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06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或其他口头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3 人,实际参加董事 1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
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
了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恒泰
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非常关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也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
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
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
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1 年度报
告》和《2021 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提交《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
公 司 202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29,855.33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181,614.1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1,469.51 万元,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05,462.97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亏损额较大,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经董
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相关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
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0.55 亿元,实收股本 7.12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有效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
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及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
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
务机构 , 聘 期 一 年 。 具体 内 容 详见 同 日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
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银行授信单位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
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
银行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
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
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
股东增加借款额度并延长借款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解决公司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协
助公司化解债务危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硕
晟科技”)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主要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六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收取,相关具体操作事项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办理。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目前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协助公司化解债务危机,公
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拟将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额度增至不超过 4.2 亿元人民币,借
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利率按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相关具体操作事项授权公司或下属子
公司管理层办理。
本议案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王莉斐、王潇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
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增加借款额度并延长借款期限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均未对本公告及内容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