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副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
   《 2021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
及其摘要》;
   《 2021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
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
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
需要、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
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有效
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金融机构申请 2022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融
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
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
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
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
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
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正常经营、资
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
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
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
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
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于公司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苏华海先生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
联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
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4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古少波先生、于泳波先生、刘雪生先生、黄亚英先生、田新朝先生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议案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
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
求。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
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宝鹰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