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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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
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
合 法 权 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
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
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发 表 了同 意 的独 立意 见, 具 体内 容详 见 公司 指定 信 息披 露网 站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
施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
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
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
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担保,
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融
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
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 的独立 意见, 具体内 容详见 公司指 定信息 披露 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与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
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
联方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余少潜先生、吴柳青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
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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