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48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48202222402059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募集
报告名称: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大华核字[2022]008482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丁莉(360100010002),
签字人员:
帅亮(110101480364)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发行债 1-4
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482 号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
技公司)
《2021 年度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正邦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邦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正邦科
技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大华核字[2022]008482 号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正邦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正邦科
技公司 2021 年度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正邦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972 号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帅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9 号《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本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 5.30 亿元,每张面值 100 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 100 元。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30 亿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将扣除相关
承销费人民币 3,18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526,820,000.00 元汇入正邦科技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同时上述收到的募集资金还应支付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等其他发
行费用合计 760,6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059,4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8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26,059,400.00 元;2017 年
使用募集资金 526,059,400.00 元,募集资金在 2017 年度已经使用完毕。截止 2021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2020 年 6 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
订了前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市红角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资
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市红角洲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合 计 526,820,000.00 -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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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526,059,40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6,059,4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
项目达到
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累计投入 进度(%)(3) 实现的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额(1) 额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部分变 金额(2) =(2)/(1) 效益 重大变
期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否 526,059,400.00 526,059,400.00 526,059,4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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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募集资金在 2017 年已使用完毕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在 2017 年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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