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高新”)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杭集团”)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即
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重不低于 5%,
即不低于 6,437,400 股;且不超过 10%,即不超过 12,874,800 股。
系统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司法拍卖方式累计增持 7,476,3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75,410,651.00 元,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126,673,000
股变为 128,748,000 股;东杭集团持有的 9.38%股份变为 9.23%,因增发稀释变动的比例为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的 9.38%(增发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杭集团持有公司 19,356,3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3%(增发后)。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低于 6,437,400 股,且不超过 10%,即不超过 12,874,800 股。增持所需资金为
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增持期间如发生股权激励行权等或有事项导致股份增
加,不包含在本次增持计划预披露范围内。
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的规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司法拍卖等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持主体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东杭集团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以及司法拍卖方式累计增持 7,47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增持股
份的金额为 75,410,651.00 元,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司法拍卖 2021.12.21 2,533,460 1.97%
司法拍卖 2022.2.15 1,000,000 0.78%
东杭
集中竞价 2022.3.15 466,900 0.36%
集团
集中竞价 2022.4.27 712,900 0.55%
集中竞价 2022.4.28 1,563,100 1.21%
大宗交易 2022.4.28 1,200,000 0.93%
合计: 7,476,360 5.8%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东杭集团 11,880,035 9.38%(增发前) 19,356,395 15.03%(增发后)
四、其他说明
披露时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累计达到 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行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当日继续通
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继而使其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5%,达
到 5.65%,违反了《证券法》第 63 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13 条
的规定。
如上所述,东杭集团累计增持超过 5%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即东杭
集团所持有的 0.65%股份(合计 844,330 股)在本报告披露日后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亦不能委托他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