲁西化工员工持股平台,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取得(1)中国证监会
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
批准、备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吸收合并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
析,监事会认为:
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上市公司已在《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
次吸收合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鲁西集团亦不存在股东出
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
续保持独立。
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本次交易有利于
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
案》;
受让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聊城市
国资委变更为中化集团。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实施
联合重组,2021 年 5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国中化成立,中化集
团和中国化工整体划入中国中化,2021 年 9 月 10 日,中化集
团股权划入中国中化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交易系在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但预计购买资产的相关
指标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不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所规定计算的相关标准或者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
变化的情形。
化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
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的股
本总额、股东人数、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单位核准/备案的
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产的完整权利。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
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
务的情形;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
准、备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并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集团 100%股权,系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交易对方对标的
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据此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
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
准、备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
交易提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经认真审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
准、备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
协议>的议案》;
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
式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含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支付方式
等)、本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本次吸收合并的债务处理、
人员安排、过渡期间的安排和权益归属、生效条件、各方陈述
和保证、税费、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协议终止、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会
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
批准、备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现将本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1)鲁西化工和交易对方就本次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
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鲁西化工聘请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
了保密协议。
(3)2022 年 4 月 15 日,鲁西化工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为避免鲁西化工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
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鲁西化工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鲁西化工股票将在鲁西化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公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复牌。
(4)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鲁西化工股
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
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5)鲁西化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和披露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
(6)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对
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协议》。
(7)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
涉及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书面认可,同意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鲁西化工董事会审议。
准包括: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鲁西集团已履行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
(3)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已分别
履行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序: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部门核准
或备案;
(2)有权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未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同意
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
批风险。
综上,鲁西化工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
序完整、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
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股票于 2022 年
股价波动情况以及同期内深证综指(399106.SZ)和 Wind 化工
行业指数(代码:882202.WI)的波动情况,在剔除大盘指数
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价格累计涨幅分别为 16.09%、17.41%,均未超过 20%。具
体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
涨跌幅
项目 易日(2022 年 3 月 日(2022 年 4 月 15
(%)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000830.SZ)
深证综指(399106.SZ) 2086.24 2013.87 -3.47%
Wind 化 工 行 业 指 数
(882202.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6.09%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17.41%
综上,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未超过 20%。
因此,本公司股票价格未出现重大异常波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议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
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
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
月内存在的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
产的情形如下:
鲁西化工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鲁西集团拥有的化机临街楼、锅炉临街
楼房屋资产。鲁西集团聘用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经中化集团评估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 3,755.82 万元确
定为交易价格。该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实施。
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和 10.2.5 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监事会
的审议和披露标准。
鲁西化工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鲁西集团拥有的
顾官屯镇境内总面积为 203,133.3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资
产。鲁西集团聘用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
中化集团评估备案后的资产评估值 5,984.71 万元(不含税)
,
并考虑涉及的税费等因素,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6,523.33
万元。该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实施。
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
他需要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行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相关资
产,应将上述购买资产事项与本次交易进行累计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及相关
事项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取得(1)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吸收合并行为的核准;(2)其他有权管理部门的核
准、批准、备案。
以上议案(一)、(三)、(四)、(六)、(七)、(九),
议案(十)至(二十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